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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日網民:我被結婚對象強迫在結婚跟遊戲間二選一了...
共 6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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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限制你的興趣,. 大家就說這個人不能要了,. 但各位你有想過,. 工作這件事情,. 一個禮拜要做5天,. 一天要做8小時以上,. 期間還限制,. 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甚至連吃飯、上廁所、睡覺...... 這些基本的生理需求,. 也會受到相當程度的限制。. 所以我說,. 比起選擇伴侶,.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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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是共組家庭的前提下(結婚). 雙方的用錢本來就不會隨心所欲 一定是會互相部分牽制阿. 因為照民法來看夫妻財產共有 所以無論哪一邊爽花 都是在花整體家庭的錢. 而消費就要對整體家庭負責. 就好像如果你單身 要把自己吃成三高 胖 痛風 糖尿病是自己的事. 但是結婚還是這樣搞 那就是拖整個家庭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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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 好多人龜到我感到amazing. 龜龜之島真的不是說假的. 首先男方賺的錢,男方要怎麼用. 那是他的權益. 女方沒有資格對他人的資產進行控管或操作. 當然有人會說共組家庭共同生活. 總是雙方要出點公費吧. 這我也認同. 例如一年女方出50~100男方出50~100. 不在公費的錢那就是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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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課一百萬日幣. 也就是平均一個月8萬三千多. 日本正職白領新鮮人薪水20萬~25萬日幣. 也就是一個月薪水三分之一去課金. (或是說用在娛樂上). 然後你要不就住家裡啃老. 不然算上伙食費+房租肯定月光. 如果他是日本魯蛇打工的. 薪水大概只會有15.6萬日幣,. 還課那麼多,就更扯了. 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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