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務諮詢建議及嚴重違規檢舉中心

看板YUGIOH (遊戲王紙牌遊戲)作者 (Distraction)時間16年前 (2009/08/23 01:31), 編輯推噓39(40159)
留言100則, 2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篇文章適用作以下用途: 1.提出建議(格式請以「我要建議:」開頭) 2.提出問題(格式請以「我要發問:」開頭) 3.提出檢舉(格式請以「我要檢舉:」開頭) 4.提出自白(格式請以「我要自白:」開頭) 未於此一正常申訴管道反映者視為「違例」,予以警告一次 以此管道正常反映卻未遵守格式不予受理; 於本文噓文視為「違規」,予以水桶30日 另,由於本文意旨在於版友對版工群提出版務相關反應, 是故「不得」於本文之推/→中閒聊,否則將予以警告一次 倘若有版友由於手誤等原因推文於本文,請來信告知我(luminescence)刪除推文, 否則亦將視為於此文中閒聊而警告一次,謝謝合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3.1.129

08/23 08:47, , 1F
.......最後一句有必要嗎? 反正也不能噓...
08/23 08:47, 1F

08/23 08:54, , 2F
果然是沒看新板規 1週後會解禁噓文 解限推文 記錄IP
08/23 08:54, 2F
相關規定已經補上,本週新版規與本中心還處於發佈期尚未完全正式上路, 雖然不建議閒聊但可接受,然一旦新版規上路後一切將照規矩來。

08/23 10:15, , 3F
我要建議:投票禁止分身 不然就失去投票的意義了
08/23 10:15, 3F
謝謝這位版友的建議:) 基本上,由於不計名投票無法杜絕分身的緣故, (除非自行輸入可投票的ID名單,而這顯然不是有效解決方式。) 目前我們的權衡作法為設定 "投票之ID必須註冊滿一年以上" 之限制 來避免過多的臨時分身灌票,雖然無法杜絕起碼可避免猖獗。 禁止分身畢竟是太自由心證的作法且無從查起,請見諒。

08/23 20:33, , 4F
我要發問:那請問現在推三行文限制解了嗎?還是也要等到8/30?
08/23 20:33, 4F

08/23 20:38, , 5F
我要自白:我看到了Orz以後我會更仔細看文章的@@
08/23 20:38, 5F
新版規正式生效,請各位板友以正確方式使用此版,謝謝大家。

09/15 13:10, , 6F
我要發問:有禁止發表版權物的文章嗎
09/15 13:10, 6F

09/15 13:11, , 7F
像是遊戲、動畫分享等等的文章,會牽扯
09/15 13:11, 7F

09/15 13:11, , 8F
到版權問題之類的
09/15 13:11, 8F
關於這一塊,基本上版規若無特意標示即不禁止, 不過版規外有站規再外還有法律, 關於此類所謂版權物的發布程度請自行斟酌之, 就好像在熱門版公佈人身資料被控違法,任版主站長也無法幫忙。 以上。

09/23 11:54, , 9F
我要建議:板標可以改回原來的吧(也結束了)
09/23 11:54, 9F
已更改,最近也許可以搭上中秋或國慶。

10/08 10:39, , 10F
我要發問:回文時的原文引述部分,算在發
10/08 10:39, 10F

10/08 10:39, , 11F
文三行的限制內嗎?
10/08 10:39, 11F
基於那屬於一種發文之後系統自然會出現的文章內容, 理應不該算在發文者自行發表的內容當中。

10/15 01:00, , 12F
我要發問:增副版一事是指以後有兩位副版嗎?
10/15 01:00, 12F
是的。更精確一點而言是以後版工群總共會有三人。 是故這次我們將於期限後,於眾候選人中投票錄取一位。

10/16 21:26, , 13F
我要發問:為什麼新商品卡表出來以後
10/16 21:26, 13F

10/16 21:26, , 14F
副版還要自己發一篇然後m文呢?
10/16 21:26, 14F

10/16 21:27, , 15F
這樣算自己加自己優文嗎?
10/16 21:27, 15F
首先,全卡表資料的M文標準基本上以該系列中最精確表示者為判斷依據。 (譬如日文原名之有無) 再者,目前PTT的優文制度處於取消狀態,M文並不會幫助發文者賺取優文。 (於主選單(X)yz【 系統資訊區 】當中(L)Updates《本站系統程式更新紀錄》可查詢) 另外補充,請vista0722版友於下回發問時將格式更正為「我要發問:」 由於諮詢中心之「格式」為版工群判斷是否受理的標準, 所以必須嚴格要求避免模糊地帶產生,不便之處尚請眾版友見諒。

