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是否有增設反釣/鬧版條款的必要性

看板C_ChatBM作者 (働きないでござる!!)時間9年前 (2017/03/28 23:04), 9年前編輯推噓21(21060)
留言81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雖說版上已有5-2來限定發文ACG點 但是這一陣子版上有許多以知名作品和當紅議題各種反串釣魚 固然在釣魚時自己去違規是不對 但灑餌每次沒有適當版規來進行嚇阻 只怕會有更多像上次的新田條款跟近來的聲之形釣魚文產生 1-2 本板永續營運追求要素有二,此兩要素都無可動搖。 1-2-1 這裡是屬於大家的ACG板,沒分新人或老人,歡迎所有人利用發文回 文推文發表自己在ACG 上的寶貴心得與經驗,達到PTT使用者各界各 層次ACG愛好者上互相交流、溝通、理解的目的。其為本板永續營運 之要素一。 1-2-2 板規設定根本目的不是束縛ACG 討論自由,而是在各ACG言論上,追 求在ACG愛好者與ACG愛好者之間、ACG愛好者與ACG 客體人事物之間 、ACG總體和這現實社會秩序之間的平衡。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 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其為本板永續營運之要素二。 這些擺明來亂的文章 並無法對於所謂的「交流 溝通 理解」有所助益 且若版規經討論後設立 絕大部分討論ACG的希洽版友在合理的情況下也不會犯到這條 對於討論ACG言論觀點的自由 應不會造成影響 既能減少衝突發生 也能減少因為釣魚產生的違規案而加重版務工作 希望版主群能考慮一下可行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65.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90713496.A.95F.html

03/28 23:07, , 1F
這個不是應該算版務或是建議嗎 怎會用問題
03/28 23:07, 1F
對欸 那改成版務好了

03/28 23:16, , 2F
幫修正標題"板務"
03/28 23:16, 2F

03/28 23:16, , 3F
這主要的問題是一定程度上很依賴版主的
03/28 23:16, 3F

03/28 23:16, , 4F
自由心證,如果版眾不肯支持版主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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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16, , 5F
那到最後肯定會出問題,三方通通不滿意
03/28 23:16, 5F
我覺得是可以試運行 如果真的不行再看看 畢竟有罷免 有任期制 如果要再加上防濫權的機制應該也行得通 至少我個人覺得現任4位沒太大問題啦

03/28 23:17, , 6F
"版"會讓我在查標題的時候忽略= =
03/28 23:17, 6F

03/28 23:17, , 7F
老問題 鬧板跟釣魚文的標準是什麼? @@
03/28 23:17, 7F
給文章代碼太傷感情了 不然我把id打碼 XayLord Xang560831

03/28 23:30, , 8F
版規定的再好,不會用的版主就是不會用
03/28 23:30, 8F

03/28 23:31, , 9F
原來是指甲王跟喬尼 @@
03/28 23:31, 9F
這是你講的喔 我可沒有這樣說

03/28 23:31, , 10F
板主做的再好,會被酸的判生判死都會
03/28 23:31, 10F

03/28 23:31, , 11F
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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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34, , 12F
差點以為看到我ID
03/28 23:34, 12F

03/28 23:35, , 13F
做不好的人也看都認為自己做很好阿
03/28 23:35, 13F
大家先冷靜啊 別變成戰版主啦

03/28 23:38, , 14F
大老師鼻要挖洞給我跳QQ 我剛剛亂講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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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41, , 15F
反正就是看ID嘛
03/28 23:41, 15F
我認為看ID應該是指不同的人做了相同的事 有人被懲罰而有人沒有

03/28 23:42, , 16F
都有忽視順序的針對了 你還讓裁量拳變大
03/28 23:42, 16F
聽起來好痛(誤) 程序上有問題就在設立條款時想辦法防止就好 然後講難聽一點 雖然忽視順序是不好 但是我覺得某種程度上說自作孽不可活也不會太過分

03/28 23:54, , 17F
康哥:看看聲之形 不要再霸凌偶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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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6, , 18F
不然學軍旅版 被噓太嚴重的爭議文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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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7, , 19F
我只問你拉 "重新定義"算不算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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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7, , 20F
有人覺得是 有人覺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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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7, , 21F
今天覺得是的如果是版主 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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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8, , 22F
今天覺得不是的是版主 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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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8, , 23F
自由心證就是會有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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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8, , 24F
應該以客觀事實來做判定 而不是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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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3:59, , 25F
版主的自由心證 去看看版務站長的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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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0, , 26F
所以客觀事實是由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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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1, , 27F
可以靠使用者提議 然後大家記名公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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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2, , 28F
定阿 我說了 環境是靠大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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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2, , 29F
不是靠少數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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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樣提案又會被說是多數暴力或者是沒辦法容納多元聲音 又或者是為什麼多數人的主觀會變成客觀? 雖然你的想法我不是不能理解 總之先注重在這個提案的可行性 該怎麼認定是下一個階段的問題 另外 靠大家決定 但這個大家是真的大家 還是被少數人帶風向的大家?其實根本都是某些人的分身的大家? 大家的決定就一定是正確的嗎? 少數人決定固然怕的是濫權 但是看著明的四個版主做事 我覺得比防範暗處有心人士做亂簡單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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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這種重大爭議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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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3, , 31F
你當大家吃飽沒事幹 每個人都想嘴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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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3, , 32F
必然是有讓人覺得不爽的地方 才會砲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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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發釣魚文是吃飽沒事幹才會做的啊 但就是有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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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人真的吃飽沒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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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06, , 34F
哀 現在這樣還不管亂版 西洽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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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chiman (114.42.165.125), 03/29/2017 00:11:10

