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艾薩克傳原作者:劉明昆老師 正式聲明文

看板Native (台灣漫畫交流)作者 ( )時間8年前 (2016/12/01 23:1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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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OG3l2Lh ] 作者: medama ( ) 看板: C_Chat 標題: [新聞] 艾薩克傳原作者:劉明昆老師 正式聲明文 時間: Thu Dec 1 23:03:28 2016 多年前的台灣漫畫「艾薩克傳」之前好像說要出找其他人接手漫畫續集 不過後來沒出 最近作者預計把舊作重新出版 正在規劃典藏版 之後好像要做遊戲 不過現在又傳出版權爭議... 以下轉貼作者FB粉專內容: ---------------- https://www.facebook.com/mingkunliu1973/ 劉明昆的創作世界新增了 2 張相片。 21小時 · 艾薩克傳IP原作者:劉明昆老師 正式聲明文 源起: 因為太多人對於之前FlyingV公告由王牌數位所製作的[ 印界之戰 ]無法提出相關提案內 容物等授權證明被下架一事感到困惑,所以在此我將整個始末講清楚。 公告連結 https://www.flyingv.cc/projects/14444 一、在我與東立出版社仍合作時、由東立出版社授權給與王牌數位艾薩克傳的手遊[ 艾薩 克外傳 時夢之境 ]。(附圖1) 二、與東立合作關係結束時、在解約切結書裡、並不包含[ 時夢之境 ]這作品、因此[ 時 夢之境 ]後續相關權利仍由東立出版社管理。 三、我與東立結束合作關係後、王牌數位找上我與我簽[ 經紀約]、表示要協助我推廣我 的作品; 同時又向東立出版社以 "無資金製作下去、要終止時夢之境開發" 為由提出解約、但解約事宜直到現在雙方仍未完成相關程序、也就是說東立仍有監督與要 求王牌數位依合約完成遊戲的權利。 四、東立出版社確實授權了[ 時夢之境 ]給王牌數位、但之後王牌數位將[ 時夢之境 ]改 名為[ 印界之戰 ]、於FlyingV提案群募、並表示遊戲一定完成推出、此部分完全與向東 立出版社提出解約理由相違背、雖然標題不同、但同一IP同樣圖像如果沒有資金能力製作 [ 時夢之境 ]為何還能堆出[ 印界之戰]。(附圖2) 五、王牌數位確實拿到我的經紀約、但並不表示沒有我授權可以任意使用我的著作。 六、當王牌數位提出要我授權[ 印界之戰 ]時、我提出授權金要求、王牌數位回應表示授 權金已經在東立授權時付過了、由此證明、[ 印界之戰 ]就是 [ 時夢之境 ]、整個授權 管理仍在東立出版社、同一標的物下、我是無法再授權的。 七、呼應第五點、不管到底是[時夢之境]還是[印界之戰]、在王牌數位募資案標的物與回 饋品都沒有得到東立出版社或我的授權、不論是滑鼠墊或使用任何艾薩克相關圖像。 八、募資回饋品音樂原聲帶部分、此音樂我花了幾十萬製作、因為王牌數位遊戲需要音樂 、所以我給予[神一般存在]這首歌的配樂部份讓王牌數位遊戲使用、但王牌數位卻將此音 樂放入群募回饋項目,群募為商業行為,我並沒有允許他們可以如此販售我的音樂。 九、關於回饋品設定集部分、王牌數位有欺騙消費者嫌疑、因為我根本沒有參與遊戲製作 、更沒有畫所謂的設定集、所以[印界之戰案]於FlyingV募資一出、在網友提出質疑下、 我當天發出澄清文聲明我沒有畫此設定集、之後王牌數位才在募資提案裡修正為遊戲畫面 設計圖。 十、在王牌數位於FlyingV募資結束後、因網友在我的FB留言[印界之戰]是侵權的、 FlyingV負責窗口以最快速度與我聯繫確認細節、並依照流程對王牌數位提出必須於一星 期內補上整個群募案相關任何產品、回饋品等授權證明要求、但王牌數位竟繳交經紀約給 予FlyingV; 經紀約無法代表授權約、FlyingV駁回王牌數位提出的證明、並要求盡快於時間內補齊資 料、在期限最後一天FlyingV再發信函給王牌數位、如果拿不出證明就正式撤下[ 印界之 戰 ]群募案、並公告此案未取得授權、王牌數位沒有回應、FlyingV依照平台版權證明守 則、於11/25號正式下架此群募案也同時發出公告。 十一、其實王牌數位有拿到授權、是由東立出版社授權給予製作的[ 時夢之境 ]、而且尚 未解約、但為何不拿出來? 十二、基於認定[ 印界之戰 ]=[ 時夢之境 ]情況下、我是無法授權的、如果我授權、那 我就是對東立犯下了背信罪、因為一約二簽。 十三、就經紀約部分、王牌數位不但沒有保護原作者、還知法犯法直接使用圖像於回饋品 上、而整個[ 印界之戰 ]募資案如果成功、所得則完全由王牌數位拿取、因為根本沒有跟 我談要支付原作部分、而此募資案到底是要對東立負責還是對我負責? 而當然王牌數位完全沒有負責也沒獲得應該要簽的授權。 十四、期間我多次提醒王牌數位必須要跟東立出版社完成解約、[ 印界之戰 ]才能有推出 的立場、但王牌數位遊走兩邊、不解約不履行、只要求我要授權承認[ 印界之戰 ] 十五、最初是我授權於東立出版社、讓東立出版社授權給王牌數位製作手遊、但因尚未解 約、基於原作立場、才搭配王牌數位接受採訪。 總結: 1、請王牌數位面對造成募資平台FlyingV商譽受損與對贊助者欺騙一事做明確解釋。 2、請王牌數位面對東立出版社、明明遊戲能推出、為何提出欺騙東立出版社解約的理由 。 3、請王牌數位對我解釋、為何你可以擅自利用我的圖像、音樂做群募回饋品?因為有經 紀約嗎?但我並沒有授權你能販售。 4、請王牌數位解釋、為何貴司營業項目裡根本沒有演藝事業或文藝服務等項目、卻能跟 我簽經紀約? 演藝事業相關政府稅金是17~24%、貴司拿我經紀約是否有確實報稅、此部分還請國稅局進 行了解。 好~最後我來說明為何我會提出永恆典藏計畫、就是因為王牌數位幾乎毀了我一生的心血 、砸了艾薩克傳的招牌、加上經紀約被握在王牌數位手上,我不能做授權等事宜、最後在 絕望下我只能決定........ 既然不能授權、我自己來總可以吧、就讓我親手結束這作品、我不想再被王牌數位拿去招 搖撞騙、毀了艾薩克傳的價值。 因此在11/3號上海發表會回來後、我決定了[永恆典藏]計畫、就讓這作品在我手上親自劃 下句點。 所有是是非非我已經委託立人律師事務所全權走法律途徑解決。 好了~我解釋完了、如果我上述有錯、歡迎王牌數位前來澄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44.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0604610.A.56B.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edama (223.137.144.77), 12/01/2016 23:10:40

12/02 03:1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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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G3rorz (N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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