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赤松對漢化組看法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Jbr)時間14年前 (2011/03/01 10:45), 編輯推噓29(29029)
留言58則, 3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整理一下島上那邊提到的八卦 漢化組是好是壞,我傻傻的不曉得,不過有些老鼠屎就是很白目 1.曾有漢化組私信給代理,說某套動畫的字幕有問題 翻譯基本上沒錯,但是語氣等不夠傳神,「表達不了人物的特質」。 隨信還附上完整對白譯文。 他們要求公司把所有字幕換成他們的版本,當然譯文字幕他們願意免費提供 但公司「必須」要在片上打上鳴謝該漢化組的字樣,而且公開解釋更換譯文的原因 (也就是要承認公司的翻譯比他們爛) 想也知道不可能,公司商譽比什麼還貴,公司沒理會這信,他們還連續寄了幾次 最後一封就是威脅了;再不用他們的譯本,就會在新一季的動畫熟肉上 加上解說內容,簡單就是直接寫下公司的翻譯爛。 公司就回了一封信,說敢這樣玩就出盡全力打官司誰怕誰,他們就不敢回了。 2.另一次更離譜,是另一個漢化組的。 他們email來,說翻譯抄襲他們的譯文,接近二百多處。 公司非常緊張,一怕白給錢翻譯,二怕惹官非花錢,然後看了他們信中的證據,X! 的確有二百多處一樣的,但全都不是連續的對白,而是某句對白中的一小部份 或是某些不超過五字的短對白,比方你沒事吧、可惡啊、加油等等... 這個漢化組要的,可就是白花花的鈔票了 他們說不想公開這事令公司聲譽受損,就給一筆「侵權賠償費」。 公司就回:錢不會付,有種就公開所有資料,打一場官司。 他們又不敢出聲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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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在侵犯著作權同時也有自己的著作權 道理上沒問題
03/01 10:29
漢化組雖然是盜版翻譯,但一樣有翻譯著作權 所以各大出版社才會在正式出版時,儘量避開漢化組使用過的譯名 要是真的是個有"愛"漢化組就算了,隨便來幾個著作權蟑螂 那出版到一半的作品還要因為打官司停止出版,雖然官司能打贏 但拖個幾個月到幾年看不到後續,讀者抱怨的還是付了錢的正版出版社啊 悲傷就悲傷在這裡,侵權和持有翻譯著作權在法律上是兩件事 還有官司只要法官沒腦殘,最後出版社應該都會贏, 但若是大作出版社就要考慮到官司期間不能出版的損失了 4.某大X 沒了版權搞盜刷 又拿翻譯的著作權去威脅其他出版社 出版社只好避開原本翻譯的名字 現在出版社怕了其他漢化組哪天也來搞這一招 先不論翻譯的品質好不好,不過翻錯翻爛當然要抓出來鞭 簡單來說 1.今天漢化組考據得越好,出版社的用詞越難搞 2.著作權蟑螂的出沒,會嚇得出版社近乎因噎廢食 3.有些是有愛,不過不是對作品的愛,是對$$的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8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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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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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都不考慮直接跟字幕組買嗎 字幕組不獅子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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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用來作惡的例子真是越來越多 乾脆廢掉這種權利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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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掉就真的完了 你大概可以看到20年前小虎隊抄襲少年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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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智慧財產權在現代本來就是作惡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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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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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又不在著作權 廢了著作取才真的叫因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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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世界上總有一些人腦袋裝著奇怪的東西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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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商既然取得原著授權與翻譯的權利 依法取得合理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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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X出版社翻譯品質很差,神龍之謎人名有5種不同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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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沒必要跟恐怖分子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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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遊戲公司一間跟著一間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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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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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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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根本什麼東西都可以拿來當作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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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掉是亂講的 我是覺得應該比照專利權要付出成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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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著作權才是因噎廢食+1 著作權又不是出版社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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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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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的話感覺公司一開始就沒啥好緊張的 做黑的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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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的話緊張個屁 最好告上法院 他們還可以順便多告他們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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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提到侵權跟翻譯著作權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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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當年國文課本...「我走了。」(朱自清 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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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錢的是老大 把版權買下不就好了 (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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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發現講了兩個他們XD..公司可以多告翻譯組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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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短對白搞成這樣還滿弔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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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還有字幕組只要有代理的作品就不翻 現在反過來拉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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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化組最好是很厲害,非漢化組然後日文強又有愛的也不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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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化組很多,自然有厲害的跟不強的應該不怎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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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該低調點的事情為啥總會有這種腦洞去幹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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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因為有些人真的自以為很強(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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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ー ̄;)大鍋裡總會出老鼠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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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界也一樣 看看那個零軌...漢化組直接去找安薩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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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_IN的板標換太快啦!!!!(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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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都是我換的(遮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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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_JP換更快,快到因為視覺暫留讓你以為他沒換.... (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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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X 我竟然想到的是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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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洽的標題每次都很追的上潮流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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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漢化組這麼唱秋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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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文對照發現 大山其實翻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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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的猥文翻得很有幹勁啊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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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起精美的西瓜迴路遮斷器...難道也是要避嗎...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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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個是翻譯懶得去修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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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極飛盤龍是吧...到底在翻什麼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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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記錯的話,翻譯著作也是要取得授權的,漢化組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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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贏代理出版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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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取得授權逕行翻譯也是違反著作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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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的話出版商當然不會輸,但是官司糾纏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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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版的損失就不是告贏與否能衡量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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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迴路遮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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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的作品 屬於修改原作一種 沒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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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翻譯他人作品 散佈傳播 是對原作的一種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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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組不可能告得了 甚至法院可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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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根本就沒有訴訟標的~~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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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組真的要告要取得原作人同意 通常都不會有這種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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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都有經過授權~你抄對方的 這才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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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不確定查了一下XD 翻譯行為 著作權法上稱 "改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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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唾棄著作權的是有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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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R5tGhn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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