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西布板暫定板規(20160824版本)
簡明版
重點:
1.不要踩到現實法規跟站規
2.討論串第一篇文章要有ACGN點
3.不告不理
需知:
1.板友要自負言論之責任
2.板友要注意自身安全
--
簡略使用者規範:
1.發文額度標準:一日發文數超過7篇(不含回覆),轉錄文章視同發文。
2.洗板標準:從最新篇算起20篇內超過5篇(不含回覆)或1小時內超過5篇(含回覆)。
3.不得未經他人同意擅自修改或刪除其推文、噓文與加註(→)全文。
4.過激人身攻擊經當事者檢舉後,板主得視判定處理。
5.經板主主觀認定明顯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者,板主得視判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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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板旨:
提供板友自由發表ACGN(與板主認定或板友投票認定之其他形式創作)相關之想法、態度、
經驗、情感等,並提供板友能藉由ACGN以其所希望之形式(如發文、推噓文等)相互交流。
貳、立場態度:
本板對板友於本板之各種自由意識之表達將保持中立態度,不予以背書亦不予以限制。
只要在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批踢踢實業坊站方制定之站規
與文章需有ACGN點之規範下,本板不會干預板友以任何形式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力。
參、文章之ACGN點認定:
1.鑒於本板板旨為:"提供板友自由發表ACGN相關之想法、態度、經驗、情感等",文章之
標題或內文需有ACGN點。
2.ACGN之題材、形式或範圍可經由與板主認定或板友投票認定而擴充。
3.ACGN點應能令人直接聯想到該作品。作品名為最低標準。
4.若其描述過於模糊,板主有權要求發文者說明或補充。
5.其他板友對原發文者之看法經驗等之意見,不需ACGN點;原發文者對其他板友之意見亦
不需ACGN點。
肆、板主之權力與義務與行政原則:
1.西布板板主應保障板友自由表意之權益,維護西布板之續存。
2.西布板板主由西布板板友選舉產生,任期半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3.西布板板主應提供板友建議之空間,就蒐集之建議評估可行性與影響後決定是否執行。
4.若有需要,板主應舉辦投票徵詢板友意見。
5.本板全部採不告不理原則,未收到檢舉板主得不處理。
6.板主應於建議或檢舉提出後一日內予以回應。若有狀況不克處理應先行請假報備請其他
板主協助處理。
7.對於板主無正當理由不回應處理檢舉或建議者,可視為板主失職,應予以警告。
8.對於板主失職申訴,應由檢舉建議當事人至組務板提出。由組長判定該申訴是否有效。
內容包括:
板主未處理檢舉建議之信件或文章、及其時間。
板主之使用者狀態。包含最後上站時間、郵箱狀況等。
板主未處理之證據。如:板主多久未上站、板主郵箱狀況表示已讀信但未回覆等。
板主經組長認定失職三次,顯示板主能力與意願不足管理本板,
板友得以失職三次板主能力與意願不足管理本板之理由發起罷免,視同已與板主溝通過。
9.若被罷免成功之板主剩餘任期達一個月以上,其空缺應予以補選,任期為該被罷免板主
之剩餘任期,並同樣受連選得連任一次之規範。
10.檢舉相關行政流程簡圖:
違規事實發生 → 板友檢舉 → 板主查證 →
勸導文發出(同時寄信) → 詢問勸導後24小時內或板主詢問勸導後該板友上站時間
1小時內(取較短者)未回覆
→ 視為無視詢問勸導 無改善修正之意願
→ 板主刪文 給予警告一枚
→ 時限內回覆 → 有意願修改 → 表達意願後10分鐘內修改完畢
→ 沒事
→ 表達意願後10分鐘內未修改
→ 視同沒意願修改
→板主刪(略
→ 沒意願修改 → 板主刪文 給予警告一枚
11.板主公告變更板規時,應由一名板主提出,且需有一名以上之板主附議,始得生效。
伍、違反規定之處置:
1.若違反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批踢踢實業坊站方制定之站規
者,經檢舉後查證屬實,板主應就檢舉查證內容公告通知該名板友違反之規範,
並詢問其改正或刪除之意願。
2.若該名板友願意改正或刪除,則請該板友於同意後10分鐘內修正完畢。
3.若該名板友其不願改正或刪除,則請該板友聲明切結"本id與所有分身於西布板發表之
所有言論均為本人之自由意識,與西布板無關,所有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行負責,
批踢踢站方與西布板皆不需負任何責任。",該聲明切結文經該板友確認後收入精華區,
其文章可留置於板上。
4.若該名板友其不願改正或刪除,且不願意出具聲明,版主應公告該名板友拒絕配合之
證據,並刪除其文章。
5.當其拒絕配合次數到達三次時,板主應認定該名板友不具為自己言論負責之意願與能力
,報請該板友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6.若板友文章ACGN點不明確時,經檢舉後查證屬實,板主應就檢舉查證內容公告通知該名
