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回報] 已依照小組長建議執行投票

看板DragonBall (七龍珠)作者 (冠元 大師)時間9年前 (2016/12/24 01:55), 9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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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_JapanBoard 看板 #1ON4VKkW ]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看板: C_JapanBoard 標題: Re: [回報] 已依照小組長建議執行投票 時間: Fri Dec 23 05:38:25 2016 ※ 引述《gkc (冠元 大師)》之銘言: : 因小組長給與指示先撤銷警告,所以本版剛剛已撤銷警告,並依小組長建議 : 應舉辦為期一週的(幹字認定)版規票選,剛才也已設定好投票並發出公告, : 公告將轉錄於下篇,請小組長過目看是否合乎小組長的判決裁定。 感謝你熬夜處理 辛苦了 另外關於此次事件 組務還是有兩點要作說明: 一.其實一般來說 組務是不過多干涉板主的判決/制定板規基準的 只是這次板主要求組務仲裁 組務因而建議板主制定投票以及撤回警告 實際上當板主遇到執行標準不一的判決爭議時 大概有這些選擇: 1.維持以前板主的判決基準 2.進行投票決定爭議字詞之使用 3.之前的判決由於有溝通不足 將之前的警告撤回 之後經公告會加嚴判決基準 往後發文標準便依此次判決執行 經組務考量後 組務認為第二點較為折衷 因此如此建議 而且原先板主即有舉辦投票之意向 組務只是建議改為正式辦理投票較無爭議 事實上板主要如何執行 組務都不加以干涉 但是 如果依照組務的判決基準 實際上除非是過於針對性或歧視性的言詞 當使用者有所意見 最終交由組務判決時 組務大抵不會認定為嚴重違規 一般來說這種尺度也比較不會引起爭議 這點供你做為制定板規及處理板務的參考 二.關於投票選項之建議: 1.目前舉辦投票之選項有四項 (1)幹字不得用來對人 (最多用來對作品,但即使對作品罵必須不能造成他人反感) (2)對幹字不任何設限 (對人除外) (3)全面開放幹字不管是對人還是對作品 (4)對於幹字的規範從寬(一次規勸、二次警告、三次裁罰) 選項當中第3項「開放對使用者使用『幹』字」一節可能產生爭議 建議移除此選項 人身攻擊部分便採當事者申訴受理即可 無須明定「開放對使用者使用『幹』字」 當使用者使用類似詞彙時 相關責任由當事者自行負責即可 無須由板主宣告免責 否則將來若有類似爭議呈上組務 若有人身攻擊之實 組務也只能照實處理 不能因板規有免責事項而免去使用者的人身攻擊之責任 因此若板主還是希望制定相關板規 則建議投票選項能相對簡化 例如: 1.維持原板規 對板友或具體人物使用不雅詞句/歧視性言論(下略) 視為違規 2.新增板規 除對板友或具體人物外 亦不得對作品使用不雅詞句/歧視性言論(下略) 而關於罰則部分規範(第4項)若要加入投票 建議可至投票結果出來後再斟酌板眾意見決定 此為大致建議 詳細執行方式仍然交由板主判斷 組務不硬性干涉 不過最後還是要說一句 目前動漫群組中 幾乎沒有規範不得批評或罵作品的板面 (通常最多規範「不得無故謾罵作品」 如「七龍珠這什麼糞作 現在還有人要看喔」 但若能提出合理批評理由者不在此限) 因此若要規範 組務會建議朝這方面修改 而非完全禁止 否則當中模糊地帶非常容易造成執行困難或爭議 相信板主亦不樂見此類狀況 以上為組務意見 供各位參考 -- 黃安 民國偏安時期歌伶 詩作多屬剽竊 言行不德 多所得咎 遂棄其母 獨渡海西投之 安至西岸 不改其性 每遇民國伶人 必逼其西投 不從 乃舉而害之 有舊識者 亦不免其害 然安反覆 終不為西岸所納 膺玖八年末 安欲返國探其母 遺書曰:身鬼見愁 不畏死! 鄉民一時譁然 眾怒沸之 竹聯俠士聞其風 曰:此國賊黃禍也 當翦除之! 安聞之驚懼 乃私會民國俠士 號白狼者 白狼聞之 遣幫眾護安及其母 曰:國之一統 義不容辭! 人以為狽足前短 狼足後短 故狼負狽而行之 時人曰:白黃二獸傍地走 安能辨我是狼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24.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2442708.A.BA0.html ※ 編輯: kid725 (112.104.24.240), 12/23/2016 05:45: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kc (36.229.20.16), 12/24/2016 01:55:47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01:58:50
文章代碼(AID): #1ONMKbOr (Dragon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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