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N-dpMQJ 未經同意轉錄文章且攻擊原作者

看板C_ChatBM作者 (雨林)時間9年前 (2016/10/12 13:31), 9年前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關於轉文的認定,我有一些疑問和一些想法想提出來討論, 也可以直接跳過1.2.看3. 總結 1. 轉錄文章 vs. 提供文章連結 昨天在找以前的判例時,我也有看到allfate的推文,不過我覺得, 「轉錄文章」和「提供文章連結」的區分應該以是否有「節錄到原文內容」來做分別, 節錄原文包含ptt的ctrl+x(轉錄文章功能)、自行複製貼上原文及對內文截圖。 理由說明如下: 以動作的結果看來, 提供其他文章的連結(包含ptt原本就提供的網址、ucptt或是其他平台的網址, 和提供文章代碼(#1N_XXXXX),或者是講說XXX板的第12345篇文章應該是類似的動作, 如果依照這樣的準則來做判斷的話,可能會多出很多不合理的違規情形, 對於c_chat板日常的討論也會多出許多不方便。 假設現在依照判決把「轉錄」和「提供連結」歸在同一類呢?下面繼續討論 2. 轉錄/轉入文章未經原作者同意,採當事人檢舉制 我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相處,可是如果今天遇到惡意檢舉事件呢? 以下情結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絕對是巧合。 某A因為搶老婆問題看某B不爽很久了,今天剛好B在討論某部動畫內容, 想到某A之前po過一篇文章是在講該動畫的精采片段, 於是在推文貼了A原文的文章代碼或是ptt網址, A看到推文之後就利用機會來到板務板檢舉B未經原作者同意轉錄其文章。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時該怎麼處理呢? 應該依照這篇判例刪文送給B警告一支? 這樣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所以建議在轉錄文章的部份可以規定,除了ctrl+X的動作之外, 截圖或直接複製文章內容超過7個字判定屬於轉錄文章(這是抄論文參考文獻的規定的), 其他提供文章代碼/文章連結/文章編號等就不必去知會原作者,不然實在有點... 如果不這樣做出區分,或許應該從轉文者的目的去分別? 這部份還沒想到細節,歡迎大家討論。 ----------------------------- 3. 總結 轉錄文章 與 提供文章連結 應該做出區分? 如果不做出區分,應該對轉文者的目的做出區分? 以上, 啊那個人身攻擊跟釣魚我也沒有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80.1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76250319.A.B5A.html

10/12 14:03, , 1F
"ucptt或是其他平台的網址"->原則上這可
10/12 14:03, 1F

10/12 14:04, , 2F
能已經侵犯重製權了
10/12 14:04, 2F

10/12 14:29, , 3F
這樣啊...那有個webptt也是?
10/12 14:29, 3F

10/12 14:29, , 4F
這個要一起禁止我是沒有意見
10/12 14:29, 4F

10/12 14:36, , 5F
所以我覺得很奇怪的是wanubz9v抓著這一
10/12 14:36, 5F

10/12 14:37, , 6F
點打 搞錯重點了吧
10/12 14:37, 6F
主要檢舉的點是人身攻擊吧,轉錄只是順便而已,轉錄罰的也不重 ※ 編輯: foreest (118.163.80.115), 10/12/2016 15:04:02
文章代碼(AID): #1N_ShFjQ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N_ShFjQ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