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4-13關於發文回文提及可能違規事項應限縮

看板C_ChatBM作者 (正太學研究者雨颯)時間17小時前 (2025/02/14 21:32), 16小時前編輯推噓25(250147)
留言172則, 12人參與, 4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承前文主張:文章代碼(AID): #1dfXDcdy (C_ChatBM) 顯不為現任板主群所認同,故而改以板務文討論 查,現任板主群多數決以「發文或回文提及某可能違反板規之字句」為由 多次主張此類行為涉及違反板規4-13〔本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課以處分 過度擴張解釋板規中「執行職權之行為」範疇(3-2之Ⅶ) 違反此條款設立所應保護之立法原理,戕害言論自由和自律行為 故而,主張板規4-13應予以限縮,僅針對於該行為具積極侵害7-1制度時方可適用 確保其制度效益不受貶損,並亦得保障發布文章者,有正當言論的權益 ◎ 理由說明 1.現行板規規範發文、回文者不得未經程序允許(7-1) 討論板務行為或看板風氣(4-13違規) 此規則設計合理,約束討論板務等相關行為僅能經由正當程序討論 2.然而,經查本人遭檢舉及檢舉人所述其所經歷之個案審理模式 共同性所涉及的行為形式並未具有討論板務實質意義,此為一種板務審理通案 如例: #1dYAoUgt (C_ChatBM) : 怕4-11就不放我看到的討論了 : 總之就是4-11原因,所以可能沒辦法辦金V獎了。 #1df6huZt (C_ChatBM) : 和一些我不知道貼書名會不會4-11的東西 光此兩篇檢舉文下,及本人答辯文#1dfXDcdy 三篇檢舉板文章下幾乎所有討論的推文,都不認為這樣的行為有涉及「討論板務」 無論是實質意義的討論,或主觀犯意上的討論,都未可能有積極成立的理由 而僅以當事行為人所述 「我不確定這個東西會不會違反某條板規,所以我不說/我不在這討論」 就裁定這樣算是「討論板務或板風」,未免過於令人匪夷所思 甚至這些語述的實質上的意義還是「不要討論這件事」 3.故,雖可就其行為討論,有沒有試圖透過「4-11」代稱「4-11板規所不允許的內容」 故意繞過4-11板規,而有從事相關討論的犯意,進行裁定與處分 但應回到4-11板規的範疇內,討論是否違規也是以有沒有違反4-11為焦點 既然本沒有涉及嘗試透過此類語述討論「板務」之犯意,或實質意義 則理論上,不應有對7-1制度上造成危害,從而具有違反4-13板規的相關疑慮 4.查,就4-13所具備之正式定義從板規3-2[名詞定義]之Ⅶ及Ⅷ,具體如下: Ⅶ 稱看板事務者,為涉及看板管理者執行職權之行為。 Ⅷ 稱看板風氣者,為看板使用者之群體行為。 就其相關性質研判可能涉及的項目應集中在3-2之Ⅶ 故判斷,板主群應是以此類言論具有「這件事可能違反這條板規」之具是否性質 或此類同於此之理由,裁定屬於觸及了「管理者執行職權之行為」,而判處違規 然而就4-13所應保障之制度面(7-1制度)而言,此種定義方式有過度解釋之逾 既不涉對其保障事由的危害而課以處份,未免太過荒誕 5.查,此類裁定模式已具有至少兩案採用,且相關檢舉文下方討論均不認同 故而已是一種通案性質之裁定模式 意即,無論今天是誰、講了哪件事、違法哪個板規 只要符合4-13現行的審理要件,為發文或回文之模式,提及「這件事可能違反板規某」 這樣就被認為算是在「討論板務」了,而中間不會去討論其發文動機或實質影響 此未免過於戕害言論自由,乃至自律(當這句話的意義其實是要避免違反板規) 更奇怪的是,這種裁定方式對推文不適用,就價值而言,兩者何異之有? 現任板主群中僅有nh507121板主,於多次裁定中皆表明不認可此種裁判方式,判無違規 本人在此向 N板主守護板規正當價值及板友適當發言權益,致以敬意 6.據以上事由,本人主張通案性檢討4-13板規適用範圍 且主張4-13應予以限縮適用、僅針對於該行為具積極侵害7-1制度時,方可採取適用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39539937.A.ACB.html

