Re: [版務] 如何處理具有高度爭議性的抄襲作品

看板BB-Love (Boy's Love)作者 (615)時間6年前 (2017/07/28 01:59), 6年前編輯推噓36(36081)
留言117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默默關注了這次事件,幫大家把這幾天大家的意見統整一下。 也為保障創作者權益以及抵制抄襲貢獻小小心力。 一、過去爭議文應如何處理? 1.( )板上現存爭議文存廢後續處理:(複選題) I區-文章處理 (A).刪除文章 (B).鎖定文章(!) (C).標記文章(S) (D).不更動文章 Ⅱ區-附加配套處理 (E).收錄精華區-爭議文章區 (F).文章標題加註提醒 (G).無配套 未有共識前,目前板上現存爭議文是以(D+G)並輔以板友自發噓文示警。 [更新]此次討論結果並不溯及既往,故此題討論內容可無視。 二、如何防範爭議文? 2.板規新增抄襲相關規定:(複選題) ( ) (A).簡易以n字字數相同判定抄襲之規定 ( ) (B).不能發表同時發在其他文學網而被判抄襲的文 ( ) (C).爭議文舉報、判定、申訴、罰則等處理方式規定 3.( )於發表創作文頁面,新增禁止抄襲說明(是非題) 三、未來爭議文應如何處理? 4.( )未來爭議文章判定方式:(選擇題) (A).板主依規定處理 簡易流程:板友舉報→被控者答辯→板主判決(→被控者申訴)。 目前看起來此選項大家共識並非最佳解。 (B).依現行方式由板友推噓文表達 簡易流程:板友舉報→被控者答辯→板友以推噓文判定。 (C).板友連署認定 簡易流程:板友舉報→被控者答辯→板友發起連署判決(→被控者申訴)。 (D)板友投票認定 簡易流程:板友舉報→被控者答辯→投票判決(→被控者申訴)。 (E).板友連署與投票認定 簡易流程:板友舉報→被控者答辯→板友發起連署→投票判決(→被控者申訴)。 細節像是推噓文、連署、投票門檻,或是連署(判決)需加上理由等等可以再規範。 【詳細流程說明】(粗略設計可再討論) 1.舉報:舉報人需在文章內附上相關抄襲證據,如:調色盤、對比圖。 2.答辯:被控者若被冤枉可在被舉報期間內提出相關證明,如:創作最早時間紀錄。 3.討論:板友討論期。 4.裁決:經各種選項方式進行裁決。 (5.申訴:不服判決者可提出申訴。) 5.( )未來爭議文存廢後續處理:(選擇題) I區-文章處理 (A).刪除文章 (B).鎖定文章(!) (C).標記文章(S) (D).不更動文章 Ⅱ區-附加配套處理 (E).收錄精華區-爭議文章區 (F).文章標題加註提醒 (G).無配套 6.( )未來爭議文創作者是否需要罰則?(是非題) 7.( )未來爭議相關文應如何處理?如交易、閒聊文等。(選擇題) (A).刪文,即禁止發表爭議相關文 (B).不刪文,以推噓文表達 目前討論的項目應該就是以上這些, 大家繼續討論如果有新題目或新選項再幫忙新增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16.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B-Love/M.1501178349.A.415.html ※ 編輯: addict615 (118.232.116.162), 07/28/2017 02:05:45

