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對板規6-2-1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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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inlilt (秋山小~~雨)時間13年前 (2012/08/03 08: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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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解釋. 廚這字從日文網路用語最原始意義就有負面效果. 所以本身是爭議字. 使用上是否會觸及板規. 認定方式是由板主根據前後文內容自由心證. 另外希洽板主群的判決基本上是互相尊重認定. 如果單一板主判決時未和其他板主討論,就代表那位板主認為不需要經過討論就能判決. 其他板主就算有不同意見也不會公開

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P (VIP先生)時間13年前 (2012/08/03 01: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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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對特定人物或群體明顯人身攻擊明顯人身攻擊. (已指名道姓什麼人哪一群和敘述情節嚴重者EX:xxx板友你這個死阿宅). 簽名檔、推文、發文適用於本條。. 疑問:為什麼明顯人身攻擊要說兩次. (因為很重要!). ...不是啦 我的問題不是這個.... 不久前skyeqoon因為這一板規被水桶
(還有39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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