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世] 玩遊戲罵人廢物垃圾不起訴,該還鍵盤已回收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 ︿′ㄨ)○森77)時間5年前 (2021/02/13 09:33), 編輯推噓18(18010)
留言28則, 2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star.setn.com/news/897001 玩遊戲罵人「廢物垃圾」不起訴,網氣炸:該還統神鍵盤了吧 在網路遊戲起口角,鬧上法院的案件不勝枚舉。日前,新北一名男子打遊戲被罵廢物、垃 圾,讓他決定怒告對方「公然侮辱罪」,怎料,檢方最後竟以不起訴處分,事件曝光後, 意外掀起網路熱議,甚至還有人喊「該還統神鍵盤了吧!」。 據了解,新北一名周姓男子,因遊玩《英雄聯盟》遭到台中的19歲陳姓男子怒罵「躲在後 面就好廢物」、「吃爽沒垃圾」、「你媽死了」等言論,讓周男決定怒告對方「公然侮辱 罪」,但經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認為虛擬玩家無法跟現實存在的人「產生連結」, 因此難以認定毀損真實世界人的名譽,最後整起案件以不起訴處分。 事件曝光後,引起PTT熱烈討論,一面倒大罵「遇到玻璃心訴棍,可憐」、「嗆不贏就想 提告 浪費司法資源,多讀點書吧」、「我嗆的不是你,是你操作的那個雷角」、「很好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可憐哪!紅包錢沒惹」。 不過也有人搬出實況主「亞洲統神」的案件,紛紛質疑「不是概念式連結嗎?」、「該還 給統神一個公道了吧」「先把鍵盤滑鼠還來啦」、「大家可以開罵了,不用怕」、「每次 判決都不一樣」、「自由心證+1」、「碰到這個檢察官沒事而已,換另外一個搞不好就出 事」。 據悉,「亞洲統神」張嘉航,多年前曾在網路上怒罵他人,被告妨害名譽,但他並未到案 說明,且又再實況上怒罵警察,遭到台中檢方依「公然侮辱」、「侮辱公務員公署罪」起 訴,但統神則針對檢方「ID帳號使用後,就與人格權建立概念式連結」的說明非常不滿, 更自爆遭到警察搜查,並以「犯罪工具」為由強制查扣電腦主機、鍵盤等等。 事實上,另一位知名實況主「丁特」(本名:薛弘偉)也曾在遊戲聯盟中告過玩家「妨害 名譽」,包括截圖對話收集證據,再到警察局報案做筆錄等等,最後也成功提告,雖然對 方也願意道歉,雙方也在法院上和解,但丁特仍把整起事件拍成影片,並PO到網路上呼籲 大家「英雄聯盟不要亂罵人,不然會被告」。 ===== 滾動。 --

06/07 12:11,
話說我是菜B巴 要怎麼弄出那種橫的牌組構成圖啊…?
06/07 12:11

06/07 12:12,
就是類似Shadowverse portal那種表現方式 只是不是
06/07 12:12

06/07 12:12,
長的是寬的
06/07 12:12


06/07 12:13,
媽的智障XDDD
06/07 12: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39.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13179998.A.AB6.html

02/13 09:35, 5年前 , 1F
統神真的時代先驅
02/13 09:35, 1F

02/13 09:38, 5年前 , 2F
可撥
02/13 09:38, 2F

02/13 09:45, 5年前 , 3F
要嘴人也要嘴得不被告才行
02/13 09:45, 3F

02/13 09:45, 5年前 , 4F
像是用對方最討厭的人來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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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9:50, 5年前 , 5F
統神當年還沒罵的這麼難聽勒,鬼島法律真的可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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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9:52, 5年前 , 6F
自由心證的法律,真的爛司法,根據每個法官如何解讀法
02/13 09:52, 6F

02/13 09:52, 5年前 , 7F
律來判的
02/13 09:52, 7F

02/13 09:54, 5年前 , 8F
質疑法官判決的通通是法盲 懂?
02/13 09:54, 8F

02/13 09:55, 5年前 , 9F
因為他嗆警察吧(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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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9:56, 5年前 , 10F
標準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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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09:58, 5年前 , 11F
你鍵盤到底還不還我啊 檢察官
02/13 09:58, 11F

02/13 10:25, 5年前 , 12F
能不能與現實連結吧? 所以要是跟現實朋友一起玩被罵?
02/13 10:25, 12F

02/13 10:28, 5年前 , 13F
董神當初是罵到警察檢察官才會被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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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0:28, 5年前 , 14F
不然誰知道概念式連結是三小名詞
02/13 10:28, 14F

02/13 10:30, 5年前 , 15F
罵到警察就被弄,台灣警察果然有牌黑道
02/13 10:30, 15F

02/13 10:43, 5年前 , 16F
這類型的案件好像標準很浮動
02/13 10:43, 16F

02/13 10:50, 5年前 , 17F
沒意義的案子當然檢調心情好就微罪不舉
02/13 10:50, 17F

02/13 10:51, 5年前 , 18F
不怕的就繼續罵啊
02/13 10:51, 18F

02/13 10:52, 5年前 , 19F
本刑三年以下的 檢察官都能依職權不起訴處分 這是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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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0:52, 5年前 , 20F
的法定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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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0:57, 5年前 , 21F
概念式連結
02/13 10:57, 21F

02/13 11:47, 5年前 , 22F
也不是對有沒有罪有意見,只是覺得能不能連結是可以定論吧?
02/13 11:47, 22F

02/13 11:47, 5年前 , 23F
這種事情沒必要標準浮動,乾脆定調不能連結也省資源不是嗎
02/13 11:47, 23F

02/13 12:10, 5年前 , 24F
丁特呵呵
02/13 12:10, 24F

02/13 12:35, 5年前 , 25F
02/13 12:35, 25F

02/13 13:19, 5年前 , 26F
鬼島司法選擇性辦案,最近還有個運毒的呢
02/13 13:19, 26F

02/13 13:47, 5年前 , 27F
看被哪個檢察官抽到也是要運氣的
02/13 13:47, 27F

02/13 14:58, 5年前 , 28F
liu博俊,概念式連結,笑死人
02/13 14:58, 28F
文章代碼(AID): #1W9onUgs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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