板友解釋或補充其ACGN點。
7.若該名板友願意修正或補充,則請該板友於同意後10分鐘內修正完畢。
8.若該名板友其不願修正或補充,版主應公告該名板友拒絕配合之證據,並刪除其文章。
9.當其拒絕配合次數到達三次時,板主應認定該名板友不是到西布板聊ACGN,報請該板友
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10.刪改推文部分
發文者在未取得推噓加註者許可前擅自刪改其推噓加註文,
經檢舉後查證屬實(板主看得到編輯記錄),由板主公告後永久水桶。
有特殊狀況需要刪改推文請向推文者取得同意。
有緊急狀況(如真實資料外洩、有害網址等)板主得修改其內容。
11.水桶中分身
若使用者遭受水桶處分,疑似另開分身再度違規者經檢舉查證屬實,
板主除給予應有處分外應將其檢送帳務部多重帳號處ID_Multi處理。
該ID可能遭受停權、砍帳號等站級處分,請各位板友注意。
12.妨礙投票
投票為板友參與板上事物重要的一環,試圖以分身扭曲板友投票之結果者,經檢舉後,
板主應將被檢舉ID送多重ID判定,該ID可能遭受停權、砍帳號等站級處分。
一位使用者能有五個帳號,並不代表一位使用者有以五次相同身分灌票之權利,
即一位使用者,僅能用一個帳號進行投票。
另板主應視判定結果,決定重新或繼續投票。
13.板友應於板主勸導詢問後盡速回應。
若在板主詢問勸導後24小時內或板主詢問勸導後該板友上站時間1小時內(取較短者)
未回覆則視為無視詢問勸導,無改善修正之意願。
14.洗板
同一使用者短時間大量發文,板主得認定是否有洗板,認定標準如下:
該使用者每日發文超過7篇(不含回覆),刪除其文章。
由該使用者最新發表文章算起,
回推板面20篇文章中,該使用者發表之文章超過5篇(不含回覆),
過去一小時內,同一使用者發表之文章超過5篇(含回覆)。
上述行為板主皆可視為洗板,若板主判定該使用者洗板,板主得公告後刪除其文章。
15.轉錄
轉錄他人文章應取得原發文者之許可,未取得許可者,板主得公告刪除。
轉錄視同發文,與一般發文合併計算該使用者每日文章量。
16.過激人身攻擊
經當事人檢舉"視前因後果帶有明顯針對他人之惡意話語"板主得受理,望各位自重。
17.明顯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
板主視該使用者於板上之行為有明顯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之疑慮時應處理。
陸、對西布板本身之討論:
1.板友對西布板之意見,可發表於西布板面上,不受ACGN點之規範。
2.若有對"西布板之建議"希望板主回應者,除了私信溝通外,也可到西布至底板主服務臺
提出。板主除特殊狀況外,應就建議部分清楚地予以回覆。
3.若有對"違反上述規範"行為之檢舉,請檢舉人使用檢舉TAG,清楚描述該行為之位置
(文章編號 第幾頁)、該行為人(ID)、行為(做了甚麼事)、違反之規範等,
提供板主查證與判決之依據。
柒、活動:
1.活動由板友自行發起,板主得視情況予以協助。
捌、宣傳文:
1.符合ACGN相關內容或其他經板主認可類型之宣傳文,應私信或於至底板主服務臺提出申
請,取得板主許可後始得提出。
2.未取得申請逕行發文者,板主應公告予以警告,並詢問其刪除之意願。
3.若該名板友願意刪除,則請該板友於同意後10分鐘內修正完畢。
4.若該名板友其不願刪除,版主應公告該名板友拒絕配合之證據,並將其文章劣文退回。
--
板規修改之內容已以金黃色標亮之,如無異議,將於2016/08/25 00:00生效。
順帶一提洗板認定在新規生效前還是板主主觀認定喔...不要亂來~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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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203.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BOO/M.1472033351.A.A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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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p1877 (111.250.203.211), 08/24/2016 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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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伍-12 補充 即一位使用者,僅能用一個帳號進行投票。 謝謝提醒。
※ 編輯: pp1877 (111.250.203.211), 08/24/2016 1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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