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FAQ about How2UseIt (一修)

看板DeathNote作者 (水中影)時間19年前 (2006/05/28 20:27), 編輯推噓1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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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懶得把How2UseIt看過一遍 那這個FAQ會是了解How2UseIt最快的方法之一 :) 有錯歡迎大家來更正 有那種問到OP的問題我沒寫上去的 也歡迎建議:) 修正一版:感謝大家的回應,修正了一部分喔 :P Q1:使用死亡筆記的殺人流程到底是? 一、先寫名字 1.寫名字 ↓ 2.指定死因 ↓ 3.指定死亡時間,時限:指定死因完後40秒 ↓ 4.要是寫了死因,可以指定詳細過程。 時限:指定死因完後的6分40秒。 →所以只寫上死因,要等6分40秒才會有作用 ↓ 5.若這個上述條件都被允許,那個人將於指定的死因、時間和詳細過程死亡 二、最後寫上名字 1.指定死因、死亡時間和死亡過程 ↓ 2.寫完後的 19 天內寫上姓名 若這個上述條件都被允許,那個人將於指定的死因、時間和詳細過程死亡 (就算和寫其他內容的人不同,也仍然可以作用) Q2:萬一有任何一種條件不被規則允許會如何? 死亡時間不被允許→視為不指定時間(?) 詳細死亡過程不被允許→常試死於某個死因 →死因仍然不被允許→心臟麻痺死亡 Q3:死亡筆記到底能操控別人到什麼程度? 簡言之,死亡筆記只能操縱一個人(也就是說,不能牽連到別人) 去做一件他知道、也有能力去做而不違反他的意念的事情。 以下是書內的例子。 中岡宇松四郎 出血過多而死 持刀進入便利商店行搶,結果自己的腹部反被刺刀刺入。死於凌晨1點30分。 成功 → 要一個連續強盜殺人犯去搶一家超商是這個人想去做的事情。 山前 芯次郎 心臟麻痺 寫下「我知道L已經在懷疑日本警方了。」這些字,下午六點死亡。 失敗 → 犯人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情。最後會在六點死於心臟麻痺。 在五點半時寫下一個日本監獄犯「下午六點,死於法國艾菲爾鐵塔前」 失敗 → 一個監獄犯人不可能在半個小時內抵達法國。所以在六點於監獄死於心臟麻痺。 (Raye的舉例捏太大了,拿掉,新版見下面) 這個是L看到四葉第16條之後的一個舉例: 要彌海砂講出L的情報之後再死。 可能失敗 → 說法一(L的想法):這樣違反四葉第十六條「死前操縱」,而且L只是代稱 ,因此最後只會讓彌海砂心臟麻痺。 說法二:彌海砂肯定是不想說出奇樂是誰,所以仍然會心臟麻痺。 (本來還有一個,但那個說法太牽強了,去掉) 下面是自己編的 (新) 趙小明 心臟麻痺 2006.05.31 PM 5:30 ,帶著一台iPod走到台北車站的「吉野家」。 搭上捷運板南線,在府中站下車後5秒死亡。 成功 → 叫一個人走到指定的地點,只要他能力可及也不違反他的意念就可以了。 所以,要是他拒絕搭乘捷運,那他就只會死於心臟麻痺。 (新) 王小華 自殺 2006.6.1 成功極少數(小於0.01%)可能失敗 → How2UseIt X 雖然有說自殺有效,但也有說到: 「『難以想像』的情況並不包括在內」 :P 夜神月 被南空直美發的子彈射中而死。 可能失敗 → 根據四葉第十六條「死前操縱」這種死法無法被執行。 那這兩個人只會死於心臟麻痺。 附:四葉集團內流出之殺人規則 第十六條 死前操縱 「無法操縱人死前與其他特定對象發生任何行為,在提及他人姓名的情況下, 死前操控無效,全員皆會死於心臟麻痺。」 這並非How to Use It,但夜神月曾經說過: 「死亡筆記本就只能殺掉寫有名字的那個人...沒辦法操縱某人來殺人...」 因此第十六條的真實性似乎是可以確認的。 Q4:死亡筆記能操控的死亡時間有期限嗎? 是的,只能操縱從寫完過後的那一瞬間,到寫完的23天後之間的時間。 但有要是只寫死於一種長期疾病,不寫死亡時間則例外。 例如寫一個人「癌症死亡」,他的確可以死於癌症,就算是兩個月後死亡。 但寫「12天後癌症死亡」是不可行,因為這種疾病的發展沒那麼快。 (補充) ※Y462殺死機長是否有指定他的死亡時間並不可知,因此不知機長的死有沒有牽連問題。 若是Y462未指定死亡時間,那表示牽連原則可以超前於指定時間原則。 假如剛好在指定的死亡時間時間,他做一件會牽連他人的事情, 會導致死亡延後的話,那就有個23天後的操控法: 在剛好23天後他【意外地】會去做一件波及到他人的事情。 但也有可能筆記可以猜出他23天後會做牽連別人的事,所以在40秒後心臟麻痺。 Q5:剩餘壽命的互換問題? 只要謹記一個原則:在DN中,壽命的增加或減少都是算「剩下的」。 舉彌海砂的例子說明吧。在第一部時的彌海砂都是19歲。 剩20秒/可以活到19歲 (被強盜襲擊,即將被殺死) ↓ 剩50年/可以活到69歲 (傑拉斯犧牲自己,將相對應的壽命換算給海砂。因此海砂應該也只能活個50年) ↓ 剩25年/可以活到44歲 (第一次交換眼睛) ↓ 剩12.25年/可以活到31歲 (第二次交換眼睛) ↓(補充) 剩62年/可以活到81歲 (雷姆犧牲自己,將相對應的壽命換算給海砂) 當然這也似乎表示愈老的人交換眼睛愈划算:P。 Q6:希多筆記(夜神月第一次撿到的那本)裡面寫了哪些規則? 夜神月撿到的時候只有How to Use It I,有五條。 後來火口拿到的時候多了兩條假規則(月叫路克寫的)。 所以總共有這些: 1.名字被寫進去就會死 2.要知道長相 3.可以在40秒內死因 4.沒寫死因就心臟麻痺 5.可以用6分40秒寫詳細狀況 6.假規則:13天沒寫名字會死 7.假規則:燒掉、毀損筆記本,碰過筆記本的人都會死 Q7:如何避免自己被筆記本殺掉? (修改版,如此一來應該可以了) 需要一個路人甲扮演暫時的奇樂。 1.A先叫一個小孩子過來,騙他死亡筆記是本習字本 2.A讓他看一張犯人的照片,然後A叫他在習字本上寫那個人的名字 3.40秒後,再讓他看著A,A這時跟他講他錯誤的名字,叫他在習字本上寫四次 如此一來,A就不會死於這本筆記了。 這樣就可以迴避「故意寫錯名字四次會死」的規則。 但其實沒什麼用,因為只能保證自己不被自己的筆記本殺掉罷了。 說明:筆記本的所有權,在他不知覺殺死犯人後會轉移到小孩子身上 而就他的觀點來看 他是「不小心」寫錯了四次A的名字 所以可以完美迴避「故意寫錯名字四次會死」的規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49.78

