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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9歲童噴1萬元買網遊「貝殼幣」 父母提告!電競公司要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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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歲童噴1萬元買網遊「貝殼幣」 父母提告!電競公司要吐錢.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10/1895566.htm. 桃園一名9歲張姓男童,2019年間多次到家裡附近的超商購買網路遊戲內的虛擬「貝殼幣」,前後總計支出1萬元。張童的父母發現後相當傻眼,怒向超
(還有82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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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律師強調貝殼幣屬日常生活所需之物很蠢,其實這是不得不為. 因為民法有一條霸王條款. 民法77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 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簡單來說就是7~19歲只要非日常生活所必需消費都要法定代理人允許,未得允
(還有199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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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9 年小上字第 105 號民事判決. 二、本件被上訴人起訴主張:其在民國108 年11月14日起至108 年12月7 日止之期間內,透過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第707分公司之門市(下稱統一超商)所設置之i-bon多媒體事務機,連續與上訴人成立網路線上買賣交易,以總金額
(還有723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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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小朋友可以這麼容易的儲值貝殼幣? 或著說 虛擬貨幣. 網路上儲值 還可以要求 實名與即時的身分認證. 怎麼變成超商買的 就不必認證了呢?. 未滿18歲 在超商購買菸品 可以要求出示身分證. 怎麼 使用i-bon、f-mart之類的購買虛擬貨幣或服務的時候就不需要了呢?. 反正法律沒規定嘛 大家
(還有71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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