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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3→)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eathZero (庸人陌客)時間19年前 (2005/12/16 01: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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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一下想法 ^^a. 首先從最直接的制度層面來說好了. 因為沒有將 "錯字太多 (或者不選字)" 加以規定. 也由於這種情況的發生有其複雜性. 如:每個人所使用的輸入法不同,平常打字的習慣的不一樣. 錯多少字以內算是可忽視的意外? 幾個字以上真的該被稱為錯字魔人?. 我自己看到該篇文章也是很掙
(還有315個字)

推噓13(16推 3噓 12→)留言3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ice (當你孤單你會想騎誰?)時間19年前 (2005/12/16 0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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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原發文者只是新使用者,有必要因為他在選字上的疏忽而給予這麼多紅字!!!!!. 當板上很清楚的在宣導尊重的觀念的時候,試問,給予噓文的人有去遵守???. 試問,這些自詡為資深使用者卻沒有注意到板上的注意事項是否更應該予以制裁???. 有必要如此大加撻伐而予以禁絕???. 我再次聲明〝尊重〞的必要,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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