07/28 08:15, , 1F
如果是爭議文相關的閒聊跟廣告文,在下面推文告知此文有爭
07/28 08:15, 1F

07/28 08:15, , 2F
議,是否會不尊重原po?
07/28 08:15, 2F

07/28 08:50, , 3F
我覺得不會欸,不過口氣要和緩一點,比如「呃……這篇
07/28 08:50, 3F

07/28 08:50, , 4F
文有爭議喔(貼證據)是不是不要發到板上比較好……?
07/28 08:50, 4F

07/28 08:50, , 5F
」而不是直接開噓應該就沒關係?
07/28 08:50, 5F
OK,新增題目了。

07/28 09:15, , 6F
推統整,謝謝~
07/28 09:15, 6F

07/28 11:13, , 7F
推統整!
07/28 11:13, 7F

07/28 11:27, , 8F
推統整!
07/28 11:27, 8F

07/28 11:33, , 9F
嗯嗯就是理性建議的概念
07/28 11:33, 9F

07/28 17:32, , 10F
07/28 17:32, 10F

07/28 22:14, , 11F
推用心整理
07/28 22:14, 11F

07/28 22:57, , 12F
推統整
07/28 22:57, 12F

07/28 23:49, , 13F
推統整
07/28 23:49, 13F

07/29 12:38, , 14F
覺得1. 5.可以是複選題~噓爆是版友自發行為 對於爭
07/29 12:38, 14F

07/29 12:38, , 15F
議性文章刪除版面文章收錄精華爭議則是版面的規範
07/29 12:38, 15F
這樣說也是吼 C選項想表達的如同目前狀況的保留不更動處理。 那我還是修改一下選項。 噓文在ABC選項都可成立。 ※ 編輯: addict615 (118.232.116.162), 07/29/2017 13:59:17

07/30 18:44, , 16F
推統整
07/30 18:44, 16F

07/30 22:06, , 17F
推整理
07/30 22:06, 17F

07/30 22:14, , 18F
推整理 辛苦了~
07/30 22:14, 18F

07/30 23:18, , 19F
感謝整理!
07/30 23:18, 19F
跟友人w大討論過後,還是有一些點還可以再討論。 如何避免連署、投票被操弄? 像是人氣高的作者有影響力的作者萬一捲入風波呢? 調高門檻的話有辦法避免嗎? 還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判決結果是否能等於該文章的抄襲(爭議)有無呢? 若判決為否又是否意味該文沒有爭議呢? 或是說如何使判決具有信服力? 誤判的話,翻案機制呢? 而如果沒有經過判決定論的話, 又要如何使作者(被控者)或粉絲接受未定論的噓文呢? 到底要怎麼做才能真正保障原創作者的權益呢? ※ 編輯: addict615 (118.232.116.162), 07/31/2017 21:38:22

07/31 21:40, , 20F
板友舉報的時候也要附上對比圖,這點很重要..
07/31 21:40, 20F

07/31 21:40, , 21F
不然可能又會重現當時的情形 囧
07/31 21:40, 21F
好喔,我補在內文。

07/31 21:42, , 22F
嗯,帶調色盤舉報是基本禮貌……
07/31 21:42, 22F

07/31 21:46, , 23F
這邊對舉報那邊「附抄襲證據」的地方有一點小疑惑,
07/31 21:46, 23F

07/31 21:46, , 24F
就是要附上至少多少的量。一次附完整有時候時間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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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21:47, , 25F
拖太長,但附太少好像又會覺得離抄襲還遠…
07/31 21:47, 25F
控訴至少要可以達到足以看出有爭議的量? 硬要講的話,覺得當年的反推文是不成立的舉報。

07/31 21:48, , 26F
啊、如果這是之後才會討論的部份可以無視我XD"
07/31 21:48, 26F

07/31 22:22, , 27F
剛卡殼想好久最後覺得自己疑惑的部份有點多餘 囧
07/31 22:22, 27F

07/31 22:23, , 28F
感謝a大回答我(合掌)
07/31 22:23, 28F

07/31 22:26, , 29F
如果比擬為統計的話。就像統計反證法一樣。抄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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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22:27, , 30F
應該先推論是原創的。而要證明他是抄襲,就必須找出
07/31 22:27, 30F

07/31 22:27, , 31F
出所有非原創的可能性(證據力)去推翻他原創的可
07/31 22:27, 31F

07/31 22:27, , 32F
能。但所有推測都一定會有誤差存在,而樣本數越大,
07/31 22:27, 32F

07/31 22:27, , 33F
也就是所謂的版友(風向),是造成誤差的因子之一。
07/31 22:27, 33F

07/31 22:28, , 34F
就像無罪推定原則。在看抄襲時就是無抄襲原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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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5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8/04 12:35, , 80F
觀確立不變,之下的各種意見都應當受保障才對。
08/04 12:35, 80F
(個人意見) 同意我也認為板風的維持很重要, 良好的風氣(包括作者與讀者雙方面)才能使這個平台得以生存並正向的持續下去。 從這次爭議文再度重啟討論到懶人包到後續也引發不少關於對板風的討論。 但我覺得判決其目的應該不只是追求一個結論而已, 現在對板務所做的一切討論,應該是BB-Love板集體對抄襲所擺出的態度。 以板規、處理方式等等的討論修訂來完成。 板風維持與板規修訂是可以共同存在的,就如同道德與法律。

