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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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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引起討論的法條在這. https://imgur.com/LUgedJG. 立法時序. https://imgur.com/CJ8XxjG. 往下找會議紀錄(我昨天找一整晚沒找到開會影像存檔). 先說重點 一讀的部分沒有看到爭議的部分. 但從審查委員會開始突然冒出來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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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我有看過新聞,有買春買到未成年但對方因為抹濃妝+衣服打扮,法官認定「看起來不像未成年」所以買的人無罪。. 同理,網路上能看到一些打扮成蘿莉、JK風格的人公然約,這種除非涉及大規模性交易,不然沒看過因為打扮得太幼被逮捕。. 不過某司長前幾天的意思,感覺是看起來像+本來就未滿18的都算是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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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那裡來的先打問號. 沒有任何的出處. 沒有出處的圖容易有翻車的危險. 如果看這條的立法記錄. http://tinyurl.com/43n33av6. 最初的提案不是這樣. 就算是行政院的提案也不是這樣. 後來進黨團協商才變成這樣. 最後也沒經過三讀. 而是黨團協商後就直接通過. 事實上在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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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關的段落恕刪. ※ 引述《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之銘言. 我覺得很有意思的一點就是,參考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文:. 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上述不滿的段落其實就是把這段猥褻物的定義搬過來而已,怎麼就從相對溫和的版本變成擴大解釋權,擴大解釋權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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