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販售Lv1林克附大師之劍帳號的賣家被捕已回收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Rainsa)時間4年前 (2021/07/11 08:36), 編輯推噓9(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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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 4 月,一位當時居住在東京都豐島區的中國人蔣一民,在日本電商網站上發表了一則清單,售出《薩爾達傳說 曠野之息》的存檔。 這個存檔特殊之處,在於蔣一民將其稱為「最強存檔(最強セーブデータ代行)」,意指內容不單只是破關存檔那麼簡單。透過另一名同夥以電子技術修改存檔,使遊戲中的難解關卡、稀有道具全部修改出來,讓買家一買回家就可以當個超強勇者。 這個存檔在網路上以 3,500 日圓(約新台幣 889 元)出售,據說已經吸引了東京之外的兩名玩家,但並未提及是否已經完成交易。不過這些私底下的交易被新潟市警察盯上,因而循線逮捕了此人,查扣了不少所謂的「商品」。 由於日本法律有言,禁止玩家以非原服務規範破解製造商對軟硬體設下的限制。蔣一民與其同夥的作法明顯透過某種形式去破解 Switch 主機原有功能,來製作出最強存檔,因為這樣才被逮捕起訴。根據日本媒體報導,蔣一民聲稱已經破解數款主機遊戲製作類似存檔,藉此賺得 1000 萬日圓的不法所得 這樣的案例在日本不算太新鮮。曾有日本男子自行魔改《精靈寶可夢劍盾》的程式並將其銷售,引來了警方與任天堂法務的熱情關切。這位中國人蔣一民也透過類似的途徑牟利,因此日本警方才有理有據的拘提他。 根據日本媒體報導,蔣男所犯的罪乃是「不正競争防止法」,日語中的不正,指的是不適當或不當,因此可以看成是不當競爭防止法。 這項法條從名稱上看似乎是希望防止商業惡性競爭,但其實定義範圍相對廣泛。 以蔣男這樣動手修改遊戲內容,並藉著修改來的存檔牟利的行為,其實就已經觸犯到法條中規範的內容 https://www.kocpc.com.tw/archives/392762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38.8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25963790.A.096.html

07/11 08:38, 4年前 , 1F
關鍵字 滯日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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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8:40, 4年前 , 2F
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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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8:48, 4年前 , 3F
原來是個中國人 話說如果是不盈利免費開放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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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8:49, 4年前 , 4F
當然不行 因為你不可能在法規內把存檔dump出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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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8:50, 4年前 , 5F
買的人也真天才 最近都有可以三顆心拔劍的密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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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8:52, 4年前 , 6F
你自用他不管,你公開活該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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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19, 4年前 , 7F
我認為這篇的官方作法是正確的 並不是禁止遊戲修改 而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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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19, 4年前 , 8F
把遊戲修改拿來牟利 因為這等於嘲諷官方有簡單錢不賺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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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19, 4年前 , 9F
所以官方用行動證明(法律途徑) 自己有管控這類行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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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20, 4年前 , 10F
我認為遊戲修改的商業需求是存在的 但這可以私下談 而不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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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21, 4年前 , 11F
在檯面上宣傳 硬要打廣告召告天下 那被官方宰了 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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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09:30, 4年前 , 12F
你自己改自己的官方頂多鎖你,不會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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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0:00, 4年前 , 13F
改存檔在日本是違法的 有沒有營利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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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0:00, 4年前 , 14F
所以Cyber Gadget去年差點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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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0:14, 4年前 , 15F
單機也不行喔 跟逼買商城養成禮包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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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0:17, 4年前 , 16F
有啊,因為你沒得買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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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1:22, 4年前 , 17F
超強1等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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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1:44, 4年前 , 18F
依照上面的商城邏輯,原來之曠野之息鎖外掛是要逼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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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1:44, 4年前 , 19F
刷am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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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2:08, 4年前 , 20F
曠野沒有等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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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3:29, 4年前 , 21F
滯日支那智障
07/11 13:29, 21F
文章代碼(AID): #1WwZqE2M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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