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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nter ]
討論串[情報] 獵人試驗第二屆報名開始(台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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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T做的事情於法於理都是正確的,只是不合乎人情!. 把受到版權規範的東西私自拿去做營利用途本來就該付錢,. 管你是警廣還是總統府,只是版權在那都要遵守,. 這才是文明國家該進步的方向,而不是什麼過敏或感冒!. 你可以靠北MUST不近人情,但本質上他們並沒有錯,. 使用者付費就是一種趨勢,拿人家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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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忙又累,很久沒認真發文了,看到這篇真的忍不住. 說實在的,很多指謫別人是「XX魔人」的人,也會跟你說類似. 「我不就停個五分鐘,你反應這麼大幹嘛,死檢舉魔人」這種話看來是沒有智慧財產產出的朋友呢,現在的法條一點都不嚴阿,而且都是告訴乃論營利機關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心血與財產,這跟我去占用你家車位開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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