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帕魯專利侵權訴訟報告
看板C_Chat (希洽)作者GrimmNotes (強逼自己玩遊戲的人最蠢)時間5天前 (2024/11/09 22:05)推噓7(7推 0噓 10→)留言17則, 9人參與討論串12/12 (看更多)
: 推 SHCAFE: 那可以無限分割專利嗎? 11/09 16:42
可以,但實際上做不到
你可以想像原本的一篇申請案的發明有3個
甲案:
A << 放在專利範圍,官方給過
B << 放在專利範圍,官方駁回
C << 放在說明書 ,官方沒審
為了盡快取得A&更全面保護,於是任天堂砸錢分割
甲案:保護A → 取得專利
乙案:保護B → 繼續跟官方激辯
丙案:保護C → 等官方審查
此時專利的申請費已經變成三倍,後續年費也是
而這三件的後續可能是:
甲案:2021年申請,2024年核准,專利權期限是2024~2041
乙案:2023年分割,2026年核准,專利權期限是2026~2041
丙案:2023年分割,2027年上訴駁回,老任$$打水飄,哭暈在廁所
可以注意到甲案的保護期限有17年
但乙案的專利權期限其實只有15年
所以分割是有代價的,保護期間、錢
: → poke001: 分割太多就很容易繞吧 吃飽沒事搞自己嗎 11/09 16:49
不會,分割是為了增加保護範圍
本來你的第一件案子有2個保護範圍
A
A+B
結果侵權者只做B,那這樣就不算侵權
假設B非常厲害,完全不用依附A
那麼一些錢花不完的公司就會把B分割成第二件案子,專門保護B
這樣侵權者只做B,就會侵害到第二件專利
當然,這樣申請費和年費都會變成兩倍
: 推 johnny3: 那我可以申請很大的 要告人再分割成小的嗎 11/09 16:54
不可以
針對第一句:很大的專利範圍非常難通過,就算意外通過也容易被無效掉
針對第二句:分割只能在取得專利前進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2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1161100.A.812.html
※ 編輯: GrimmNotes (1.169.121.66 臺灣), 11/09/2024 22:07:51
推
11/09 22:06,
5天前
, 1F
11/09 22:06, 1F
→
11/09 22:07,
5天前
, 2F
11/09 22:07, 2F
有這個可能,但我沒去關注這些時間軸
當然代價就是我文中提的
分割出B案意味著專利申請費、年費翻了一倍以上
而且B案有可能被駁回,或者取得專利後,被無效掉
※ 編輯: GrimmNotes (1.169.121.66 臺灣), 11/09/2024 22:09:55
推
11/09 22:11,
5天前
, 3F
11/09 22:11, 3F
推
11/09 22:12,
5天前
, 4F
11/09 22:12, 4F
雖然是玩笑話,但其實專利這個制度起源於歐美
那邊有個巴黎公約,定義了幾個大原則
目前各國的專利法都要遵循巴黎公約,所以各國的專利法架構大致相同
※ 編輯: GrimmNotes (1.169.121.66 臺灣), 11/09/2024 22:14:13
推
11/09 22:15,
5天前
, 5F
11/09 22:15, 5F
→
11/09 22:15,
5天前
, 6F
11/09 22:15, 6F
→
11/09 22:15,
5天前
, 7F
11/09 22:15, 7F
→
11/09 22:17,
5天前
, 8F
11/09 22:17, 8F
→
11/09 22:17,
5天前
, 9F
11/09 22:17, 9F
→
11/09 22:18,
5天前
, 10F
11/09 22:18, 10F
→
11/09 22:25,
5天前
, 11F
11/09 22:25, 11F
→
11/09 22:25,
5天前
, 12F
11/09 22:25, 12F
對
因為那A.B.C都是老任的發明成果
原本放在同一件申請案可能只是出於省錢的考量
但專利的審查是曠日廢時的
本來認為是次要的發明,幾年後可能反而是最有商業價值的
因此與其讓這個次要的發明被綁死,不如獨立出來,尋求更大的保護範圍
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只要在取得專利前,花錢去分割出來
分割出來的代價內文也提了,保護時間被縮短、更多的費用、被無效的風險
※ 編輯: GrimmNotes (1.169.121.66 臺灣), 11/09/2024 22:29:52
→
11/09 23:11,
5天前
, 13F
11/09 23:11, 13F
→
11/09 23:11,
5天前
, 14F
11/09 23:11, 14F
推
11/09 23:54,
5天前
, 15F
11/09 23:54, 15F
推
11/10 10:56,
4天前
, 16F
11/10 10:56, 16F
推
11/10 16:14,
4天前
, 17F
11/10 16:14,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26
74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2 篇):
220
486
10
20
58
143
33
67
25
68
-12
48
11
36
5
57
11
51
C_Chat 近期熱門文章
PTT動漫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