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建議] 有關現任板主與未上任版主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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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雷恩哈特)時間8年前 (2017/08/30 20: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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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是讓他試著發表意見. 那個時候的判決還是我跟pp共同判定.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84.161.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04097271.A.A4E.html.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2135356 (K2GI_135356)時間8年前 (2017/08/30 20: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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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目前板務處理狀況,我這邊建議,若有檢舉或有其他板務議題,. 應由當時在任板主負責,不應推延至未上任之板主。. 首先,板主未上任則無法行使其板主權力,亦沒必要承擔上任前其他板主決策之責任。. 再者,若有需要迅速處理之板務,現任板主本來就可處理。. -. 老實講啦,pp跟房子人像之前那樣給你在上任前
(還有5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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