10/17 03:24, , 16F
我要建議:#1AXSWP0Z 禁卡表希望繼續置底
10/17 03:24, 16F
最新禁卡表已於置底卡表目錄得以索引,今後也會持續更新, 若對於使用上仍有不便請再度建議,謝謝。

10/17 20:36, , 17F
我要發問:如果沒有人發表政見怎麼辦
10/17 20:36, 17F
倘若於時限之內仍無人發表,我們會視情況延長徵求候選人時間。

10/21 15:02, , 18F
我要發問:同步怪獸整理好久沒更新了
10/21 15:02, 18F
關於該篇文章 (最新篇文章代碼 #1AXYbfoL) 由於先前顧及到同步怪獸不斷推陳出新,數量過多會導致文章篇幅無限制延伸, 且定期更新該文章亦需耗費一定時間與心力之故,事實上該篇文章本來已經暫時擱置。 乃先前由game0416版友相助續編輯之 (在此亦向game04161版友致誠摯謝意), 如版友認為該篇文章實有參考價值,我們已徵詢同意請game0416版友繼續定期編輯之, 未來不排除將該篇文章加入置底文章目錄或者收錄精華區。

10/23 21:27, , 19F
我要發問:徵選副版主的資格有問題
10/23 21:27, 19F

10/23 21:28, , 20F
被警告即失去資格,曾被水桶的卻有資格?
10/23 21:28, 20F
資格限制為「無劣文或本版任何警告紀錄」 不限制水桶者是因為版上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在水桶名單。 倘若有版友願意嘗試時自然會增加此條限制。

10/29 23:04, , 21F
我要建議:「政見」副標可以撤了?
10/29 23:04, 21F

10/29 23:08, , 22F
我要發問:新版規是否對較古早的文之
10/29 23:08, 22F

10/29 23:08, , 23F
回覆同時適用?
10/29 23:08, 23F
關於建議:的確可以撤了,謝謝建議。 關於發問:當然適用。雖然過去文章已成既往而無法受新版規管轄, 但新文章無論是發表抑或回覆,應該都是可以修改標題的。 版工群必須承認回覆舊文這點是我們考量範圍的意料之外, 然而我們思慮過後還是交依現今版規做處理, 也希望今後板友如有關於發表或回覆之未確定事宜理應先行作詢問。

10/30 16:55, , 24F
我要建議:製作一遊戲王相關網站分類列表
10/30 16:55, 24F

10/30 16:55, , 25F
於精華區,方便版眾及新版友參考
10/30 16:55, 25F
事實上按b到進版畫面就可以看到了。 為了進一步便利與另一種管道,可以採z-9-3-5的按鍵途徑至精華區進版畫面分部作查詢。
還有 41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11/10 20:05, , 67F
我要自白:我會講這個名詞也是被釣魚的~"~
11/10 20:05, 67F
以上版友推文基本上是針對同一事項之異議,故作一併回答。 基本上,違規程度無論大小同樣是違規,只要情節符合就不能不做處裡。 無論只是夜間沒開大燈還是逆向行駛都是違反交通規則。 再次提及本次所引用之版規; 「不得」在版上以任何形式談論抽卡術和實際交易之意圖。 是故無論是帶頭,回應,甚至只是附和或插花, 哪怕只是回嘴半句話都會構成一起談論的實際行為。 另外,從dckmu版友的上一次建議開始, 接下來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把發問格式打得正確。 再次強調,請各位版友於下回發問時將格式更正為 「我要發問」「我要建議」「我要自白」 由於諮詢中心之「格式」為版工群判斷是否受理的標準, 所以必須嚴格要求避免模糊地帶產生,不便之處尚請眾版友見諒。 下次如有相同情事,版工群會斟酌不予受理。

11/11 07:04, , 68F
我要發問:為何607串我沒有被精華?
11/11 07:04, 68F

11/11 08:52, , 69F
不好意思,我誤認大M小m,但為何是較晚的被m?
11/11 08:52, 69F
此問題在下方這位版友重新發問的地方作回答。

