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的問題

看板OrangeRoad作者 (lion)時間24年前 (2001/06/09 23: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閒著無聊練練打字吧! 關於著作權或製版權之侵害,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之規定…ꤊ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 輸入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或製版權人授權重製之重製物或製版物者。 民事賠償:如被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 以上五十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 刑事部分: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三年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 改作、編輯或出租之法侵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這位網友想作的是把巳取得授權的小說照打放上網路,並不是翻譯未經授權的小說。 言盡於此,以後不再回應此話題。
文章代碼(AID): #x8aBx00 (OrangeRoad)
文章代碼(AID): #x8aBx00 (OrangeRo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