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了家庭 珍藏的遊戲全回收了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灰水)時間1年前 (2023/03/07 09:23), 編輯推噓14(15111)
留言27則, 2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6/30 (看更多)
※ 引述《swordmr20 (花吃魷魚麵)》之銘言 櫻野露對這篇文章跟網友回應了,截幾個比較重要的 https://i.imgur.com/oWfwDDc.jpg
首先是女方先丟遊戲機,然後半夜兩邊吵架後男方才半夜打包放出來。 (不得不說有什麼事,明天大家氣頭上過了再說嗎...) https://i.imgur.com/8FSIcqW.jpg
下禮拜櫻野露直播會開放填單給鄉民領養回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7.88.9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78152223.A.DFC.html

03/07 09:28, 1年前 , 1F
想問他宅與大不大人有何關係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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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29, 1年前 , 2F
先賣主機 該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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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29, 1年前 , 3F
又是一個不尊重別人興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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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31, 1年前 , 4F
別怕 請朋友偽裝網路業者把ps5裝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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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32, 1年前 , 5F
如果實情是這樣,那完全就是女方的問題,不告知直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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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人的動產已經是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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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點就要吵… 幹麻結婚生小孩?禍害下一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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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35, 1年前 , 8F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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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36, 1年前 , 9F
阿怎麼不離一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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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37, 1年前 , 10F
嗯,半夜吵架真的是什麼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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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衣服包包也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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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前不知道養小孩那麼花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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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需要炒,警察局做個筆錄再去調解握一下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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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0, 1年前 , 14F
去租個倉庫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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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1, 1年前 , 15F
櫻野老師 我的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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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4, 1年前 , 16F
雖然我不懂收集東西的有趣,但有人動我喜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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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4, 1年前 , 17F
我一定跟他翻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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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自己伴侶的興趣都不會尊重的人沒有結婚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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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5, 1年前 , 19F
女方問題+1 興趣這種東西又不是婚後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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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7, 1年前 , 20F
周遭一個離婚的就是老婆連他買食玩都要靠杯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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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8, 1年前 , 21F
明明雙薪都破十萬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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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09:49, 1年前 , 22F
化妝品也丟一丟,有小孩了化什麼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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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25, 1年前 , 23F
如果沒經過對方同意丟對方的東西那的確很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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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47, 1年前 , 24F
建議賣到柬埔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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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0, 1年前 , 25F
氣頭過了就準備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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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1:07, 1年前 , 26F
不懂得尊重別人興趣的傢伙才是幼稚小屁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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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3:56, 1年前 , 27F
可以把老婆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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