02/14 21:43, 16小時前 , 1F
中國人對於可能的禁詞通常會用****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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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43, 16小時前 , 2F
替 效果良好 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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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45, 16小時前 , 3F
你是想說C洽是中國洽嗎 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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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46, 16小時前 , 4F
這不是我說的 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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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46, 16小時前 , 5F
那就沒有 這也不是我說的 我只是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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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錯字 ※ 編輯: rainnawind (36.230.12.49 臺灣), 02/14/2025 21:51:26

02/14 21:50, 16小時前 , 6F
我只能說4-13有這樣的判例,我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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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50, 16小時前 , 7F
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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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51, 16小時前 , 8F
遺憾或姆咪都好,可以的話各位大德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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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52, 16小時前 , 9F
煩先協助附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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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55, 16小時前 , 10F
有意思 沒想到最後是4-13成立啊?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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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55, 16小時前 , 11F
這樣蠻多篇能送下去的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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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59, 16小時前 , 12F
附議,兩篇下面討論方向不一樣,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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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00, 16小時前 , 13F
篇下面討論超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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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06, 16小時前 , 14F
送 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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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38, 15小時前 , 15F
(′・ω・‵) 懶人包是6.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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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45, 15小時前 , 16F
我請GPT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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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52, 15小時前 , 20F
(′・ω・‵) 重看上面那2篇 因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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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版規(4-11) 用其他替代或說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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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2:53, 15小時前 , 22F
導致被檢舉4-13是吧 我也覺得這種沒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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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說明理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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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實質討論版務 確實不該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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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3:06, 15小時前 , 25F
4-11規範就在那,不相關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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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就是水桶,單純看刻意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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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文無意,看者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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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3:33, 15小時前 , 28F
4-11有4-11的裁判標準,個案是否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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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應該討論的是個案有沒有符合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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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成立條件,但今天討論的是處分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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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是不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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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的規範雖然在那,但個別板主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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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3:35, 14小時前 , 33F
標準仍然會有些許差異,發文時提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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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事物不確定是否涉及裁量標準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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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為指涉都沒有在討論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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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常在西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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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都知道「4-11」的問題,刻意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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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這個詞來解釋其他議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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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9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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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這篇板務內容嚴格算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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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對4-13有”通案性”覺得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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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我部分認同部分不認同 但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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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現行情況有不妥的部分所以有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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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空間而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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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認為說申訴就不用管這篇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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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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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6, 14小時前 , 141F
其實我也只是針對這議題做討論,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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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版主判決跟洽友都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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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說各自解讀,但直接說沒有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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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的空間,這不就是心裡已經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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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6, 14小時前 , 145F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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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8, 14小時前 , 146F
今天這在一個論理的環境你的討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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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意有心這不是一個基於理性架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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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方式的,因為沒有詮釋你所謂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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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其合理性所在,如果裁判只訴及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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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而無法被理性詮釋那觀點那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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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具有合理性的判斷,我說的這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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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各自解讀的問題是這個意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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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8, 14小時前 , 153F
果你硬要解釋成「我不容許」,好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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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8, 14小時前 , 154F
在這裡具有裁決權一樣,我還是只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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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18, 14小時前 , 155F
謝謝你參與,可以到此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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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33, 14小時前 , 156F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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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8:26, 6小時前 , 157F
推你 我常常看不懂b版的判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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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8:35, 5小時前 , 158F
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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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18, 5小時前 , 159F
我想問一下,板規的沿革過程有沒有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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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18, 5小時前 , 160F
什麼集中的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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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1, 5小時前 , 161F
精華區應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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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3, 5小時前 , 162F
精華區看起來跟迷宮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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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3, 5小時前 , 163F
順帶一提 個人看法在你前一篇也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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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3, 5小時前 , 164F
過 現在整體環境真的變成跟中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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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3, 5小時前 , 165F
不知道什麼能說什麼不能說乾脆自主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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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5, 5小時前 , 166F
嗯 我也只是說說 別人每次跟我說去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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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5, 5小時前 , 167F
華區 我進去後直接卡在那邊然後沒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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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25, 5小時前 , 168F
次找到路 他們一樣認為a piece of c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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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41, 4小時前 , 169F
意思是現在提醒別人可能踩到版規會吃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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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9:41, 4小時前 , 170F
3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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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0:09, 4小時前 , 171F
(′・ω・‵) 可是翻版規4-13寫的是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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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0:09, 4小時前 , 172F
跟回文 並沒有規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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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hqNXhB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dhqNXhB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