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14話
※ 引述《suginamiki (日光小樹)》之銘言:
: ※ 引述《wingdragon (呼呼)》之銘言:
: : 所以魯魯修沒必要對意外負責,
: : 反逆會造成傷亡是必然的結果
: 所以討論意外是很浪費時間的,
: 畢竟魯魯造成的傷害可以歸咎於意外。
: : 只要是世界強權就可以為所欲為?不管世界其他勢力的觀感?
: : 政治是這麼單純的東西嗎?
: : 光就死亡人數對國力影響來看,100萬真的沒什麼,
: : 就算全日本死光了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 : 重點是殺了這100萬之後在其他方面帶來的效應。
: 優菲二十萬人﹝是二十萬吧?﹞都在屠殺了
: 過了一年之後,你覺得有發生什麼效應呢?
: 而且有趣的是這一百萬人不會影響到不列顛的基本國力吧
: 說到影響在11區的勞動力倒是真的。
關於屠殺──優緋米亞在不列顛官方說法中可是因為『屠殺罪』
被削除皇族身分然後處死的喔(當然觀眾都知道這不是事實)
優緋會搞到(名義上)削除皇女身分並判處死刑,很可能是因為
屠殺畫面全都錄,全世界都看得到,不列顛不得不做出處分。這也顯
示,屠殺(平民)行為在不列顛的法律中是禁止的。
雖然說克洛維斯下過新宿屠殺令,但是我記得在此之前有先放過
恐怖份子逆謀毒氣外洩之類的假新聞作掩飾,坷內莉亞的話好像是以
進攻恐怖份子巢穴的名義吧。
換句話說,屠殺也不是不行,只要不被知道就好。一旦事情掀了
出來,就算皇族也得(名義上)受到處分。
百萬的奇蹟那次,雖然不列顛方看起來對開殺並不怎麼太猶豫,
魯魯修真的是賭在朱雀的個性上。但是認真說來,這一殺下去,第一
個動搖的就是不列顛的信用。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
「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
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
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為了使國家維持運作與強大,底下的手段多是骯髒無恥又狡詐,
可是表面上還是要展現出公正又有邏輯可循的樣子,好讓百姓可以乖
乖聽話做事,『徙木立信』就是要造成這個效果。
被稱為屠殺皇女的優緋米亞事件,還可以解釋為是個人的行為,
但是如果新上任的總督再來搞了一次,那就很難說服他人政府不會玩
第三四五六次了。『假招降』這種行為通常不被贊成,就是因為一次
固然可以把叛首斬草除根,但是一旦有春風吹又生的其他叛亂組織興
起,那就再沒有談判運作的空間了。
當然,要說這一百萬人都是恐怖份子所以依照叛亂罪全都處死,
這在法律上是說得通的,然而不列顛失去信用的結果依然不會改變。
從後面蓬萊島上眾多童男童女的畫面來看,百萬ZERO有好多蘿莉正太
還有狗,一股腦掃射下去,這信用度應該會直接跌到破表吧……
話說回來啦,輔佐官當然說殺啊殺啊,騎士們也上啊上啊,反正
這特區是總督堅持要搞的,結果鬧出屠殺案來──這種東西一個皇女
身分加小命就可以擺平,處死又死不到他們,當然是『殺這麼點人又
不會產生什麼效應,也不會影響到不列顛的基本國力,全都去死吧』
囉~
---
魯魯修:(囧)
阿妮亞:放心吧,有朱雀在……
朱 雀:(囧) 妳不用抖了啦(拍拍)
娜娜莉:(囧)
--
生死夢醒,孰為虛妄?
安知非離鄉而不知歸,魘於夢而忘醒?
芙蓉一日三華,菡萏晨開昏合,朝顏清雅,暮死朝生,
浮生如夢。生死夢醒,孰為虛妄?
