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XNpf0O0 (C_ChatBM)

看板C_ChatBM作者 (魯王蛇)時間2年前 (2021/10/14 04:11), 2年前編輯推噓17(17037)
留言54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申訴] 一、判決文章代碼 #1XNpf0O0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LokingSer 三、申訴理由 請問二位板主判決無違規的理由為何? 二位板主認同此種地圖砲的偷渡方式嗎? 這一段話 https://i.imgur.com/rPqd5PM.png
出現在西洽任何一篇探討ACG的文章或是推文處 是否都是無違規? 另外 我抓近期公告4–5違規的相關案例: 原神廚→違規 #1XMwVdvi (C_ChatBM) #1XN0ABXQ (C_ChatBM) 愉悅廚→違規 #1XN08WWP (C_ChatBM) #1XM_w5_b (C_ChatBM) 任豚→違規 #1XNLA13t (C_ChatBM) 可黑豚→違規 #1XO2c0zf (C_ChatBM) 但是這裡講V豚跟V廚卻都無違規 https://i.imgur.com/rPqd5PM.png
所以只要在地圖砲前 附加一段個人的解釋說法 然後再依照解釋說法進行簡稱 就可以完美地避開板龜4–5嗎? 舉例: 仔獸煮的米,吃了慧有保 →簡稱V粉智障天就開始癡地等待人情報的絲 →簡稱白癡巨粉 調且有力購買滅之刃大量週邊的絲 →簡稱低能鬼粉 ↑請問上述舉例的地圖砲偷渡方式↑ 板主們統統都給過嗎? 另外 前面提到被判決4–5違規的用詞 若是被檢舉人於答辯中解釋: 原神廚原神遊戲裡的愉悅廚→做菜很愉悅任豚賢齊養的可愛海 可黑豚口美味的色河 ↑請問這種答辯說明↑ 板主們是否就會採納,進而改判無違規? 還是 被檢舉前就事先解釋 跟 被檢舉後才答辯解釋 也會影響板主們的判決標準? 被檢舉前就事先說明簡稱緣由→無違規 被檢舉後才來答辯解釋是在簡稱→違規 是這樣判斷的嗎? 亦或是違規與否的判定方式 是根據此段對話在何種內容的文章出現? https://i.imgur.com/rPqd5PM.png
在討論Vtuber相關的文章出現→違規 在非討論Vtuber相關的文章出現→無違規 是這樣判斷的嗎? 還是很單純的只是因為 這段話是在投票建議裡出現 所以就如同這一篇檢舉案的判決一樣 #1XNSnOEy (C_ChatBM) 板主們對於4–5的判決標準 相較平常直接在西洽發文、推文 還要來得寬鬆? 如果不是像這一篇一樣 毫不掩飾的開地圖砲人身攻擊 #1XNq9ENL (C_ChatBM) 板主們對於偷渡的行為 基本上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以請板主們解釋說明一下 明確的違規標準嗎? 這樣板友們也好拿捏開玩笑的尺度 也不至於一不小心 就被板龜咬到水桶裡ㄌ 感謝 P.S. 老實說 要猜你們的心證範圍 到底跟大西洋還是太平洋一樣大 已經有點累ㄌ= =…… 若是此案現行以板規4–5來處理 有執行上之困難或是不方便之處 可能需要有某位板友 重新以板規4–7來提出檢舉 板主們才得以處理偷渡行為的話 https://i.imgur.com/hsK8y5q.png
小弟我很樂意代勞:) -- https://i.imgur.com/eKnIzxf.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8.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4155918.A.697.html

10/14 04:21, 2年前 , 1F
依前後(上下)文判斷 謝謝指教
10/14 04:21, 1F

10/14 05:05, 2年前 , 2F
他都願意打那麼多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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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5:06, 2年前 , 3F
而且我覺得VT不應該獨佔V這個縮寫
10/14 05:06, 3F
那索狗、任豚、可黑豚這一類的詞為何違規? 「索」、「任」、「可黑」這些詞為何又能分別獨佔某群體的簡稱?

10/14 05:18, 2年前 , 4F
因為中文跟英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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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5:23, 2年前 , 5F
英文很常使用縮寫,單一個字母可以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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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5:23, 2年前 , 6F
堆單字的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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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5:29, 2年前 , 7F
而且我也不是在說有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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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5:29, 2年前 , 8F
我是在說V不是VT的專有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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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5:30, 2年前 , 9F
比如說VOCALOID,夠宅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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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5:31, 2年前 , 10F
粗陰夜夜托夢跟我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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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ㄚ 所以你也可以說他是在地圖砲V家的粉絲ㄚ

10/14 07:09, 2年前 , 11F
可啊,就說我不是在替被告辯解
10/14 07:09, 11F
好ㄛ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10/14/2021 07:47:25

10/14 08:22, 2年前 , 12F
像這種擦邊球的,嗯... 我真的很難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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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8:22, 2年前 , 13F
底想表達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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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8:22, 2年前 , 14F
P.S.:剛才說的不是以板主身份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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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來幹嘛的= =……

10/14 09:15, 2年前 , 1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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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16, 2年前 , 16F
王蛇又要把l板玩壞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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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39, 2年前 , 17F
板主大概覺得只是名詞解釋,沒罵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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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39, 2年前 , 18F
至於為什麼在留言作這種意義不明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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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39, 2年前 , 19F
就……就是個怪人,也不能怎樣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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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42, 2年前 , 20F
無罪推定就這樣吧,除非有證據證明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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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42, 2年前 , 21F
罵特定族群,不過在皇城說無罪推定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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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42, 2年前 , 22F
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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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洽無罪推定www

10/14 09:47, 2年前 , 23F
我覺得他在該留言直接說完了自己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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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47, 2年前 , 24F
定義
10/14 09:47, 24F
所以我內文舉的例子,你們統統會給過是嗎? 只要自行定義,就變成合法地圖砲這樣嗎?

