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遊戲作品組務組規置底

看板C_GameBoard作者 (nicetree)時間4年前 (2019/06/19 12: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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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組屬卡漫夢工廠群組C_WorkBoard管轄, 若無特別規範者,均以群組組規規範為準。 本組各項事務標題分類如下: [申訴] 對看板板主判決提出申訴時使用 [檢舉] 對看板板主或事務提出檢舉時使用 [申請] 對看板事務(如多重帳號查詢等)提出申請時使用 [看板] 板主對提出變更看板事務申請時使用 [板主] 板主上任或卸任時使用 [請假] 板主請假時使用 [罷免] 罷免板主時使用 [判決] 小組長發佈判決時使用 ------------------------------------------------------------ 本小組各項事務處理流程規範如下, 提出時請遵守下列各項規定,否則本組有權不受理申請。 [申訴] 對於本組轄下看板之判決不滿,而欲提出申訴時可使用。 1.申訴限當事人提出, 上訴前請先與板主溝通或要求複審, 得到板主回覆、或三日內無回覆方可上訴。 若上訴前未先與板主溝通,小組長有權不受理該申訴案。 2.請在案發後十四日內至本小組提出申訴, 若超過十四日,小組長有權不受理該申訴案。 3.申訴人申訴時請檢具以下事證: (1).申訴對象(看板/板主)、案件經過、申訴訴求主旨。 (2).公告判決內容及位置(可在申訴文內提供文章網址或文章代碼)。 (3).與板主溝通之紀錄。 (4).通知板主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4.板主須在接獲通知之七日內至小組板作出答辯, 若無法在七日時限內回應,請先至組務板告知,違者將記一警告。 [檢舉] 認為本組轄下看板之板主未依規定處理板務、 或有其他違規情事,而欲舉發時可使用。 1.檢舉人檢舉時請檢具以下事證: (1).申訴對象(看板/板主)、檢舉主旨。 (2).通知板主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2.板主須在接獲通知之七日內至小組板作出答辯, 若無法在七日時限內回應,請先至組務板告知,違者將記一警告。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相關: 1.相關之規定以帳號部(ID_Multi)之規範為準。 2.欲提出多重帳號查詢,需為板主以上職務。 3.提出申請時請檢具以下事證: (1).查詢對象、案件經過、相關證明(IP記錄等)。 (2).通知查詢之對象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4.被通知查詢之對象若未於七日內回應, 視為放棄答辯權益,查詢案件將逕行送至帳號部。 [看板] 板主提出申請新板,或變更改發文門檻等看板設定, 及申請/解除唯讀、隱板、靜板等緊急措施時使用。 新板申請: 申請新板請先至C_NewBoard板進行看板連署, 連署通過,後方能至本板提出新板之成立申請。 1.依據群組規範,在本群組內進行看板的申請,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上站次數超過200次以上 (2).發表文章數超過200篇以上 (3).註冊時間超過半年 2.新板申請文內需附上於C_NewBoard板發佈之連署文全文(含所有連署推文)。 變更改發文門檻: 需有所有板主附議方能通過。 唯讀、隱板、靜板等緊急措施: 若有需要申請唯讀、隱板、靜板等緊急措施,請說明其理由。 [板主] 板主提出上任/卸任申請時使用。 依據群組規範,擔任板主有以下三種方式: 1.成立新板,並由申請者擔任板主。 2.若欲接管無板主之看板, 請至C_NewBoard板進行板主連署,並收集20名有效連署。 3.由現任板主申請新增其他板主。 提出上任申請時請注意以下規範: 1.提出時請註明板主變更前後名單。 2.新上任之板主需於上任30日後方能提出新增其他板主之申請。 3.板主提出上任或卸任時,需有除提出者外的其他板主附議方能受理。 若無法完成附議,請說明其理由。 4.依據站方規定,一般看板板主上限為3人, 本小組之看板若有特殊需要(如看板事務繁忙)需申請第4位板主, 請先向群組長提出申請,由群組長核可後方可任用。 (若有板主因群組規而必須留下交接, 導致板主人數會超過上限時,請在申請文內先行說明。) [請假] 依據群組組規規定, 本小組板主若因故無法執行勤務達五日以上,需至本小組板報備請假。 申請時請註明管轄看板及預定請假日數, 若該板僅剩一位板主,則由小組長代理其勤務。 [罷免] 欲對板主提出罷免申請時使用。 罷免申請之規範如下: 1.依據群組規範,在本群組內進行板主的罷免連署,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上站次數超過200次以上 (2).發表文章數超過200篇以上 (3).註冊時間超過半年 2.罷免之申請人需在本板提出罷免文章,並通知板主前來答辯。 需檢附之資料為: (1).申訴對象(看板/板主)、罷免事由及各項證據。 (2).通知板主前來小組板答辯之信件備份。 3.板主須在接獲通知之七日內至小組板作出答辯, 若無法在七日時限內回應,請先至組務板告知,違者將記一警告。 4.板主答覆完畢後,申請人方能將罷免案送至C_NewBoard板進行連署。 5.如罷免連署之有效票數達25票, 申請人需將罷免連署結果轉至小組板,再由小組長判斷板主是否適任。 -- 〈普賢菩薩警眾偈〉云: 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 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96.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ameBoard/M.1560919697.A.3FA.html
文章代碼(AID): #1T2RwHFw (C_Game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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