11/11 09:58, , 70F
我要自白:我認為我在#1AzkqcRo的推文
11/11 09:58, 70F

11/11 10:01, , 71F
並非所謂的釣魚行為,也非以酸文或嘲諷
11/11 10:01, 71F

11/11 10:02, , 72F
的方式攻擊s840210板友,更非蓄意引起
11/11 10:02, 72F

11/11 10:08, , 73F
s840210不快,唯改編他人簽名檔之行為,
11/11 10:08, 73F

11/11 10:10, , 74F
原本純粹只是玩笑行為,雖然引起該板友
11/11 10:10, 74F

11/11 10:11, , 75F
不悅,但這不是所謂的負面回應,以上是
11/11 10:11, 75F

11/11 10:12, , 76F
我的自白
11/11 10:12, 76F
版工群受理此自白,並將進行下一步動作。

11/11 14:50, , 77F
我要發問:關於607串一事,為何我的串沒有被
11/11 14:50, 77F

11/11 14:50, , 78F
m?我也是一個字一個字敲的,後面那篇就有?
11/11 14:50, 78F

11/11 14:51, , 79F
(板務跳過我的,為避免上面那邊不合規定,所
11/11 14:51, 79F

11/11 14:52, , 80F
以再PO一次
11/11 14:52, 80F
首先,由於目前置底中心仍由我luminescence做回答,而我因故現在才能回答。 所以並非版工群刻意略過你的問題不答,而是其他版工群無法使用我的帳號。 這一點將在版務投票結果出爐之後做出因應對策。尚請見諒。 回到這個問題。於大約一個月前vista0722發表過類似的問題 (約莫在第4~5頁 10/16), 那麼這邊再以同樣的方式做回答。簡單來說就是一句話: 「全卡表資料的M文標準會以該系列中最精確表示者為判斷依據。」 首先futsai版友並沒有把自己的文章標題說明為暫時全卡表,其次也未附上日文原名。 (後者對於部分玩家其實是相當不方便的事情,中文譯名畢竟是隨人翻譯而五花八門的。) 權衡之下版工群會選擇將s840210版友所發表之全卡表m文。 事實上,BBS環境與其餘論壇環境最大的差異在於其佔位性, 每篇文章每篇回復都會佔用一個空間,即便是同標題也無法整理於同一個名目之下, 因此倘若是本質完全同樣的資料文章而幾位版友都能作得同樣優秀, 版工群會希望這幾位優秀的版友能夠採取合作的行動而非獨尊自己的資料整理, 卡表畢竟只是一種整理並不是創作,廣大版眾只需要最良好的一份。

11/12 12:12, , 81F
我要建議:懲處是否不應用投票來表決,
11/12 12:12, 81F

11/12 12:12, , 82F
這樣可能造成公報私仇的情況
11/12 12:12, 82F
本次新版版規為本年度八月下旬即發佈,當時版規與現今隻字無異, 此位版友選擇在符合版規記載並處置的事後才做此建議,於本次事件實屬為時已晚。 不過還是感謝此位版友的建議,只是版工群仍需等待版務相關投票結果出爐, 才能決定可否立即對版規的相關事項作深入討論並考慮可做的改善。

11/12 14:08, , 83F
我要發問:...我不知道投票怎投= =
11/12 14:08, 83F
(s840210版友於事後來信告知誤推,故予以刪除。) 在文章列表按大寫V即可。 ※ 編輯: luminescence 來自: 114.36.231.190 (11/12 19:02)

11/12 20:51, , 84F
我要自白:是我沒看清楚版規,不過還是
11/12 20:51, 84F

11/12 20:51, , 85F
希望下次版規修訂能有所改善,辛苦了
11/12 20:51, 85F

11/12 22:40, , 86F
我要建議:不贊同用投票來決定懲處
11/12 22:40, 86F

11/12 22:41, , 87F
板主有足夠的權力
11/12 22:41, 87F

11/12 22:41, , 88F
我認為用投票表決反而是群眾暴力的表現...
11/12 22:41, 88F

11/12 23:14, , 89F
我要建議:同意樓上。
11/12 23:14, 89F

11/30 03:48, , 90F
我要發問:想在MSN對戰區中加註加好友請註明來意,請問該怎辦
11/30 03:48, 90F

11/30 20:58, , 91F
註明來意是指?抱歉這篇文章我沒辦法修改,只能用推文回答
11/30 20:58, 91F

11/30 21:54, , 92F
我要自白:msn對戰區 像是時段或著什麼時候才能打之類的
11/30 21:54, 92F

11/30 22:56, , 93F
我要自白:就是表明身分,因為正常下不說明的人我是不會加的
11/30 22:56, 93F

11/30 23:47, , 94F
MSN對戰的部份等等我會說明,加版友的問題我已解決
11/30 23:47, 94F

11/30 23:48, , 95F
麻煩各位看一下置底MSN對戰名單的文章
11/30 23:48, 95F

12/01 01:09, , 96F
我要建議:不應該設立低調類別吧?畢竟本來就不太好...
12/01 01:09, 96F

12/01 01:16, , 97F
好的
12/01 01:16, 97F

12/02 20:20, , 98F
我要建議:板規明定某A條款雖可以明白劃出限制,但板規
12/02 20:20, 98F

12/02 20:21, , 99F
畢竟是給予全體版眾的規範,個人認為不應直接指名或暗示
12/02 20:21, 99F

12/08 15:46, , 100F
ok
12/08 15:46, 100F
文章代碼(AID): #1Aa2jXDQ (YUGIOH)
文章代碼(AID): #1Aa2jXDQ (YUGI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