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C_Chat 不當判決
共 11 篇文章

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surimodo (好吃棉花糖)時間7年前 (2017/12/06 12:13),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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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學術網路相關規定 不涉及營利行為即可. 此為板規變更上未清楚寫明導致板務與一般板眾產生認知上落差. 將於之後板規更動一併修改. 是小組長. 而且依據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也沒有板規解釋權. 所謂違規為在判之前為處於有或沒有違規的狀態. 只要於判決前修改成符合現行板規. 板主得免除或減輕罰則. 本案未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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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name (>.<)時間7年前 (2017/12/06 12:32),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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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爭的是無盈利是否也算交易文違反板規. 學術網路規定有定義交易文嗎?. 那現在應該依誰的認知判決?. 使用者是否必須要看完歷版版規並看完立法意旨之後才能確定這版的規則?. 如果現行的版規可以看起來和執行起來不一樣,請問使用者要怎麼辦?. 版規是給大眾看的,應以大眾認知為準. 推 jerry7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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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rry7668 (雙標亂鼠)時間7年前 (2017/12/06 15: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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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交易防制法裡. 有很明確分開. 販賣毒品罪. 與轉讓毒品罪. 不僅分為兩條. 刑度上也有所不同. 如何分為轉讓還是販賣. 根據. 最高法院84年度第三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以行為人是否有營利意圖作為區別". 而看原文#1Q9hTImP裡. "要一起去的朋友搶不到票,我自己票位置又超邊緣,轉讓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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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name (>.<)時間7年前 (2017/12/06 23:42),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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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交易】. 本指交換、互換。後泛指買賣。. 【販賣】. 商人買入貨物而轉售給消費者。. 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東西, 不要搞混了. A與B交易=B與A交易. A販賣東西給B!=B販賣東西給A. 我前面提過民法的買賣就沒有要營利. 我的論述是交易(by辭典)=買賣(by民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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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rry7668 (雙標亂鼠)時間7年前 (2017/12/07 09: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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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解釋 再立新法. 你自己都找出來了. "為防範非販賣而轉讓毒品之犯行,爰增列轉讓毒品罪及其未遂犯之處罰規定". 也就是說本來是混為一談 但是發現不能混為一談 所以. 要作區別. 我就說很清楚了. 交易跟轉讓. 本來就不一樣. : : 而看原文#1Q9hTImP裡. 提出相關證明應是你檢舉人要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