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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申訴甚麼時候變多數決了?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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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個啊. 我在想是這樣,4-7如果是海巡+未經過其他板主和議的話. (因為公告未提及是有跟其他板主一起認定,就先當沒有). 很久以前小雨小組長好像表示過. 『4-7板主可以海巡,但是一旦違規者申訴就會發回請全部板主和議』. 流程是:. 違規者申訴→海巡板主看是否撤回(通常是不會)→上訴到小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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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N版主對糖糖在我這屆時海巡多數決判決的疑問. 該篇羊羊推文就有講很清楚了. 推 forsakesheep: 既有名詞並不會因為單一作品廣為人 125.227.125.150 05/04 09:57→ forsakesheep: 知就改變其定義,不過由於該文由S板 125.227.12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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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喔. 申訴應該是指針對各案件的對吧?. 如果當初是多數決出來的 用多數決改判沒問題. 但當初案件是海巡 就算其他版主出來發表意見. 也要尊重當初海巡版主的意思吧?. 不然海巡給的獨立判決精神不就沒了?. 還是以後 海巡水桶 然後其他兩個跟他不同意見就可以"擅自"更動判決?. 我很好奇 麻煩現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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