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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日本檢察官權力那麼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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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買逆轉檢事來玩. 御劍好歹也是個高級檢察官吧. 為什麼搜查權限那麼低?還要證據才能羈押人. 我原本以為這是一個操控高級檢察官帶著大批部下去突擊人家家裡跟辦公室的遊戲. 怎麼玩起來好像只是權限比刑警稍微高一點的偵探. 日本高級檢察官真的有那麼卑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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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證據才能羈押人」. 你覺得那些國家不用證據就能押人. 不妨直接講出來. 不用遮遮掩掩. 至於你提到的日本. 他們甚至有「人質司法」這個字. 來批評日本爛押的問題. 在某些人眼中已經死去的中華民國司法. 濫權程度都還比不上日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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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些偷渡仔根本不是真的想問,但日本檢察官的權力比台灣大多了. 看最新日本法務省的檢察統計:. https://www.moj.go.jp/housei/toukei/housei05_00039.html. 日本申請羈押的成功率有96.2%. 並且. 在已結案的案件中,有94.4%提出了羈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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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ankHunt42 (凱子爸)》之銘言看來你不懂日本檢察官權力多高. 有證據就能羈押人這就是超高權力了. 日本的「人質司法」你可以去了解一下. 在台灣的法律規定. 有證據還不夠. 羈押三要件. 1.犯罪嫌疑重大. 2.有羈押之原因:有事實足認逃亡勾串滅證或犯五年以上重罪而有合理懷疑會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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