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神劍闖江湖作者 疑似持有女童影片消失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時間8年前 (2017/11/21 16:15), 8年前編輯推噓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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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f760725 (㊣矮㊣肥㊣醜㊣窮㊣宅)》之銘言: : 標題: Re: [情報] 神劍闖江湖作者 疑似持有女童影片 : 時間: Tue Nov 21 15:27:40 2017 : : 推文說台灣不散佈就好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04年就修正了 : : 38條 : 散佈、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 : 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 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 39條 :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條第一項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 : 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其物 : 品不問屬於持有人與否,沒入之。 :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條第一項物品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 : 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其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 : 第一次罰鍰(不會留前科),第二次以上就罰金了(會留前科) : : -- : 還好我都直接無痕上ex紳士看(? : -- : 無論在什麼遊戲中,只有勇於面對的人才會獲得報酬。 : 遊戲雖然不是人生,但人生卻是遊戲。 : 最糟糕的遊戲平衡度,不親切的NPC,前後矛盾的劇本。 : 但是,能不能享受這個遊戲則在於個人。 : 即使是垃圾遊戲,真正投入的話或許能感受到意外的樂趣,結束時反而會認為這是個名作 : 也說不定。 岡本 タクヤ《千の剣の舞う空に》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54.3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1249262.A.AA9.html : ※ 編輯: ff760725 (36.238.54.32), 11/21/2017 15:28:57 : 推 hogs: 注意第39條的敘述 指出若自己畫出來也是具可罰性的 11/21 15:28 : 推 qxxrbull: 所以台灣的合法代理進來的hg 前面都會加上所有人物均已 11/21 15:32 : → qxxrbull: 成年 11/21 15:32 : 推 Lupin97: 那r18同人場是如何對應這條款的?@@ 11/21 15:33 : → iouhsu: 畫一個蘿莉 說她是大人不就好了 EZ 11/21 15:33 : 推 j06204: 台灣的法律都是規定給鬼遵守的...一堆定超嚴然後執法超鬆 11/21 15:33 : 推 kirbycopy: 真假 那去新光華買奇蹟版的 不是很危險嗎? 11/21 15:37 : 推 han72: 這是針對真人吧?二次元台灣有管這麼嚴嗎 11/21 15:38 : → kirbycopy: 38條不是有規範圖畫嗎 11/21 15:39 : → han72: 欸我沒看到XD 11/21 15:43 : 推 wei115: = =真的假的,圖畫也算的話,台灣有不少繪師都有畫18x的 11/21 15:50 圖畫以日本案例來講 通常是指拿真人當MODEL下去畫 近似真人才算 最近日本有件官司就是這種 2次元有人講過以前台灣有判過 法官認為虛擬人物非法人或自然人 無受害人問題 自然不用以上法條規範 我國法官大多參考歐洲德國居多 歐盟怎判 台灣大概就是怎判 歐盟二次元也戰到最高法院過 後來是PASS 就是創作自由 唯一特例只有英國 有個男子持有日本漫畫被判刑(還不是蘿漫 是女高中生) 法官判他的理由是 這漫畫讓人不悅 就算沒有違違憲法 我也要判你有罪 英國也是一個奇怪的地區 這種垃圾案例 也就他 一個雖小而已 其他就沒有了 至於為何說英國奇怪 後來他們又訂了一串法律 像A騙女森不可以騎乘姿勢之類的 你搜尋蘋果的新聞就有 後來還有爆出上議院那個誰誰誰 原來也是戀童份子 以歪國八卦來說 那裡才是戀童大本營?日本 美國 東南亞?都不是 是英國 : → wei115: 蘿本欸,通通抓去關? 11/21 15:50 : 推 DarkHolbach: 台灣執法很鬆的,不像國外這麼積極釣魚 11/21 15:51 : → nekoares: 日本那邊也是啊,本來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11/21 15:51 : 推 ilohoo: 圖畫的話就說是成年或是非人就好了反正沒真人可以查 11/21 15:53 : 推 y0707186: 噓!別被fbi發現 11/21 15:55 : → kirbycopy: 有些會講歲數阿 像是箱型車那本 11/21 15:55 : 推 dustlike: 怎麼大家都不知道聲明登場人物皆滿18歲的用意就是這個( 11/21 15:55 : → dustlike: X 11/21 15:55 : 推 wei115: 可是如果被檢舉的話怎麼算,還有年齡是能自己說的嗎?沒 11/21 15:55 : → wei115: 有判斷標準嗎? 11/21 15:55 : 推 qxxrbull: 精靈 (1000歲) 11/21 15:56 : 推 eiw123: 2次元在台灣法案法官有判過 當時說 11/21 15:57 : 推 lv256: 畫一本幼稚園,註明皆已滿18歲wwwww 11/21 16:03 : → mike0327: 畫一堆幼幼圖然後說他們都是哈比人就好惹 11/21 16:04 : 推 HSUS: 是有學說認定39條之持有 須以持有意圖為必要 11/21 16:07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122.206.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1252133.A.EDF.html

11/21 16:17, , 1F
英國不意外吧 他們古代就變態變態的
11/21 16:17, 1F

11/21 16:18, , 2F
假掰
11/21 16:18, 2F

11/21 16:18, , 3F
英國研究
11/21 16:18, 3F

11/21 16:19, , 4F
難怪亞瑟王會把自己包的像企鵝,就是防這些變態
11/21 16:19, 4F

11/21 16:22, , 5F
喜歡JK 我一定要判你有罪
11/21 16:22, 5F

11/21 16:25, , 6F
台灣依序歐陸法系,當然跟歐洲判決差不多,法律有分法
11/21 16:25, 6F

11/21 16:25, , 7F
系的,英國屬於英美法系
11/21 16:25, 7F
今天有人跟我說 用詞要通俗一點 所以這樣打

11/21 16:25, , 8F
讓人不悅 有罪(蓋章
11/21 16:25, 8F

11/21 16:26, , 9F
應該是: 讓"我"不悅 有罪
11/21 16:26, 9F
※ 編輯: eiw123 (126.122.206.23), 11/21/2017 16:31:44

11/21 16:34, , 10F

11/21 16:47, , 11F
英國真的超變態
11/21 16:47, 11F

11/21 16:55, , 12F
將軍,我一定會判你有罪!
11/21 16:55, 12F

11/21 22:29, , 13F
不愧是紳士之國
11/21 22:29,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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