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wahaha99 4-11
說明如下
1. 黃國昌現在並非立法委員, 且無出任任何黨公職, 乃一介平民。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BB%83%E5%9C%8B%E6%98%8C
2. 黃國昌有長期經營Youtube頻道,
且Vtuber出道, 算是vtuber, 或至少是v皮直播主
https://dailyview.tw/popular/detail/21764
目前已獲得30萬訂閱。
3. 我談及黃國昌, 據前後文, 可看出只是以直播主抽菸此事純舉例,
是以他為直播主的身分出發, 並未涉及任何政治主張與立場,
也未涉及任何選舉投票議題, 實在談不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
因為並沒有政治議題可言。
若一人曾從政、擔任任何黨公職, 即不可在C_Chat被提即,
那任何漫畫家、繪師、配音、小說家若從政過, 即不可出現在C_Chat,
那是否也非常不合理?
※ 引述《Lisanity (敵人肥大 出 飾拳)》之銘言:
: 二、被檢舉人ID
: wahaha99
: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恕不受理
:
: 三、違規內容節錄
: → ********: 尤其跟羅傑雙排打過LOL的都重度成癮 09/14 09:02
: 那是在鏡頭前抽?
: 我是真的從來沒在台灣YT上看過
: 私下的話倒是很多人承認啊
: 黃國昌都會抽了
: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09:04:13
: 備註:留言者為非當事人,故打*號表示
: 請節錄違規內容並貼於此處
:
: 四、違反板規條目
: 4-11
: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黃國昌為現任立法委員、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 請簡述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或附上佐證
: 需包含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語言、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不計入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73.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94655053.A.3DD.html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09: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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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只要出現曾任政治人物的名字就不行,
那版規要寫清楚吧?
4-11不是這樣寫的啊?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0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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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 如果這樣判我就一層層申訴上去啊
反正前版主也誤判過我 最後被群組駁回過
只是誤判的水桶也沒賠我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09: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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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版規有問題 或是說版主判決有誤
人物 跟 議題 這兩個能畫等號?
不修正就是在釣魚啊
而且李登輝可沒當Vtuber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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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而已 這有啥好做不到的
只是上次是申訴到總群組才解水桶
這次會到哪解、會不會解我就不知道了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09: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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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該修正版規,
畢竟使用者沒有義務要看過所有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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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我記錯了, 應該是我還在 C_GenreBoard 申訴、還在扯的時候
C_WorkBoard 那邊就改變決議了
所以是連帶我的案子改批了
抱歉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1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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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問題:
板眾有義務看每一篇水桶公告?
那為什麼不修正板規?
公告比板規大?
那有新使用者進來、要把板上的公告都看一遍?
就算臨時板規也要至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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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10: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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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開始就是以這個標準執行,
那就只能說板規跟執行有一邊有問題啊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10: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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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如果只是單純提到人名, 沒有提到他的政治主張、政策、政治立場、從政職務、
從政人脈、從政事蹟, 也沒有對他批判或支持,
怎麼會算的上是 "政治相關議題" ?
且該人物無現役任何政治職位、還有Vtuber身分耶?
又, 這裡只有定義 "不在此限", 卻沒有定義怎樣算是範圍內,
那是不是釣魚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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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10:32:31
還有 171 則推文
還有 55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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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相似條件卻做出不同判決,
那是我國司法的悲哀。
我希望你不要以悲哀為常態。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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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關鍵字當管理, 確實輕鬆,
甚至不應該啟用板主,
學中國用程式做關鍵字過濾就完事了。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23: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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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政治" 在八卦板規中就是刪除處分,
如果有人因為泛政治獲得水桶處份, 這不是板規問題,
是判決執行問題, 如無法接受, 應該請他進行申訴。
不要再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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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C_ChatBM對吧?
我想本來就不適合過度討論八卦的板規是如何制定的。
我只是建議引用, 因為他確實比西洽的定義要嚴謹。
這件事如果還要爭論, 那我想對話是無法進行的,
因為每一個中文字都要重新爭論其定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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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這麼想過, 不過, 也許你說的對。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4/2023 2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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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的是八卦板板規...算了,
我覺得跟你講話實在是很浪費時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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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答辯文,
提到八卦板規是因為「板規應有一定嚴謹性, 不可隨意擴張解釋」
※ 編輯: wahaha99 (36.226.173.96 臺灣), 09/15/2023 00: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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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就是寫在那, 要不要遵守是看人。
八卦板主是否濫桶, 那是當事人要去申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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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你不也抬槓的很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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