── 散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8.9
→
07/15 23:05, , 1F
07/15 23:05, 1F
→
07/15 23:06, , 2F
07/15 23:06, 2F
→
07/15 23:06, , 3F
07/15 23:06, 3F
→
07/15 23:06, , 4F
07/15 23:06, 4F
→
07/15 23:07, , 5F
07/15 23:07, 5F
呃,K 君,您心中的『民』只有日本嗎(黑線)
對內觀點也是,對外觀點也是,一個國家有沒有信用的反饋
是多方面的。外交方面也就罷了,反正不列顛目標就是世界魔王,
也不在意別人信不信它。但是對內呢?
就舉我們對岸的例子吧,X藏、X輪功鎮壓,民眾都說好啊
該啊,X樂福抗議也大家響應啊。可是政府只要態度稍微一變,
這些人全都閉嘴,因為『一切要以政府的方針為指標』,裡台詞
就是沒揣摩好上意就可能會被請去喝咖啡所以安靜為上。
何以故?因為人民不相信政府啊──當然啦,他們永遠都說
要相信政府支持政府的:P
※ 編輯: Ishtar 來自: 61.216.98.9 (07/15 23:15)
→
07/15 23:07, , 6F
07/15 23:07, 6F
推
07/15 23:08, , 7F
07/15 23:08, 7F
→
07/15 23:10, , 8F
07/15 23:10, 8F
→
07/15 23:10, , 9F
07/15 23:10, 9F
→
07/15 23:11, , 10F
07/15 23:11, 10F
推
07/15 23:13, , 11F
07/15 23:13, 11F
→
07/15 23:14, , 12F
07/15 23:14, 12F
→
07/15 23:15, , 13F
07/15 23:15, 13F
→
07/15 23:24, , 14F
07/15 23:24, 14F
→
07/15 23:24, , 15F
07/15 23:24, 15F
→
07/15 23:25, , 16F
07/15 23:25, 16F
→
07/15 23:26, , 17F
07/15 23:26, 17F
→
07/15 23:26, , 18F
07/15 23:26, 18F
推
07/15 23:26, , 19F
07/15 23:26, 19F
→
07/15 23:27, , 20F
07/15 23:27, 20F
→
07/15 23:29, , 21F
07/15 23:29, 21F
→
07/15 23:30, , 22F
07/15 23:30, 22F
→
07/15 23:33, , 23F
07/15 23:33, 23F
→
07/15 23:34, , 24F
07/15 23:34, 24F
→
07/15 23:36, , 25F
07/15 23:36, 25F
→
07/15 23:36, , 26F
07/15 23:36, 26F
→
07/15 23:38, , 27F
07/15 23:38, 27F
→
07/15 23:39, , 28F
07/15 23:39, 28F
→
07/15 23:40, , 29F
07/15 23:40, 29F
→
07/15 23:42, , 30F
07/15 23:42, 30F
→
07/15 23:43, , 31F
07/15 23:43, 31F
→
07/15 23:43, , 32F
07/15 23:43, 32F
→
07/15 23:44, , 33F
07/15 23:44, 33F
→
07/15 23:45, , 34F
07/15 23:45, 34F
→
07/15 23:45, , 35F
07/15 23:45, 35F
→
07/15 23:49, , 36F
07/15 23:49, 36F
→
07/15 23:49, , 37F
07/15 23:49, 37F
→
07/15 23:51, , 38F
07/15 23:51, 38F
→
07/15 23:52, , 39F
07/15 23:52, 39F
→
07/15 23:56, , 40F
07/15 23:56, 40F
→
07/15 23:58, , 41F
07/15 23:58, 41F
→
07/15 23:59, , 42F
07/15 23:59, 42F
→
07/15 23:59, , 43F
07/15 23:59, 43F
→
07/16 00:00, , 44F
07/16 00:00, 44F
→
07/16 00:00, , 45F
07/16 00:00, 45F
→
07/16 00:01, , 46F
07/16 00:01, 46F
推
07/16 00:03, , 47F
07/16 00:03, 47F
→
07/16 00:12, , 48F
07/16 00:12, 48F
→
07/16 00:13, , 49F
07/16 00:13, 49F
→
07/16 00:19, , 50F
07/16 00:19, 5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1
4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2
8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6 之 66 篇):
17
33
13
40
2
6
3
6
0
2
4
5
6
19
6
36
17
37
CODE_GEAS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動漫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