08/04 17:20, , 81F
就板規講 希望這條新板規爭議性越小越好(默默遙望媽佛板
08/04 17:20, 81F

08/04 17:20, , 82F
困難點1在以什麼為標準論定 2溯及既往這點也很可怕
08/04 17:20, 82F

08/04 17:20, , 83F
今天可能有篇文safe 未來有天卻可能被gg
08/04 17:20, 83F

08/04 17:20, , 84F
2我只想到限定這條板規的行使範圍 如抄襲等著作權爭議
08/04 17:20, 84F

08/04 17:20, , 85F
就夏事件 不刪文傷口會好嗎 哪天夏舊調重彈會否又..orz
08/04 17:20, 85F

08/04 22:47, , 86F
等一下,再此要先說明一下
08/04 22:47, 86F

08/04 22:49, , 87F
要先說聲抱歉,當初發文的時候內容語意不清
08/04 22:49, 87F

08/04 22:49, , 88F
此次的板務討論,是影響於未來的發文,2012年的文章無法追
08/04 22:49, 88F

08/04 22:50, , 89F
朔喔,所以訂出來的結果是處理之後板上可能發生的
08/04 22:50, 89F
收到! [更新]此次討論結果並不溯及既往,故第一題討論內容可無視。 ※ 編輯: addict615 (118.232.116.162), 08/06/2017 01:21:11

08/06 00:53, , 90F
如果討論的結果有包含關於徵求爭議文的實體書,之後板上
08/06 00:53, 90F

08/06 00:54, , 91F
還可以出現2012爭議文的徵求文嗎?@@
08/06 00:54, 91F

08/06 00:54, , 92F
還是比照辦理?
08/06 00:54, 92F

08/06 01:35, , 93F
樓上是問第7題有針對過去爭議文的嗎?
08/06 01:35, 93F

08/06 01:50, , 94F
對,但板主說2012的文章無法追朔,所以才想問以後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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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01:50, , 95F
以後如果有人徵求2012的爭議文會比照辦理嗎?
08/06 01:50, 95F

08/06 17:47, , 96F
so只能期望ptt硬碟某處自己壞軌嗎_(:3」∠)_#那也太巧惹
08/06 17:47, 96F

08/06 19:59, , 97F
什麼意思?
08/06 19:59, 97F

08/06 23:15, , 98F
以目前來說,就算之後徵求2012的爭議文也無法管喔
08/06 23:15, 98F

08/06 23:16, , 99F
現階段討論的版務,假設在9月開始適用,就是開始適用之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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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17, , 100F
文章受此次規定所規範
08/06 23:17, 100F

08/06 23:18, , 101F
走錯路一文是發生在2012年,故相關文無法適用於此次的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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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18, , 102F
討論出來的結果,雖然感到有點抱歉,仍然無法處理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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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19, , 103F
只能防止未來再有類似的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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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20, , 104F
不追究以前的事情是我的原則,假設現在修改了板規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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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20, , 105F
以前的違規,那會是一件很不公平且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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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21, , 106F
此次討論相信大家最希望就是可以針對走錯路一文做處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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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23:22, , 107F
因不溯及既往原則,它仍然無法妥善處理
08/06 23:22, 107F

08/07 01:13, , 108F
雖然很遺憾,但能夠理解不溯及既往。能夠有防範的板
08/07 01:13, 108F

08/07 01:13, , 109F
規出來,向前走。我覺得已經是很好的向過去失誤告別
08/07 01:13, 109F

08/07 01:14, , 110F
且版友們以有自主噓文行動。我覺得是對過去走錯路爭
08/07 01:14, 110F

08/07 01:17, , 111F
議很好的表態了。辛苦615大不斷的更新與小綠的持續!
08/07 01:17, 111F

08/07 01:17, , 112F
缺字 *追蹤澄清
08/07 01:17, 112F

08/07 02:12, , 113F
這次對走錯討論可在精華區收爭議區嗎 以讓板友方便查閱
08/07 02:12, 113F

08/07 02:13, , 114F
(精華區如不方便重整舊的零散討論 現在討論應夠完整了?)
08/07 02:13, 114F

08/07 02:13, , 115F
對了,如創作涉及抄襲,我們板現在是用哪1條板規規範?@@
08/07 02:13, 115F

08/07 21:07, , 116F
好的,理解。感謝板主回答~
08/07 21:07, 116F

08/09 22:49, , 117F
感謝版主回答辛苦了,代替全新竹資工感謝您。
08/09 22:49, 117F
文章代碼(AID): #1PUYdjGL (BB-Love)
文章代碼(AID): #1PUYdjGL (BB-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