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警世] 與12歲幼女嘗禁果 男大生判刑兩年已刪文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 (RF)時間2周前 (2024/04/18 11: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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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7-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也就是俗稱的兩小無猜條款 所以重點是男方事發時是18歲以下,而且是合意,因此適用這條規定 引述《bamama56 (bamama)》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42374 : 標題我隨便下的 : 新竹18歲王姓大學生在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2歲的幼女小美(化名)後, : 多次前往她家床戰,事後還叫小美自拍自慰影片, : 新竹地院依姦淫幼女等罪判刑2年,王男求學路勢必因此中斷。 : 法官調查,前年7月王男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年僅12歲的小美, : 交往3個月後,就前往小美家中發生關係。接著又連續到她家床戰3次。 : 去年2月,小美以手機自拍裸胸與下體,並自慰給王男看。 : 法官發現,二人感情融洽,小美並無不悅或反對之意, : 且王男傳「等等起來聽你玩穴穴、身材真棒、好想幹」「看我多愛你」 : 小美回傳「超愛你的」多是情侶親密曖昧言語。 : 法官考量王男明知小美為12歲幼女,對於性與身體自主能力與判斷能力均未成熟, : 思慮也未周詳,竟為滿足個人私慾,多次與幼女性交, : 又讓小美拍自慰、私密照供其觀覽, : 考量二人在交往期間除性慾外,並無其他惡劣動機, : 最後依姦淫幼女罪、猥褻幼女罪以及製造少年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2年。 : ---- : 真愛所以2年? : 你各位跟二次元能算真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5.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13409982.A.C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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