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王OVA淺談跡部景吾

看板tennisprince作者 (夜合。)時間18年前 (2007/04/19 20:44), 編輯推噓10(1002)
留言12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只是一點非常個人的渣感想而已Orz     *防雷頁*     看完網王OVA第一季最後一話,突然有很多話想說。為了Atobe     Keigo,這個華麗驕傲的男子,以及他君臨球場的堅韌意志。     於是也下意識想起了舞台劇當中,冰帝的主題曲(笑)     時常提起,但似乎從來沒有認真為305記下一點什麼。OVA第一季     最後一集,將305 輕描淡寫地具現化,儘管人物依舊變形得厲害     ,但令諸多景飯暴走的一話,劇情安排上已算處理得不錯;並未     讓華麗的王者有太多的難堪。無論何時何地、在什麼狀況下,跡     部景吾永遠是睥睨一切的王者。     跡部的魅力來自於他的自信,以及由那造就出的強烈存在感。然     而睥睨一切的自信,最根本的來源是自身不懈的努力,這點卻時     常被忽略。被理所當然的優雅霸氣包覆,但他不是天才、不會什     麼無我的境界,站在球場上所展現的強悍,是日積月累努力的成     果。     曾經說過,社長是個很質樸的人,強大得很含蓄。單就「強大得     很含蓄」這一點,跡部景吾與之相反,但卻「強大得很踏實」。     縱觀整個劇情發展,所有第一級的球員當中唯有跡部不會無我的     境界;這一點,令他的強大顯得相當難能可貴。隻身到立海挑戰     真田,表現出的正是身為「HARD WORKER」的一面。     305,事實上跡部輸得很牽強。對於王子能夠從0:4,打到似乎永     遠結束不了的Tiebreak,而後贏球;這樣的表現方式已經讓人麻     痺無感了。即使贏了,相對於越前龍馬從中成長了多少,更令人     感動的部份在於跡部景吾的強悍與偉大。     OVA 第一季結束,原作不斷想強調的自我超越與成長,在冰帝身     上似乎反而有更深刻的體現。     忍足拋下冷靜的表象,迸發極大的熱情取得勝利;第一次看見忍     足展現出對勝利的執著,我很慶幸他贏了。坦白說,那一役若是     無法取勝,對我的打擊會比跡部輸球更大。捨棄優雅的球風,為     了冰帝、賭上自尊也必須取勝的跡部景吾,即使失去意識也不願     意倒下的姿態,其實是一種殘忍吶。殘忍到有時會很想掐死作者     。     王者有王者的尊嚴,但是,真有必要做到這麼悲壯嗎?跡部景吾     不是悲劇英雄,他一點也不適合那種調調。     OVA 當中,將最後一段處理得很簡單。一邊看片子的時候,當下     最害怕的是最後會出現「冰帝」的呼聲。幸好沒有。一筆帶過,     這樣就好。     Atobe Keigo is the king on the court.     Always.     (最後說一下,我不是景命欸.__.") --  還想留住擁抱世界的勇氣,以及信任美好的純粹,  所以──不回首、不流淚、不記來時路。  ● 備忘錄 ●──致,明日黃花  http://blog.yam.com/whitewin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206.17 ※ 編輯: whitewings 來自: 218.167.206.17 (04/19 20:45)

04/19 20:50, , 1F
推 不過在一線的球員中還有一個人不會無我 那就是橘啦^^
04/19 20:50, 1F

04/19 21:01, , 2F
PUSH
04/19 21:01, 2F

04/19 21:03, , 3F
寫得非常好耶...可以借我轉個人的B版嗎?
04/19 21:03, 3F

04/19 21:07, , 4F
啊,我是真的忘記橘老大了Orz|||
04/19 21:07, 4F

04/19 21:08, , 5F
謝謝eva不嫌棄,請自便:)
04/19 21:08, 5F

04/19 21:15, , 6F
不二不是也還不會嘛??!
04/19 21:15, 6F

04/19 23:41, , 7F
淚推!
04/19 23:41, 7F

04/20 11:41, , 8F
我是從忍足戰桃城時才喜歡上忍足
04/20 11:41, 8F

04/20 11:43, , 9F
進而欣賞冰帝軍團....
04/20 11:43, 9F

04/20 16:50, , 10F
thanks!! ^^/
04/20 16:50, 10F

04/20 23:37, , 11F
身為跡部放 不推這篇文章不行XD
04/20 23:37, 11F

05/03 20:17, , 12F
身為景飯,一定要推一個的^^
05/03 20:17, 12F
文章代碼(AID): #169sH3M8 (tennis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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