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他] 歡迎來到NHK 三章-邂逅-1

看板welcome_NHK作者 (好人筆記本)時間18年前 (2006/06/21 10:19), 編輯推噓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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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翻譯只作為個人練習之用途,請勿隨意轉載至此看板以外之場所,謝謝。 如有指教也請來信討論喔!! 三章-邂逅-1 * * * * * * 由於昨天突然發生與宗教歐巴桑對決的事件,我落入了比貝加爾湖、馬里亞納海溝 都還要深的絕境之中。即使如此,我還是復活了。 隔了數月之久在大白天外出,朝著熱鬧的街道出發。這是非常勇敢的行為,是適合 受到世人所歡呼,英雄的所作所為。連自己也想誇獎一下自己。 但是...我的計畫全部都徒勞無功失敗了。 在那之後,只剩下「我撐不下去了」的絕望感。 回到公寓的我,為了忘記痛苦的記憶,把自己關在房間喝起酒來。 坐在暖爐裡,大叫著「酒阿!再拿更多酒過來!!」。 但,這只是再空虛不過的自言自語,在這傍晚略顯得陰暗的房間裡,寂寞苦悶地回響著。 暖爐上已經擺著好幾罐空啤酒。 因為隔壁房間傳來非常大聲的動畫歌曲而焦躁著,即便如此我還是攝取了過量的酒精 眼睛一直轉著,頭也昏昏沉沉。 再一下子, 再一下子就可以忘記所有的事情了吧。 * * * * * * * * *  那是發生在半天前的事情。 我從昨天意志消沉的狀態中重新打起精神,下定決心要趕快脫離家裡蹲的生活。 接著想到了「今天開始就去打工吧!」。 --就是這樣,直接就職沒辦法的話,先從打工開始做起就好了。 如此一來,我的頭銜就可以從家裡蹲更改為打工族了。 這兩者無論哪個的語感,多少都帶有點廢柴的意味,但比起家裡蹲的話,打工族 可是健康的多了。所以現在就去找打工吧。 因此我去便利商店買了一本打工情報誌。快步回到公寓,認真翻閱著。 哪一種?適合我的打工是哪一種? 勞力工作就免了,太勞累的工作也不喜歡。話說回來,便利商店店員一類的 也不列入考慮,像那種與客人頻繁接觸的服務業,我是無法勝任的。 噢噢! 漫畫出租店,時薪日幣七百元。 錯不了,只有這個工作是最適合我了。小巷子裡的漫畫出租店,反正也不會有多少 客人來,空閒時就呆在收銀台看看漫畫就行了。看來真是個輕鬆的工作,太棒啦!! --如同上述的原因,我快速填好履歷表,意氣風發地從公寓出發,往車站而去。 目標的漫畫出租店就在髒亂巷子的裡面。 涼爽的四月天,我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在住宅區街道上。      但是--隔了數月之久,再度走在白天街道的我,被「那些傢伙」所妨害著。 那些傢伙,NHK的妨害工作人員,在嗤嗤地嘲笑著,縮起肩膀走在步道角落的我。 這是殘酷的妨害工作。 「喂!看看那個人,真令人噁心。」 「那是沒工作的家裡蹲,糟透了!」 「回去公寓比較好吧!這條街道不是你這種人可以走的地方喔!」 路過的主婦也好,女高中生、歐巴桑也好,在擦肩而過的時候都小聲地咬著耳朵。 我臉色整個慘白。 --啊!真想回去。 真想回去我那間微暗舒服的房間。真想鑽進溫暖的被窩,什麼都不必想 閉上眼睛睡覺。 不過,這樣子不行。要是這樣作的話,只會讓那些傢伙更加驕傲起來。 所以我要忍耐!現在就是決勝負的時刻了,加油!! 事實上,我已經作了一定程度的預料。我一開始就知道,那些傢伙是不可能放著 開始要回到社會的我不管。 一邊勉強壓抑著每走一步就愈高漲的不安感,一邊用很快的腳步往目的地而去。 然後,總算到達目標的漫畫出租店。這間位於車站後面,小而整潔的漫畫出租店 「Break Time」 將成為我上班的地方。明天開始要每天在這裡工作了。 脫離家裡蹲的生活,已經近在眼前了。 光是走在白天的街道上,就已經如此難受了,雖然感到苦惱,不過那也是習慣就好了。 一旦成為打工族,對別人視線的極度不安感,也應該會一下子就消失無蹤了。 沒錯...終於到這個時候了。 就是現在,我要脫離家裡蹲,我要成為普通人,不會再被宗教家當成笨蛋, 成為再普通不過的打工族。 所以--我要進去了。 鼓起勇氣,一腳踏進漫畫出租店裡吧。 框啷框啷地打開門,輕輕地將腳步踏進店裡-- 把履歷表交給在收銀台的女人,提起精神說出來。 說出「不好意思,聽說這裡在徵打工」這句話。 --我說了。 不過,話說到一半中斷了。 「.....」 整齊陳列著煙灰缸、熱水瓶、咖啡機的櫃檯裡面,有一位坐在椅子上看漫畫的女店員。 她的目光正認真地游移在少女漫畫上面。她的側臉-- 很不可思議地彷彿見過。 該怎麼說呢?好像昨天剛見過面。 在我說到「不好意思,聽說這裡在徵打...」時,她注意到了在收銀台前全身僵硬的我, 目光從膝上的漫畫移開,抬起了頭。 四目交會。 「..........」 她是宗教勸說員,小岬。 和昨天見面時不同,她今天打扮得非常普通。