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killerken 4-7

看板C_ChatBM作者 (=w=)時間4年前 (2019/10/05 19:53), 4年前編輯推噓9(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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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看板 C_Chat 二、違規文章代碼 #1Tb11HG7 (C_Chat) 三、被檢舉人ID killerken 四、違規內容節錄 推 killerken: 不只拖稿 還沒信用 搞到沒人想用他 之前哭窮時在FB上 10/02 11:07 → killerken: 搞過甚麼到府畫圖之類的服務 結果聽說畫的也很敷衍... 10/02 11:07 → killerken: 今天才發現他跑去裏洽公審我 說我造謠又不回他信 10/05 16:29 → killerken: 沒有每天上線是礙到他喔Zzz 既然搞公審也懶得回信了 10/05 16:30 五、違反板規條目 此人用子虛烏有的事抹黑我 推 killerken: 不只拖稿 還沒信用 搞到沒人想用他 之前哭窮時在FB上 10/02 11:07 → killerken: 搞過甚麼到府畫圖之類的服務 結果聽說畫的也很敷衍... 10/02 11:07 然後我寄信詢問他是怎麼回事 對方看過信後未回 我覺得對方無意溝通 我無法在C洽澄清 只好去裡洽發文自清 文章代碼(AID): #1TbF9riG (AC_In) → killerken: 今天才發現他跑去裏洽公審我 說我造謠又不回他信 10/05 16:29 → killerken: 沒有每天上線是礙到他喔Zzz 既然搞公審也懶得回信了 10/05 16:30 結果他不跟我對執此事 居然在原文底下騙人說他沒每天上線看我搞公審他懶得回 《ID暱稱》killerken (踢了肯) 《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98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98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0/03/2019 14:17:27 Thu 《上次故鄉》59.124.245.151 但實際上他10月3日2點17分前就看過信了未回 這人對子虛烏有的事不澄清 不道歉 還繼續說謊嗆當事人 想問這種惡意抹黑 且無意跟當事人溝通的有版規可以辦嗎?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Ⅲ 三組以上同IP視為同使用者,若皆違規水桶皆加重一年, 對判決不滿得申訴小組暫緩執行並送帳號部查詢。 是否犯了 4-7-1-3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5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70276420.A.D19.html

10/05 20:43, 4年前 , 1F
抹黑又說謊這行為蠻無恥的 如果是真的
10/05 20:43, 1F

10/05 21:46, 4年前 , 2F
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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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48, 4年前 , 3F
如果都是造謠的話,是可以去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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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1:48, 4年前 , 4F
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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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2:22, 4年前 , 5F
#1Tbk1Zyo (L_TalkandCha) 可能涉及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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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2:22, 4年前 , 6F
的案件,是這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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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3:38, 4年前 , 7F
文章不是我PO的 話題不是我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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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3:39, 4年前 , 8F
我如實轉述聽聞 並未加油添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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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3:40, 4年前 , 9F
我也與檢舉人沒有私人恩怨 要說我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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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3:40, 4年前 , 10F
他的粉絲之紛爭的話 我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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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3:42, 4年前 , 11F
最近忙於工作 以上便是我全部答覆
10/05 23:42, 11F
聽聞? 我問你誰講的你也不理 鬼知道你是聽別人的還是自己掰的? 而且我可以說我聽說你去強姦人 到處去講 被告了上法院跟法官說我聽說的就可以卸責嗎?? 然後我寄信給你你不但不理我 不想去原文澄清 射後不但不理還反嗆 → killerken: 有空搞小圈圈公審還不如努力救救自己信用吧 哀 10/05 16:26 這是正常人的作法?

10/05 23:43, 4年前 , 12F
可是推文是你推的啊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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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0:12, 4年前 , 13F
推文部是你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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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0:12, 4年前 , 14F
還是你跟別人共用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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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07, 4年前 , 15F
阿 可是要先確認這個帳號是否跟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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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07, 4年前 , 16F
說的人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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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08, 4年前 , 17F
前面4-19判無違規 就用不一定是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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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08, 4年前 , 18F
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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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19, 4年前 , 19F
可是都指名道姓說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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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20, 4年前 , 20F
要是判定是不同人,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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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20, 4年前 , 21F
(指版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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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21, 4年前 , 22F
阿 沒指名吧 發文的也不是本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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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22, 4年前 , 23F
這次也不是檢舉4-19 所以跟這條都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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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27, 4年前 , 24F
你4-19判決的原因是不確定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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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28, 4年前 , 25F
那今天4-7-3是要當事人檢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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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39, 4年前 , 26F
所以她那裡不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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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55, 4年前 , 27F
要怎麼凹這個是非本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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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01:55, 4年前 , 28F
從畫風這邊來看超明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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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看不懂jerry7668在吵甚麼? 既然都寫Q阿吉串了 而且我本人又跟他寄信 怎還有是不是講我的問題還有跟FB有什麼關係...? ※ 編輯: qazieru (36.229.51.6 臺灣), 10/06/2019 07:24:21

10/06 11:13, 4年前 , 29F
jerry7668只是想找板主的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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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19:42, 4年前 , 30F
同意樓上
10/06 19:42, 30F

10/06 19:58, 4年前 , 31F
4-7-1-3違規
10/06 19:58, 31F

10/06 23:02, 4年前 , 32F
4-7違規
10/06 23:02, 32F

10/09 02:14, 4年前 , 33F
10/09 02:14, 33F
文章代碼(AID): #1Tc8H4qP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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