10/14 09:52, 2年前 , 25F
至於有沒有4-7疑慮 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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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52, 2年前 , 26F
依前後(上下)文判斷 謝謝指教
10/14 09:52, 26F

10/14 09:53, 2年前 , 27F
合法地圖砲 但會不會吃4-7不一定
10/14 09:53, 27F
哇! 所以我內文舉的例子: V粉智障、白癡巨粉、低能鬼粉 你們統統都給過哦? 啊事前定義是合法地圖砲 那事後答辯咧? 被檢舉之後才來自行定義的話 你們就會當成是在硬凹這樣嗎?

10/14 09:53, 2年前 , 28F
累不會別檢舉 整板都你的文 我看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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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53, 2年前 , 29F
樂此不疲
10/14 09:53, 29F
我是說抓板主心證的標準很累 不是說我檢舉得很累,OK?

10/14 09:53, 2年前 , 30F
為了避免被桶7天 去冒30天的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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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54, 2年前 , 31F
因為投票建議沒有前後文吧
10/14 09:54, 31F
對ㄚ 所以我才問說484因為是投票建議 所以板主群對4–5的判定比較寬鬆

10/14 09:54, 2年前 , 32F
推文有上下文,發文有內文,沒那麼好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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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09:55, 2年前 , 33F
渡吧
10/14 09:55, 33F

10/14 09:59, 2年前 , 34F
真心建議不要繼續挑板主毛病跟抓雙標
10/14 09:59, 34F

10/14 10:00, 2年前 , 35F
4-7寶劍在板主手上,哪怕你邏輯再清楚
10/14 10:00, 35F

10/14 10:00, 2年前 , 36F
板主也不用聽你解釋 砍下去就是一刀斃命
10/14 10:00, 36F
前板主此言聽起來好像特別有說服力 https://i.imgur.com/1Kskeax.jpg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10/14/2021 10:01:01

10/14 11:08, 2年前 , 37F
在留言說"V仔獸養的豚=V豚"
10/14 11:08, 37F

10/14 11:08, 2年前 , 38F
就只是意義不明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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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1:08, 2年前 , 39F
你如果只說"V豚",然後事後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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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1:08, 2年前 , 40F
是"V仔獸養的豚"的意思,誰理你啊w
10/14 11:08, 40F
所以就是事前定義跟事後答辯的差別ㄚ

10/14 11:56, 2年前 , 41F
好了啦代行哥
10/14 11:56, 41F

10/14 12:56, 2年前 , 42F
V仔獸的時候不就會看上下文了怎麼現在你
10/14 12:56, 42F

10/14 12:56, 2年前 , 43F
又不信任版主的心證了呢
10/14 12:56, 43F
V仔獸的心證標準那麼好抓 就看你有沒有扯到數碼寶貝 沒有就下去,這麼簡單,有啥難判斷ㄉ

10/14 13:00, 2年前 , 44F
如果你每次發文推文都用你舉例子的方式
10/14 13:00, 44F

10/14 13:00, 2年前 , 45F
講一遍(不是事後辯解)的話 大家只會覺得
10/14 13:00, 45F

10/14 13:01, 2年前 , 46F
你發言支離破碎 應該是不會聯想到人身
10/14 13:01, 46F

10/14 13:01, 2年前 , 47F
攻擊啦 (當然一直洗是另一回事)
10/14 13:01, 47F
嗯……我覺得不好說

10/14 13:31, 2年前 , 48F
你真的很閒 哪天被送下去一點都不意外
10/14 13:31, 48F

10/14 13:35, 2年前 , 49F

10/14 13:43, 2年前 , 50F
所以n板主有打算要說明一下判決理由和標準嗎? 跟Abby板主解釋的說法一樣嗎? laptic板主呢?

10/14 18:55, 2年前 , 51F
對不起,我會判無違規 = =
10/14 18:55, 51F
判無違規的理由跟Abby板主一樣嗎? 有先行定義就是合法地圖砲 但是太誇張就可能會吃4–7這樣嗎?

10/14 20:02, 2年前 , 52F
這 我只能跟你說 要個案分別討論 不能一
10/14 20:02, 52F

10/14 20:02, 2年前 , 53F
以概之 大概是這樣
10/14 20:02, 53F

10/14 20:03, 2年前 , 54F
多想想一樓的話 應能通曉==
10/14 20:03, 54F
我還是想聽聽板主親口解釋ㄚ 就算說因為是投票建議 所以標準比較寬鬆我也接受ㄚ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10/14/2021 22:01:33
文章代碼(AID): #1XPpsEQN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XPpsEQN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