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違規文章改正後是否仍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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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16→)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時間9年前 (2016/10/29 2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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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是我去翻編輯紀錄的. 因為我認為放雷文一被看到會造成不可逆轉的效應. 被雷到的人就是永遠被雷到了,沒辦法藉由修改文章彌補. 同理. 我在放雷、人身攻擊、非法轉錄文章的部分會從嚴判定. 沒有矛盾,以下節錄6-1-10條文. 6-1-10 以上警告項目6-1-1、6-1-4、6-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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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1→)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nyxfg (tonyxfg)時間9年前 (2016/10/29 11:51),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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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以前並無發文者在修正文章後還被挖編輯記錄出來開罰的先例. 但#1O4vIIG7 (C_Chat). 卻還是判處開罰了. 判決使用的版規是6-1-8. 但根據版規6-1-10,包含6-1-8的特定版規,版主可給予S要求改善,在期限內改善則不罰. 此篇違規文章在判決前一段時間已經改善違規點,照理說
(還有42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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