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政治文違規罰則提高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時間2年前 (2021/08/31 18:03), 2年前編輯推噓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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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三、板務討論規則如下,違反規定者水桶30日:(本次的規定稍有不同,請留意) : 1.每人限回一篇,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不得更改標題 : 2.發文後可用大寫E修改內文,禁止自刪後重發 : 3.討論請針對「政治文違規罰則提高」,避免離題 :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 : 5.此討論預計開放七天至 09/07 18:00,屆時將公告禁回 : 6.如在相關板務討論文章中違反 4-11,將加倍處分 : (發文違規者除原罰則外併處退文、推文者水桶14日) : 附件: : 作者 s7503228 (情報屋) 看板 C_ChatBM : 標題 [板務] 政治文違規罰則提高 : 時間 Mon Aug 30 09:30:57 2021 : ─────────────────────────────────────── : 有鑑於隔壁版昨天來洗了一波 : 明明PTT有一堆可以讓他們自由洗政治文的地方 很多跑來亂過之後還在哀哀叫言論審查 : 希望先提升推文罰則 不然來洗的之前根本很少來推文 桶個七天根本無感 : 4-11建議從30天開始 政治發文亂版直接劣退 推文這件事不影響版面,老實說比發文涉及政治影響來得輕一點吧,如果要提升 推文罰則,那是不是又要回到前一個問題,那發政治文是不是更該加重罰則? 今天推文違規情況有二: 1.一個人發文有涉及政治,其他人跟著跳下去 2.一個人發文明明沒有涉及政治,但有人那壺不開提那壺 若是前者,那麼發文者的影響肯定是比較大的,要是標題也充滿政治暗示 那對於版面的破壞也很可觀。 若是後者,明明就沒有涉及政治卻硬要扯,那是不是等同騷擾發文者? 是說剛剛查了一下板規,好像沒有針對發文者被騷擾的罰則,所以說或許 沒有在現有板規內加重處罰的空間存在。 另外就是後者部分,即使判斷沒違規,也可能存在曖昧的釣魚可能,無論 如何在推文部分涉及政治,原文內容畫標題肯定有會讓人意圖討論政治的 元素在裡面。 所以說發文者的部分罰則不變,推文罰則卻要加重,這符合比例原則嗎? 明明發文的影響大於推文,而且也是推文會犯規的主要誘因,但罰則卻提 升到一樣,這樣的話會不會讓意圖發政治的判斷發文比推文划算,而改用 發文來鬧? 所以我是不支持這個提案的,但我覺得若是為了防止政治文亂版,加重罰 則依然是可行的方法。 所以我建議是這樣: 方案1.初犯三天水桶七天緩刑、緩刑期間再犯水桶一個月。 方案2.初犯七天緩刑一個月,緩刑期間再犯水桶三個月,同樣地發政治文的 罰則也加重訂為三個月。 (方案2事給特別喜歡嚴刑峻法的人參考的,非本人首選) 同樣地在這兩個方案中需要明定的另外一點是,若在事後的編輯回文涉及政 治,罰則建議依然維持在一個月,算是做出一個區隔。 意圖最明顯的發政治文加重罰責 因為被引導而在回文或編輯時涉及政治者維持原樣 推文可加重罰責,但不可以比前兩者還要重。 這樣如何? -- 神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之美少女! https://www.penana.com/user/29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54.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30404236.A.F46.html

08/31 18:05, 2年前 , 1F
如果是像前幾天可以鬧版的加重 其他不變應該就能讓人接
08/31 18:05, 1F

08/31 18:05, 2年前 , 2F
受了吧
08/31 18:05, 2F

08/31 18:05, 2年前 , 3F
還有緩刑==
08/31 18:05, 3F
我發現西洽以前似乎沒有緩刑的概念,想說有趣就建議了一下 當然這會加重版主的行政工作就是 所以如果真要站在盡量減輕版主工作的前提,我是建議不要修改不要加重。 加重意味著要有更嚴謹的判斷標準,因為罰則加重等於使用者的損失更大,不慎 重的話被申訴的機會也會大增吧。 ※ 編輯: hermis (125.227.154.99 臺灣), 08/31/2021 18:08:14

08/31 18:06, 2年前 , 4F
鬧板的已經吃4-11 4-7跟退文了
08/31 18:06, 4F

08/31 18:07, 2年前 , 5F
"明明沒有"這點很難證明 尤其我們有馬來西亞人板主
08/31 18:07, 5F

08/31 18:08, 2年前 , 6F
以前有警告
08/31 18:08, 6F

08/31 18:10, 2年前 , 7F
只是到棉花糖的時代,就廢止警告制度了
08/31 18:10, 7F

08/31 18:21, 2年前 , 8F
不然學棒球一樣設立海巡條款 平常很少在西洽的直接永
08/31 18:21, 8F

08/31 18:21, 2年前 , 9F
08/31 18:21, 9F

08/31 18:26, 2年前 , 10F
海巡制度不錯欸
08/31 18:26, 10F

08/31 18:26, 2年前 , 11F
贊成海巡
08/31 18:26, 11F

08/31 18:27, 2年前 , 12F
棒球海巡這麼兇喔Xd
08/31 18:27, 12F

08/31 18:37, 2年前 , 13F
每一隊罰則可能不一樣 我龍是初犯桶一年
08/31 18:37, 13F

08/31 18:39, 2年前 , 14F
棒球那個是隊版才能這樣搞吧
08/31 18:39, 14F

08/31 18:41, 2年前 , 15F
對啊 隊版設立的 總版沒有
08/31 18:41, 15F

08/31 18:47, 2年前 , 16F
釣魚文的問題是?你要怎麼判斷對方有沒有在釣?
08/31 18:47, 16F

08/31 18:47, 2年前 , 17F
不論版主判決為何~都會吵的
08/31 18:47, 17F

08/31 19:27, 2年前 , 18F
正經在討論的沒幾個人回,趁機酸的倒是吵得很熱烈XD
08/31 19:27,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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