03/29 00:10, , 35F
我怎沒印象之前就有管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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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10, , 36F
除了大貓在時會出來拉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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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11, , 37F
之前也是四個人阿 還不是各種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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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12, , 38F
你知道小圈圈的故事嗎?還是你要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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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14, , 39F
對了 你都會說沒辦法容納多元聲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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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15, , 40F
你現在提的案就是在"封殺"多元聲音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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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再看一次我的本文 我的意思就是釣魚跟亂版根本不能算是聲音 這是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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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文是釣魚? 哪種文是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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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麻煩你看我一開始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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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重新定義算不算亂版 我的答案是要看內文 單就標題我無法判斷 但我可以告訴你一下說要聽障朋友去看聲之形結果吵架 一下又說還沒看過 然後明顯是要挑起粉絲憤怒的無聊行為 這就是亂版 明明說是要保護聲優還是什麼的(理由我記不太清楚了) 卻是在條款裡面附上番號又被抓到以前的立場跟自己的提案完全相反 這就是釣魚 ※ 編輯: hachiman (114.42.165.125), 03/29/2017 0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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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定義"算不算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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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提的案就是讓版主可以靠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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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21, , 45F
像這種跟風 其實可以拉線 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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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決定嗎? 我真建議你去BC板把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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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卡漫判決文看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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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自己講的話你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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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24, , 49F
現在都是依你 我的個人意志去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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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24, , 50F
而不是靠多數人的意志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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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這裡是屬於"大家"的ACG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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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嗎? 為何我覺得要用記名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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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這是出於自己意願 "認同"提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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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26, , 54F
的想法與做法 你說有操作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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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我眼裡 總比把權力集中在少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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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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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能說我們考量利弊時觀點不太一樣 另外我之所以會提出要麻煩版主進行裁決還有一點 很多人來這邊就只是單純在分享ACG情報或聊天而已 並不想參與版務或公投 只不過求得是一個舒心的閒聊環境 而今天我認為釣魚跟鬧版並無助於營造這個環境 所以提了這個想法 與其讓公投的部分人來代表希洽常駐的1000多甚至2000多人 不如讓這個版的版主直接來的簡便得多 (就算是記名投票 換個ip開個不發文的分身 我覺得也不會是什麼太大的問題 與其讓那些小手段暗地裡進行 不如讓事情在大家都看得到的檯面上 以上是我的想法 也謝謝你願意跟我討論) ※ 編輯: hachiman (114.42.165.125), 03/29/2017 00: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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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其實說穿了就是討厭廢文吧!大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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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40, , 58F
師大概是只想在西洽看到和諧與優質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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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討論文,所以才會對釣魚文與反串文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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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40, , 60F
麼火大,然而,他們並沒有違反板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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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才會想要要求板主增設相關制裁條款(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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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40, , 62F
該是這樣 有錯請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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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49, , 63F
不然學軍旅版 被噓太嚴重的爭議文就桶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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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49, , 64F
個不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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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某些ID一發文就是被桶的命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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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50, , 66F
這種東西在小版可以玩,大版玩不起來
03/29 00:50, 66F

03/29 00:54, , 67F
怕什麼,誰愛反串就正面駁倒他啊,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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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0:54, , 68F
就無視嘛,這麼愛增加板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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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1:01, , 69F
附議
03/29 01:01, 69F

03/29 01:05, , 70F
哀 為了西洽著想要改革 還這麼多阻力QQ
03/29 01:05, 70F

03/29 04:26, , 71F
@@
03/29 04:26, 71F

03/29 05:09, , 72F
覆議,本來板規再怎麼訂,判決的時候
03/29 05:09, 72F

03/29 05:10, , 73F
還是會有心證的空間。
03/29 05:10, 73F

03/29 05:11, , 74F
那種擺明來鬧板,釣魚的不桶說不過去
03/29 05:11, 74F

03/29 05:14, , 75F
不拉線,放任釣魚的沒事,大量去懲罰
03/29 05:14, 75F

03/29 05:15, , 76F
被釣者,雖然於法(板規)有據,但這樣
03/29 05:15, 76F

03/29 05:17, , 77F
的風氣我覺得「應該」不會是多數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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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9 05:17, , 78F
能接受的吧? (應該啦我也只是猜測)
03/29 05:17, 78F

03/29 09:12, , 79F
看過那麼針對性的送件 等下一批板主再放權
03/29 09:12, 79F

04/06 15:34, , 80F
.
04/06 15:34, 80F

04/17 00:50, , 81F
附議人數不足,依規定本文結案
04/17 00:50, 81F
文章代碼(AID): #1OsdkObV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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