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良示範
我也來說一下想法 ^^a
首先從最直接的制度層面來說好了
因為沒有將 "錯字太多 (或者不選字)" 加以規定
也由於這種情況的發生有其複雜性
如:每個人所使用的輸入法不同,平常打字的習慣的不一樣
錯多少字以內算是可忽視的意外? 幾個字以上真的該被稱為錯字魔人?
我自己看到該篇文章也是很掙扎的
對於錯字的情形說實在的也不太能接受
然而該板友看起來應該是PTT 的 所謂 "新警察"
雖然年齡不詳,背景不明的情況下
其實直接大D 砍文再寄信告知是最快的處理方式
卻又有點莫名的於心不忍 @ @a
畢竟他還說得挺真誠的...
所以只幫他改了標題再加註提醒
現在看起來,還是得砍文再傷這份腦筋去跟他說明溝通啦 ^^a
魔人在網路世界裡是個滿多元的用詞
可以消遣,可以自high,也可以諷刺或嗆聲
當大家對於網路生態有一定的熟悉度時,也許對它不再那麼敏感
先假設這位板友是個剛剛接觸 BBS的小朋友好了
如此大加撻伐,似乎太血腥了些
就算對方不是小朋友,至少依上站數來看或許剛接觸 PTT 不久
大家都是從經驗值零的新警察一路爬過來的
如果最初自己受到這種殘酷洗禮,多少會有些心靈創傷吧
最後
我本人為這次處理方式不甚妥當道歉
希望各位板友海涵 <(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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