05/28 20:41, , 1F
好認真!推一個!
05/28 20:41, 1F

05/28 20:50, , 2F
感覺南空直美那段有些問題。不是必定會自殺成功嗎?
05/28 20:50, 2F

05/28 20:56, , 3F
雷姆的生命也有加到海砂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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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1:52, , 4F
自殺屬於每個人類都有可能去做的事 一定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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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1:54, , 5F
Raye Penber的情況是可能的不過不建議將書中人物改寫作範例
05/28 21:54, 5F

05/28 21:56, , 6F
你這Raye Penber跟彌海砂的範例都不能算是書內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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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21:57, , 7F
Q7本身就是故意的 所以會死
05/28 21:57, 7F

05/28 22:01, , 8F
推一個
05/28 22:01, 8F

05/28 22:05, , 9F
Y462殺死機長23天後的操控法我看不懂
05/28 22:05, 9F

05/28 22:06, , 10F
以上 感謝原PO的認真與用心 再推一個
05/28 22:06, 10F

05/28 22:09, , 11F
利害呀~~
05/28 22:09, 11F

05/28 22:11, , 12F
強者
05/28 22:11, 12F
* ybite:做過修正 這樣合理多了 :P ※ 編輯: ybite 來自: 218.170.49.78 (05/29 00:41) ※ 編輯: ybite 來自: 218.170.49.78 (05/29 00:49)

05/29 01:40, , 13F
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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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0:22, , 14F
芯次郎的例子應該會成功,月曾經要犯人寫下死神愛吃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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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因為月事要他寫一段文字 只是文字設計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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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本意只是寫出那段文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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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4:15, , 17F
大推一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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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1:02, , 18F
Wh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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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8:38, , 19F
本日超認真XD
05/31 18:38, 19F
文章代碼(AID): #14UPSZ4l (Death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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