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析] 歷史本文的重要性
必要的防政治頁
學者:課綱「危」調變黨綱 戰後史面目全非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9e43581-b1ed-4201-a074-fe94212e69b1
心得:
對於羅賓一直執著追尋歷史本文的下落、企圖發現過去消失的歷史,
以前我只是單純覺得這僅僅是歷史學家的"興趣"而已。
直到看完這篇新聞後,
才發現我這樣的想法是因為我們世界的歷史事實之於我們是如此清晰可見,
(雖然近年來還是有許多歷史機密檔案被公布)
也因為我們沒有身處海賊世界裡的劇情,所以似乎不懂得真相的可貴。
但我想我錯了,至少我現在更能體會歷史本文的重要性,以及羅賓追尋它的渴望。
會不會幾十年後,我們所知道的歷史事實完全被遺忘在人們的記憶裡,
等到那時候,我們再去追尋歷史本文還來的及嗎?
大家對於歷史本文重要性的想法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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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5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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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HP5566 (114.33.254.137), 05/19/2014 0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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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謂的真相,應該是指客觀的事實,不涉及主觀評價。
所以的確如同U大說的,並非描述政府黑暗面就是真相、和平就是非真相。
但在我的想法裡,發掘真相的目的便是讓所有人能依其主觀價值去評論真相。
舉個簡單的區別例子:
假設A國政府殺了50人,這是真相;
那麼A國政府宣稱殺50人是為民除害的正當行為,這是評價;
又若A國政府宣稱根本沒殺那50人,那便是消滅或竄改真相。
假如我們的政府不是消滅真相,而僅是宣傳特定主觀評價,
那或許某程度上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在教育裡不能被接受,於稍後說明),
因為每個人可以對真相為理性的評判,並選擇是否接受政府的評價。
但是,倘若我們的政府是刻意消滅真相,如同海賊世界裡的世界政府一般,
那麼我們根本無從認識真相的存在,更遑論如何能夠自由地評論真相。
我猜想羅賓追求的並不一定是"直接"發現政府的邪惡,
而是透過發現歷史本文的真相,讓所有人能夠自由地評論(這點應該也同U大)。
我認為在課綱裡,對歷史事實添加特定評價,之所以不能被允許,
是因為基本教育是人啟蒙的開始,如果在人們還沒辦法獨立思考,便灌輸特定價值,
又怎能期待人們長大後,能夠了解"盡信書,不如無書"的道理,進而自由地評價真相?
而且如果政府能夠在教育裡刻意灌輸某種想法,那麼消滅、竄改歷史事實也不遠了,
到時後更不可能期待人們能夠"知道真相"並做出任何評價。
回歸海賊版討論主旨,
尾大筆下的劇情發人深省之處在於,我們不僅從現實世界的情況,能聯想到故事劇情,
相對地,故事劇情也能夠對於我們所面對的現實世界帶來某種啟發或警示,
以本文為例,是否我們的國家也會逐漸走向相同的劇情?
還是我們應該有所作為?
寫得有點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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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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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明哥作為假設的唯一解讀者,很容易會先入為主,認為他會對事實添加主觀評價,
我認為唯一解讀者的義務,便是忠實地呈現歷史本文的一字一句,
有點類似翻譯的直翻,而非潤飾過後的翻譯。
所以不是"作為非唯一解讀者的人如何面對真正的歷史"的問題,
而是"作為唯一解讀者如何解讀並公開事實"的問題。
關於修正版課綱,假設你已看過內容,可發現其中已添加了許多評價性的字眼,
至少跟修正前版本課綱相較,可以明顯感受到已添加過多的主觀評價,
大大降低教育應呈現客觀(或盡可能地客觀)事實的基本責任。
今天反對修正本版課綱的,不是主張應做另外的主觀評價,而是要求客觀事實的呈現。
這點我想是非常重要地,如果誤會這點,便只會陷入主觀評價間優劣的迷思。
但是因為是在海賊版,所以我就不深入舉例,可以自行搜尋並為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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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也就是因為我們現在還有能找更多資料、進行比對、思考、評斷的自由,
所以縱然教科書不盡客觀,我們仍然能獨立判斷。
但是教科書越修改越不客觀呢?
我們還能確保下一代的人們能跟我們一樣享受思考的權利嗎?
