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件]請注意服裝業的行規(更新.. ^^;;)

看板SOB_COSPLAY (角色扮演製作)作者 (幻影火焰[G])時間24年前 (2000/07/20 00:4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MEGAYELLA (蓮心清漪)》之銘言: : 我不懂的是..我的衣服不是在這家店做的..為何他們要拿我來做類似樣本放著? : 今天去了這家店,向小姐說明來意.. : 但小姐一直以為我大驚小怪 如果那位小姐真的那麼說的話,依據民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 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 難道我應該對他們大似感激..感謝他們放我的照片出來嗎? : 更何況也沒問過人可不可以放 ? 那家店已經侵犯了你的人格權,你可以要求把照片收回或銷毀。也可以請求賠償。 : 只要有人和我說一聲要放照片.我都會答應..但我會要求要先看過.. : 拿著不是他們店裡做的衣服放在那裡做樣本 嗯,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我覺得啦,不只會只有幾件是放別人做的照片吧.. 因為如果說他們真的這樣放照片出來,應該是都有把"被照"的照片放上去的吧.. : 對於此家店小姐所言..我已經很忍耐了..也很禮貌的請她們把照片拿走了.. : 能開一家戲服店一定有其水準在 其實你根本就不用忍耐啊... 錯的是她們耶.. 為什麼還要我們這樣子呢? 我不知道是那位道友給她們的照片..不希望再發生類似的事了 就算是別人給她們照片那也就算了... 為什麼要把別人做的衣服貼上自己的標籤呢?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了.. 如果有這樣子的一家店.. 那別家店也會想說.. 他們都這樣放了.. 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放呢?? 這樣下去.. 會很糟糕... 所以一定要跟他們說清楚. 講明白~~ : 相信他們會有更好的作品出來. : 也衷心祈望..大家尊重彼此.... 同感~~ ^^;; 這篇改過了.. 不知道行不行呢?? ^^;;;; -- 言 語 即 渲 染 文 字 是 粉 飾 真 實 存 在 我 的 心 Riyo
文章代碼(AID): #vTTiD00 (SOB_COSPLAY)
文章代碼(AID): #vTTiD00 (SOB_COS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