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iangjiang33 不處分

看板ONE_PIECE (海賊王)作者 (飛稷)時間9年前 (2017/08/29 07:44), 編輯推噓-19(42320)
留言47則, 2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具體事證】 ◎被檢舉人:jiangjiang33 ◎被檢舉文章: 文章號碼 26110 (文章代號 #1PdaW84L) ◎被檢舉推文:

08/24 14:28,
不爽不要看、你行你來畫、滾去漫吐
08/24 14:28
◎被檢舉理由: 依來信受理檢舉 (1) 被檢舉人ID:jiangjiang33 (2) 違規文章編號:26111 (3) 違規內容:不爽不要看、你行你來畫、滾去漫吐 (4) 可能違反的板規:B-4 〔引戰推文〕 【相關板規】 B-4 〔引戰推文〕 Ⅰ 有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抹黑、挑釁、嘲諷之文章經檢舉 (同篇 一句一罰)(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或由板主判定 有惡意攻擊意圖,處7天禁言、累犯+15天、第三次以上+30天。 Ⅱ 雖有第一點情事發生,但經判定微罪或無明顯犯意時,改記警告或不罰。 【判決結果】 1.檢舉人錯植文章號碼(26111),與檢舉的違規內容不相符合,經重新查閱後, 該疑似違規推文應出自於文章號碼 26110 文章代號 #1PdaW84L的文章。 8/24 kevinjl R: [問題] 會覺得現在背景很出戲嗎? 2.jiangjiang33以推文方式,回應kevinjl板友的文章,文句中性無明顯針對kevinjl 進行人身攻擊的引戰犯意,kevinjl當事人也無提出檢舉。 3.檢舉人(paulfan板友),亦非jiangjiang33推文所專指當事人,根據B4板規規定,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檢舉人非當事人,故不受理本次檢舉案,jiangjiang33 不處分。 【補充說明】 1. 依最新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被懲處人可於本公告公布後三日內, 向另一位板主提出複審請求。 2. 檢舉信及判決書皆留存於精華區/正義的海軍(z-21),板友可自行參閱。 3. 最後呼籲板友能多一分體諒,少一分針對,勿挑特定不順眼板友的推文來檢舉, 而對其他更為批評推文輕輕放過,海賊板尊重每一位板友發言權利,不會過度 箝制板友言論自由,然而也請jiangjiang33體諒其他板友心情,勿有太多反串 言論,同樣都是海賊迷,彼此體諒才能改善海賊板的風氣。 4. 根據海賊板檢舉案處理原則,若判決不處分時原則上不需個別公布,僅在每月 板務報告中提到曾經審理過此案,惟當事人之一事後來信表明希望將此判決 判決公布,讓板友更能了解處分原則及清楚板規範圍,並承諾未來會減少多 餘發言次數,改以討論重大劇情為主。基於尊重當事人的意見,遂將此判決 結果公告於板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55.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503963865.A.667.html

08/29 13:24, , 1F
你講的第三點是在打臉j33和你自己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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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25, , 2F
本版不定時會上來針對不特定板友推文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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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3:26, , 3F
這位板主都吃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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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4:52, , 4F
這個ID好有印象~ 每次都在酸海賊 @"@ 根本是來這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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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5:23, , 5F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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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5:40, , 6F
專門四處引戰的自助餐大師還有臉說別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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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7:10, , 7F
鬧板 反串 挑釁 結果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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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8:01, , 8F
我記得當初說過海賊王不合理的地方就是被這位版主回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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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8:01, , 9F
不多這樣的話阿,兇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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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8:33, , 10F
08/29 18:33, 10F

08/29 20:34, , 11F
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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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0:34, , 12F
自己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嘛 閣下今天心情想必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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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1:08, , 13F
沒辦法 版主本身就是漫吐版常客,偏頗酸粉,可想而知
08/29 21:08, 13F

08/29 22:12, , 14F
他要維護某些人的看法我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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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13, , 15F
但是自己定的規矩卻自己轉彎,他人要怎麼信服?
08/29 22:13, 15F

08/29 22:14, , 16F
他自己也"用推文警告"過j33好幾次了,但對方才不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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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15, , 17F
而其他被他桶過的是連警告都沒有直接桶,讓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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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0, , 18F
完全不意外啊,f板主判決向來都是看自己心情想怎麼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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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判啊,不然就是檢舉文先出現後,立馬先修個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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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0, , 20F
接著就可以"理直氣壯"的用新板規來判未修板規前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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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0, , 21F
的文章,真的是很棒的判決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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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8, , 22F
舉這篇文當例子,之前公告說只要判不處分,判決文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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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8, , 23F
公佈 放精華區自行參閱,結果現在勒,又變成當事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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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8, , 24F
就可以公佈,改就算了,重點是何時改的??難道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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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8, , 25F
這次當事人要求,所以直接加在補充說明裡同時當作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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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8, , 26F
板規?所以那篇檢舉案件處理原則標題是不是應該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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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2:58, , 27F
檢舉案件處理"沒"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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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3:50, , 28F
趕快下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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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23:55, , 29F
離民心太遠時選擇自己離開,其實還比罷免優雅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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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0:15, , 30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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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0:20, , 31F
呵呵 這種咖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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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1:52, , 3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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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3:16, , 33F
他都在板上亂板多久了,每次上來不是討論都是先開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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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3:16, , 34F
海賊迷,引戰的都辦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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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09:47, , 35F
自以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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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0:07, , 36F
我不會噓你 但你自己知道這ID的水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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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0:08, , 37F
每次先引戰 反串 回應他還會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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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0:13, , 38F
這種整天酸板友的咖還能活這麼久真的很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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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1:19, , 39F
笑話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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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1:31, , 40F
只能安慰自己社會什麼人都有~ 看見劣根性只能默默閃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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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1:31, , 41F
至少他在網路上叫囂而已...不是真的去傷人 (正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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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2:11, , 42F
我都選擇無視 越在意他越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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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4:25, , 43F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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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08:07, , 44F
笑死人 這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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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22:23, , 45F
這次推不下去了
08/31 22:23, 45F

09/02 16:19, , 46F
改叫海黑板算了
09/02 16:19, 46F

09/13 22:45, , 47F
板主X1不會違反板規唷 大家不用試了
09/13 22:45, 47F
文章代碼(AID): #1PfAhPPd (ONE_PIECE)
文章代碼(AID): #1PfAhPPd (ONE_PIE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