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政見] Senkanseiki

看板C_ChatBM作者 (低調之神)時間9年前 (2017/02/12 17:21), 9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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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1Od_ZM35 ] 作者: Senkanseiki (戦艦棲姫)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政見] Senkanseiki 時間: Sun Feb 12 13:55:28 2017 聽說可以每天發一篇宣傳文,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 這邊來針對部分既有板規發表一些看法(終於啃完一遍了就是XD ※ 引述《Senkanseiki (戦艦棲姫)》之銘言: : D.願意詳讀新版與舊版板規並遵守執行 : E.對於新版板規之看法以及意見 大部分會在下面的部份提及,這裡提下面沒有提到的 : 5-8 使用者禁止於本板發布內含十八禁內容之文章,十八禁內容如5-8-1規範。 : 違規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以上,累犯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5-8-1 本板中十八禁內容之定義為 : *過於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 : *含有女性乳頭、男女性下體之圖片。 : *含有明顯性交畫面之圖片。 : *含有過度血腥畫面之圖片。 : *其餘經符合中華民國法律十八禁定義之內容。 這條的定義還蠻莫名的,5-8-1我會改成這樣 5-8-1 本板中十八禁內容之定義為 *官能描述:直接描述性交場合。 *官能影像:可以看到人類外生殖器的圖片/影片或連結。教科書為例外。 *血腥描述:直接描述殘酷行為,或包含了動物屍體者。 殘酷行為包括所有的虐待、刑罰、殺害等內容。 *血腥影像:可以看到殘酷行為的圖片/影片或連結。教科書為例外。 *其餘經符合中華民國法律十八禁定義之內容。 基本上還是希望定義能明確化,不然原本感覺都很套套邏輯。 : 5-10 使用者禁止於發文或回文中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 :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這條我認為可以廢除,或者合併到戰文條款中就好。 我想這條可能是戒嚴時代殘存的想法,而且會造成許多不便, 比方說如果要討論向沉默的艦隊這種充滿政治意味的作品時, 這條就會反過來變成限制器,沒辦法讓大家好好討論, 我覺得這條應該直接合併到戰文條款就好。 : F.對於玩梗的爭議用詞看法 見戰文、人身攻擊。我認為只要沒有引發這兩個問題,你要怎麼玩是你的事。 : G.對於ACG點認定、戰文和人身攻擊的處理方式 ACG點的補充 這部分跟4-2、5-2、5-2-1、7-2有關 ACG點認定以行政細節來說,我會採取「有人認為沒有ACG點再處理」的檢舉方式 也就是有人主動去C_CHATBM洽妹那邊檢舉之後我才認為要處理 不過只要被檢舉,就會從嚴判斷究竟原文提到的ACG部分與文章主旨到底有沒有實際關聯 如果只是閒聊文就算了,本來閒聊板就是給大家灌水聊天用 但如果灌水數量多到洗板我認為板友依然可以按照新版規5-3、5-4來檢舉 至於從嚴判斷的標準,從既有板規中衍伸如下 1) 文章內容必須切合題旨並且主題明確,內容不可邏輯跳躍、前後無關 2)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直接有關的ACG作品 3)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ACG概念,主旨在討論ACG中該概念的影響 4)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在ACG與現實世界共通的概念,主旨在討論ACG與現實世界的異同 5) 文章可定義出一個主要用於現實世界的概念,主旨在討論ACG中該概念的影響 上述項目中必須符合至少2項才算是ACG文章,否則直接判斷無ACG點 ※這些項目可以再調整,這只是初版而已 戰文的補充 我其實不覺得戰文有什麼不好,強者就是要戰阿。 只是恐怕有些人會覺得「怎麼進來看到都是這種文,我想看別的我不想看這兩個人吵架」 因此我對戰文的認定是「同主題發文頻率大於每天12篇」 說穿了其實跟洗板文比較接近,檢舉洗板或者版主自行判斷有洗板的狀況時就會介入 至於所謂的蓄意引戰…我部分沿用5-6-1定義:(也就是我會調整這方面的定義) 1) 版主S文後仍然回文,並擴大爭議。 2) 版主S文後發表類似主旨的文章,並再度引發爭議。 3) 內文主旨為私人恩怨之相關事實,並引發爭議。 4) 攻擊特定ACG角色、ACG概念、ACG相關從業人員、ACG的支持群眾等, 引發爭議三次(被板主S過文三次)後依然發表攻擊性文章。 5) 文章內容造成ACG內不同派別支持者的爭議三次後仍然發表前述引發爭議的文章。 個人的變動部分: 1) 把多次定義為3次。 2) 把「蓄意」這個詞從定義裡拿掉,避免套套邏輯 3) 我認定的蓄意是指「在版主S文警告或多次引發爭議後不改善」。 人身攻擊下次在討論…我今天有點感冒,頭開始痛了QQ : H.對希洽常規非常規活動的看法 依然沒有意見,我個人是不太參加網聚的類型 大致如上,歡迎大家對我提出的想法提出討論 -- Sent from my 16"/50 Triple Cannon Turr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95.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86878934.A.0C5.html ※ 編輯: Senkanseiki (1.164.95.73), 02/12/2017 13: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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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動物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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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漫畫要死一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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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快樂樹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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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00, , 4F
原則上變成食物就不算,不過這點還有再明確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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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重點是殘酷行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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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動物抓來生吃 或是空之境界那種吃人的片段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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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雖然有點模糊。如果你可以看到「把動物變成食物的過程」就算。 已經變成食物或者中間的過程省略就不算。

02/12 14:04, , 7F
殘酷行為是有圖才禁止還是討論都不行?
02/12 14:04, 7F
基本上不要討論執行細節就可以,也就是說你提到這件事情還是OK。 那我上面可能得追加「執行細節」吧,基本上官能描述也是這樣。 ※ 編輯: Senkanseiki (1.164.95.73), 02/12/2017 14:08:08

02/12 14:29, , 8F
恩...這樣哥殺漫畫應該完全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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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41, , 9F
不要直接貼內容或者適當的馬賽克就可以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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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41, , 10F
貼內容有另一個問題叫做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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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44, , 11F
說真的要版權的話 這個板可以東西收一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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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4:44, , 12F
關一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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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5:56, , 13F
(′‧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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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5:59, , 14F
18禁改成那樣爭議更多吧 本來那樣還可以版主自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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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6:00, , 15F
感覺一堆人想把板規搞得跟法律一樣 要累死管版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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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7:01, , 16F
主要是原本的版規根本套套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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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7:01, , 17F
我認為不可以偷東西,因為偷東西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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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一來沒說明偷東西到底做了什麼,二來也因此等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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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7:02, , 19F
沒說你判斷偷東西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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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17:03, , 20F
既然都要參選版主了,實際執行有個準則也比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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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自由心證沒有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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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開始啦XD 這篇我先轉自C_ChatBM板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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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p1877 (36.228.183.34), 02/12/2017 17:21:13

02/12 19:08, , 23F
啊幹 是轉至才對 我在說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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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06, , 24F
抱歉XD有勞了
02/12 20:06,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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