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牽扯他人的死因不成立

看板DeathNote作者 (卡廷1940)時間12年前 (2012/06/07 19:45),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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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爬文, 發現死亡筆記本的規定是, 牽扯他人的死因不能成立, 被寫的人只會死於心臟麻痺. 那如果我在死亡筆記本上面寫: "金正恩, 於某年某月,和北韓各大軍政首長開會時, 被美國B-2隱形轟炸機丟的碉堡剋星炸彈命中開會地點, 與所有開會人員一同喪生." 因此就無效了嗎(因為牽扯其他北韓將領,且朝鮮半島局勢 會因這次轟炸發生全面性改變.)? 金正恩只會在寫完後死於心臟麻痺? -- "迫害給人民帶來的是災害,不分民族與宗教信仰.遭受迫害的遇難者人數眾多,這些罪行 不可能有任何理由為自己申辯.我們的國家在政治.法律和道義層面上已經對集權制度的 罪惡給予了準確的評價,而這一評價不再允許篡改.所以兩國人民應當牢記歷史." --俄羅斯總理普丁在卡廷慘案七十周年紀念儀式的講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5.179.132

06/07 21:04, , 1F
是提到他人名字下不成立 這差很多~
06/07 21:04, 1F

06/08 11:04, , 2F
這樣要是可以當初月隨便就能讓L領便當了吧
06/08 11:04, 2F

06/08 23:20, , 3F
要是寫某主治醫師死亡,該醫師所負責的病人因此而死
06/08 23:20, 3F

06/08 23:20, , 4F
成不成立?
06/08 23:20, 4F

06/09 01:28, , 5F
簡單說這就是為了避免架空「知道名字才能殺死」的規定
06/09 01:28, 5F
文章代碼(AID): #1Fq9Hsev (Death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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