穿著年輕人常穿的牛仔褲, 瞧不出一點宗教的影子。 但是--在察覺到她的真面目的瞬間,我的心臟開始以平常十倍快的速度跳動著。 各式各樣的思考在腦袋裡激盪著。 --為什麼宗教家會在漫畫出租店打工?這不是違反戒律了嗎? 不!不!這種事怎樣都無所謂,這個女孩記住我的臉了嗎? 被她記住的話,那我就要身敗名裂了。 在開始打工之前,不能有知道我秘密的人存在。我無法跟知道我秘密的人一起工作。 這麼一來我應該要怎麼辦? 逃跑! 這個決定是相當理所當然、合乎邏輯的結論。總之先逃跑吧! 不過,宗教少女叫住了正打算回頭的我。 直到剛剛還一臉嚴肅的她,表情變得非常開心,和昨天一樣,笑嘻嘻地 露出嘲笑我的笑容,小聲地問我: 「徵打...?」 感覺這和應付一般客人的態度,可以明顯地看出有極大的差別。 這女孩一定是察覺到我就是昨天奇怪的家裡蹲。 一股厭惡的感覺,冷汗順著脖子流下。真想逃跑。真想飛快地從這裡逃離。 但是--即使如此我還是要回答她的問題不可。 一但說出口的話,必須要高明地收回來。 總之就是要盡量若無其事,極其自然地說些話。 「打.......」 「.......?」 「打檔車,有興趣嗎?」 .....我到底在想些什麼阿? 「我很喜歡打檔車喔。可以跑的像風一樣快。」 好幾位坐在店裡面的客人開始注視著我。 「那引擎的催發聲真讓人愛死它了。如何?什麼時候一起坐車去玩阿?」 啊...掰不下去了。 「怎麼說才好呢?說起來我也沒有騎過打檔車阿!哈哈哈哈哈哈哈!!......掰掰。」 快步從店裡逃了出來。回程路上在便利商店買了啤酒還有燒酒。 要死了,已經快要死了。 不過我不會死。要說什麼原因的話,就是因為今天的天氣很好。 所以與其要死,不如喝到快死忘記一切吧! 全部都忘了吧!! 酒! 還要更多酒..... ------- 完。 -- 常世麒麟何尋? 虛登蓬山;  ̄ ̄ ̄ ̄ ̄ ̄ ̄  ̄ ̄ ̄ ̄ ̄ 華胥之國何遙? 黃梁夢。  ̄ ̄ ̄ ̄ ̄ ̄ ̄ ̄  ̄ ̄ ̄ ̄ ̄ 【華胥之幽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73.55 ※ 編輯: withfor 來自: 59.112.173.55 (06/21 23:15) ※ 編輯: withfor 來自: 59.112.173.55 (06/21 23:16) ※ 編輯: withfor 來自: 59.112.173.55 (06/21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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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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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3:5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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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小說特別有感覺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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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棒XD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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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小說漫畫各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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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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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4cAoS-_ (welcome_N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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