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6-2-1 #1OKN0Ilm (C_Chat)

看板C_ChatBM作者 (nashi)時間9年前 (2016/12/28 16:00), 編輯推噓1(1011)
留言1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tkglobe (nashi)》之銘言: : 標題: [檢舉] 6-2-1 #1OKN0Ilm (C_Chat) : 時間: Thu Dec 15 22:02:46 2016 : : 檢舉「mikamitomoya」於 #1OKN0Ilm (C_Chat) 回覆推文的內容 : : → ChrisDavis: 簡單來說就是 我沒玩人家說有就是有 12/15 01:01 : http://i.imgur.com/8AZQi7I.jpg
: 沒玩? ㄎㄎ : → tkglobe: 那就是鍵盤玩家囉,難怪了 12/15 01:06 : http://i.imgur.com/8AZQi7I.jpg
: ㄎㄎ : : 以照片附上文字及數字9487(「就是白癡」諧音) : 對ChrisDavis板友及在下人身攻擊 : : 6-2-1 對特定人物或群體明顯人身攻擊。 : (已指名道姓什麼人哪一群和敘述情節嚴重者EX:xxx板友你這個死阿宅) : 其餘處理細則同6-1-7。 : : 推 houseman1104: 由於圖是原PO拍照提供 140.114.23.233 12/25 14:29 : → houseman1104: 無法判定原PO是自嘲還是嘲諷他人 140.114.23.233 12/25 14:30 : → houseman1104: 以非特定人物判定,6-1-7違規 140.114.23.233 12/25 14:30 : 推 houseman1104: 已公告處理,本文結案 140.114.23.233 12/28 13:47 房子人板主剛剛發公告了,雖然在下今天中午12點多有去信詢問 看來是趕不上,現在回這篇提問不知是否有違規? #1OKN0Ilm (C_Chat)那篇推文裡,只有我在推文中提到「鍵盤玩家」 原PO之後就拍了那張圖寫著「原來買遊戲的我 這樣叫鍵盤玩家 948794狂」 還特意編輯文章附在我那行推文下面 想請問其他兩位板主,這種情況應視為無法判定原PO是自嘲還是嘲諷他人嗎? 那以後是否允許戰板友時用這種方法 發文者在推文者底下編輯文章嘲諷甚至人身攻擊 用看得出在針對特定人物的字句,但只要不指名道姓,就可以規避6-2-1呢? 煩請釋疑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0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82912015.A.1EB.html

12/28 16:01, , 1F
6-2-1只要不指名其實很好規避
12/28 16:01, 1F

12/28 16:02, , 2F
就算他放在你推文下面,我也沒辦法
12/28 16:02, 2F

12/28 16:02, , 3F
判定948794狂是針對你
12/28 16:02, 3F

12/28 16:06, , 4F
如果不是想針對我大可不必加那句吧
12/28 16:06, 4F

12/28 16:06, , 5F
因為不能判斷沒有自嘲的可能性
12/28 16:06, 5F

12/28 16:10, , 6F
沒948794狂是嘲諷我,加了卻變可能自嘲?
12/28 16:10, 6F

12/28 16:12, , 7F
有看卡提諾狂新聞的都曉得那句的用法
12/28 16:12, 7F

12/28 16:16, , 8F
在句尾加上那句從來都是指當事人
12/28 16:16, 8F

12/28 16:17, , 9F
還沒看過自嘲用948794狂做結尾的
12/28 16:17, 9F

12/28 16:23, , 10F
如果沒加那句,我會判定無違規
12/28 16:23, 10F

12/28 16:47, , 11F
我當然知道沒加那句無違規...
12/28 16:47, 11F

12/28 16:48, , 12F
但加了那句,再依前後文判斷,就不同了
12/28 16:48, 12F
文章代碼(AID): #1OOt4F7h (C_ChatB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OOt4F7h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