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好奇的代價》

看板AC_In (裏洽 18+動漫)作者 (榊 伊織)時間14小時前 (2025/08/13 11:24), 編輯推噓1(322)
留言7則, 6人參與, 6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好奇的代價》 ——一齣黑暗荒謬劇 場景一:國中男廁,兩名學生甲與乙 (燈光昏暗,兩人躲在廁所角落) 甲(低聲,神秘):「你聽過‘打手槍’是怎麼回事嗎?」 乙(有點害羞):「嗯…聽說是自己用手…那種動作吧?不過我沒試過。」 甲(眼睛閃閃發光):「別害怕,我們一起研究,一較高下怎麼樣?」 乙(猶豫):「可是…會不會很怪?」 甲(信誓旦旦):「才不怪!這是探索啊,知識!不試怎知道誰厲害?」 (兩人開始模仿,氣氛尷尬又緊張,動作越來越投入) 乙(喃喃):「好像…有點奇怪…」 甲(興奮):「管它呢!閃爆這世界!」 場景二:兩家長客廳,雙方激烈爭吵 乙家長(激動,聲音高亢):「我兒子被欺負了!那傢伙竟然做出這種事!」 甲家長(冷冷回嗆):「我兒子根本是受害者!這是性侵!怎麼能輕描淡寫?」 乙家長:「你們家根本不教孩子什麼叫分寸!」 甲家長:「分寸?小孩子自己玩的,還敢說分寸?這就是他們的‘好奇’!」 乙家長(怒目而視):「我絕不會讓這事過去!我們要公道!」 甲家長(一笑):「那就法庭見!」 場景三:警察局,警察面對兩組家長的控訴 警察(揉著太陽穴):「說真的,我這輩子遇過的案件形形色色,搶劫、詐騙、殺人都有 ,沒想到這次是…兩個國一男生互相‘打手槍’的案子。」 乙家長(氣急敗壞):「這你就別開玩笑了!你們要嚴正調查!」 警察(裝作正經):「嚴正調查?這件案子我們都差點用放大鏡看證據了。這種‘互助式 ’案件,我們警察局可是創紀錄第一起啊。」 甲家長(冷笑):「放大鏡看證據?你們還是花點心思去抓真的壞人吧。」 警察(無奈):「哎,說得輕鬆。兩個小屁孩因為好奇,一不小心讓我們警察局成了‘青 春期性教育輔導站’。」 (警察轉頭低聲自語):「要不是法律限制,我真想直接發放一本《青春期手冊》給他們 ,免得再搞這種事。」 場景四:法院,法官閱讀卷宗,面無表情 法官(抬頭,淡淡地):「這起案件,是我這輩子最奇葩的案件之一。兩個國中男生,因 為對身體的好奇,互相進行了…‘合作探索’。」 旁聽者(竊笑):「合作探索?這倒像是科學實驗室的項目。」 法官(冷笑):「如果是實驗室,恐怕也得申請倫理審查。問題是,這案子是法院收到的 第一起‘青春期探索誤會’。」 旁聽者(低聲):「法官大人,這案件是不是該列入‘荒謬案件博物館’常設展?」 法官(揮揮手):「荒謬是本行,案件奇葩不稀奇。只不過這次,我得親自解決這種‘青 春期爆笑大戲’。」 (法官敲下法槌,嚴肅又帶一絲無奈) 法官(自言自語):「未來我要不要加個專案,叫‘青少年好奇心管理法’?」 旁白(沉重又帶嘲諷) 「青春期的好奇心,總是讓成年人束手無策,既想教導又怕踩雷。 這齣荒謬劇,不僅是兩個孩子的故事,也是整個社會的笑話。 到底誰才該負責?青春期的孩子?還是無法面對真相的成年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201.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_In/M.1755055464.A.C17.html

08/13 12:00, 14小時前 , 1F
08/13 12:00, 1F

08/13 12:52, 13小時前 , 2F
男生不會在男廁互相幫忙打手槍,真的不會
08/13 12:52, 2F

08/13 14:54, 11小時前 , 3F
很甲
08/13 14:54, 3F

08/13 14:57, 11小時前 , 4F
你是看了啥小說在這邊場景一二三四這樣分段的
08/13 14:57, 4F

08/13 14:58, 11小時前 , 5F
真的想寫小說別發在這吧
08/13 14:58, 5F

08/13 16:03, 10小時前 , 6F
AI味好濃
08/13 16:03, 6F

08/13 19:36, 6小時前 , 7F
ID 整天在巴哈跟ptt發AI圖文
08/13 19:36, 7F
文章代碼(AID): #1ed0LemN (AC_In)
文章代碼(AID): #1ed0LemN (AC_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