吾人不能否認課綱是畢竟人寫的,就算秉持追求客觀的心態,仍不可能真正的客觀,
這的確是不爭的事實。
但是,我們就應該放棄追求客觀的事實呈現嗎?
甚至乾脆反其道而行地,接受"刻意主觀"的評價?
在我的想法裡,雖然人不能絕對客觀,但秉持客觀的心寫出來的文字,
一定比秉持主觀的心所寫出來的文字,更具有呈現真相的價值。
一次一次、一點一滴的慢慢去追求、去趨近客觀,這才是教科書撰擬應有的基本態度。
也應該是作為歷史學家的羅賓所秉持的理念。
如果要做個比喻,
秉持錯誤的心態作出的事實呈現,有如黑暗中,忽明忽暗的晦暗細光束,
讓我們無法看清真相,只能被迫觀看被選擇的假真相,自然無法自由地作出評價。
但若秉持正確的心態,將猶如暖暖陽光般普照大地,盡可能地揭開世界每個陰暗角落,
讓世人呼吸著自由、享受恣意評價這個世界的權利。
一點點淺見供各位參考,無論同意與否,都是我們恣意評價的權利,
也是作為人,所不應被剝奪、而應積極受保護的基本權利。
題外話...新一話的海賊又出來了,這篇被推到上一頁了Q_Q
希望大家多多利用新增的評析功能,抒發海賊王故事帶給我們的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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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吧,但如果大家都要等版主公告新版規才能發評析文,
那豈不是版主消極地不動作,版友們就必須空等待?好像也不盡合理。
但是也不是要大家隨便亂發評析文!
若在遵守既有的版規,以及在投票文內現有的評析文規範,並發表評析文,
既可不造成亂版的現象、又可體諒版主忙碌而無法適時為相關規定,
也不失為一種作法吧!
而且版主知悉這篇文章的存在,應該可以推定默認這篇評析文的適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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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陰暗"指的可能"指未被發現的真相",或者"被消滅、變更的真相",
正確的心態便是要揭開它們,讓大家都能看到真相,並且自由的評論。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而每個人發表的評論就像市場上的商品一樣,
有高價值的、也有低價值的,但是都無礙自由評論的本質。
所以,我們可以選擇接收自己喜歡的言論,不去接收不喜歡的言論,
就好像我們喜歡買自己喜歡的東西,不買自己不喜歡的東西一樣。
但是不能夠因此就認為低價值的言論沒有發表的權利,
一來因為所謂廉價與否本來就是很主觀的評斷,沒有誰說得準,
二來若要依照多數人的價值觀來判斷,無異只有大眾口味的言論才受言論自由保障,
到最後這個社會只會被有心人操弄成一言堂而已,也與言論自由意旨相違背。
有道是:"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 編輯: DEHP5566 (114.33.254.149), 05/24/2014 01: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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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投票文裡既有的評析文規範,是投票時大家都看過的,
也就是說,大家表決評析文許可與否時,至少有六成的人都同意此規範下的評析文,
所以也不能說完全沒有任何拘束效力。
我認為它雖然非形式意義上的版規,但應該已經產生實質上版規效力。
若版主因為本文"僅因"欠缺形式上版規的開放即應刪除,
我個人認為是無理由的,畢竟版主明明能夠將已有的規定放進版規便能解決問題,
歷經時日卻未有動作、亦無"正在研擬中"的公告,
倘將"尚未開放即一律刪除"的結果歸責於版友,難謂有理由。
但同時考量版主人數有限、生活忙碌,可能一時不察未為相關規範,理不應被苛責,
兩相權衡下,版友們若有遵行實質規範,即不應被欠缺"形式上開放"而刪除。
我發表本文,只是一時興起、寂寞難耐,無法忍受等到今天仍因未開放而無法發文,
要說有沒有急迫性嘛...算是有個人心理上的急迫性吧,哈哈。
我原本有想過要不要用版上回文的方式回應大家,這樣可能會在第一頁待比較久,
但也是考量到"形式上未開放評析",所以適度尊重版主及版友們,僅在文內回應。
這篇文如果被漸漸遺忘,倒也是沒關係(雖然還是有點點小哀桑),
畢竟積極發言與消極不發言的權利,都是言論自由保障的一環。
※ 編輯: DEHP5566 (140.123.194.153), 05/24/2014 12: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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