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版務討論規則的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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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時間4年前 (2020/11/04 12: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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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應該可以回. 2-2. 緊急就是平常不會出現的東西突然出現. 可以解釋為非常態性的狀況. 每次板務討論都是個案處理,為期一週. 而且討論的議題都長的不一樣,並不屬於常態性行為. 我認為屬於緊急的範疇. 沒有CD,因為是個案處理. 個案不會CD. 監督的部分請找上級. 至少我當年在寫的時候是這樣

推噓1(1推 0噓 10→)留言1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時間4年前 (2020/11/04 02: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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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最近因為一件檢舉案很生氣. 冷靜下來之後發現根源在於版務討論規則的制定個人認為有不妥當之處. 進一步的疑問是版主是否有權臨時增訂規則?. 根據我的理解,法源主要在於2-2 第V項和6-1-1. 2-2 V 如遇緊急情況,板主有權公告附註條例或暫行條款,效力等同板規。. 惟其時效不得超過一個月。
(還有33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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