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eK1vbLK (C_ChatBM)

看板C_ChatBM作者 (我來自施工的大學店裡)時間5小時前 (2025/06/25 17:05), 2小時前編輯推噓4(4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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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本項項分類為對於板主判決之申訴專用分類 文章標題請標明欲申訴之判決文章代碼、申訴人ID 申訴內文請依照以下格式檢舉 -----------------閱讀後發文前請用 control/ctrl +y 刪除以上說明----------------- 一、判決文章代碼 #1eK1PxmC (C_Chat) 被判決文 #1eK1vbLK (C_ChatBM) 檢舉文 請貼上欲申訴之判決文章之代碼,以便板主查找判決文章 二、申訴人ID XFarter 由於單篇判決可能包含多個ID,同時本板非當事人申訴不受理 請申訴人標註自己的ID,否則板主恕不受理 三、申訴理由 原文檢舉判決中,給予違規的兩位版務中,除了目前只看到一位判決以外, 實際上面對版務 ifulita 的水桶理由,私以為不能接受。 首先,回顧一次 4-11 的板規全文: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第一項之「ACG 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Cosplay 之政治性質 創作,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或以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 討論,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 治理念,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本條規定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Ⅴ 上述罰則,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 發文、回文、轉文違規者加重處水桶兩個月以上, 推文違規者水桶一個月以上。 具體實施期間,以板主群發布之公告為準。 但我在檢舉文底下已給出以下內容: 1. 使用古典邏輯的形式化方式對法條進行解釋 2. 針對 ifulita 的解釋,已使用非古典、具體的方式解釋沒有直接出現在遊戲裡面不代表無關」的解釋,但該版務置若罔聞。 且實際上,在近期一整列的討論串中,針對 2. 的內容也有具體的反論: 3. 「提到人名並不絕對等價於進入水桶」 下述為求理解一致,我將針對這三點重新再解析一次我的論述. 1. 對 4-11 III 的解釋 首先,我們需要釐清版規的邏輯結構。 一個更精確且同樣直觀的結構是將違規條件**分門別類**。 其中,由於 PTT 的輸入限制,我們對 Syntactic 的 Infer (LaTeX: \Rightarrow) 使用 `-->` 表達。 而針對 Semantic Infer, 我們使用 `->` 表達。 使用到 NOT 符號 (LaTex: \neg) 時,我們會改用頓號標記表達 (e.g: P' 表示 NOT P aka 非P) 其餘符號 (含 Replacement symbol aka if and only if symbol `↔` 在內) 則同普世認識的古典邏輯表達方法。 我們可以將版規 III 的禁止事項分為兩大類: 1. **範疇違規 (Scope Violation)**:討論的內容超出了允許的邊界。 2. **行為違規 (Conduct Violation)**:討論的方式或態度不當。 只要觸犯**任何一類**的違規,就構成最終的違規。 核心表達式為 `(P_Scope V P_Conduct) --> V` 其中 V 為違反板規### 1. 範疇違規 (P_Scope) 這一類違規涉及「你談論了什麼」。根據版規,以下任一項成立,即構成範疇違規: * P1 討論離題。 * P2 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 * P3 沒有提到「政治 ACG 作品內明示或暗示」的人事物。 所以 `P_Scope` 的邏輯表達式是: `P_Scope ↔ (P1 V P2 V P3) ` ### 2. 行為違規 (P_Conduct) 這一類違規涉及「你如何談論」。根據版規,此類違規只有一項: * P4 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 所以 `P_Conduct` 的邏輯表達式是: `P_Conduct ↔ P4` ### 步驟一:證明「範疇未違規」(P_Scope) 要證明 `P_Scope` 為假,我們必須證明其所有子命題 `P1`、`P2`、`P3` 均為假。 * 對於 P1 (離題): 主題是「政治時事 ACG 遊戲」, 完全符合版規,沒有離題。 * P1 = False * 對於 P2 (無關) 與 P3 (沒有暗示): * 這是辯護核心。我們引入一個關鍵命題: * R: 「提及的人物,其政治行為與遊戲內容有實質關聯。」 其中,柯文哲其雖然沒有直接地作為遊戲人物出場, 但他的近期時事、總統大選等都緊密地貼合遊戲內容。 同時,原文在提及該人物時完全是基於遊戲機制在討論、 也有給予自然語言上容易判斷的表達結構。 且「不出現不代表無關」這點, 有許多顯然的時事可以作為方便理解的對照。 包括但不限於「葛溫沒有出現在 DarkSouls 3 不代表無關」、 「你爸媽沒有出現在你家不代表跟你無關」、 「卡蜜兒沒有出現在 GQ 一串 X 不代表跟 GQ 無關」 * 根據陳述,R 為真 (True)。 * 現在我們建立語意上的蘊含關係: 1. 如果一個人物是相關的 (R),那麼他就不可能是「無關的」。 因此: R --> P2'。 2. 如果一個人物的行為或屬性與遊戲內容相關 (R),那他必然屬於被遊戲內容 所「暗示、相關」的範疇,即使沒有「明示」,。因此: R --> P3'。 * 進行推論 (肯定前件式 Modus Ponens): * Modus Pones 結構: $P -> Q, P --> Q$,口語上會說 「若 P 則 Q,已知 P 成立,則 Q。」 附圖好讀板: https://i.meee.com.tw/PrCuSSl.png
* 既然 R 為真,且 R --> P2',我們可以推斷出 P2' 為真,即 P2 = False。 * 既然 R 為真,且 R --> P3',我們可以推斷出 P3' 為真,即 P3 = False。 * 小結:我們已證明 `P1`, `P2`, `P3` 全部為假。將其代入 `P_Scope` 的定義: * `P_Scope ↔ (False V False V False)` * 因此,根據 Replacement 的定義,整個 Expression 為真的狀況下, `P_Scope = False` 是必然的。 * 結論:沒有觸犯「範疇違規」。 ### 步驟二:證明「行為未違規」(_Conduct) 要證明 `P_Conduct` 為假,我們必須證明 `P4` 為假。 * 對於 P4 (宣揚理念): 明確表示「並沒有宣揚該人物的政治理念」。 顯然原檢舉文中,「就覺得柯文哲如果做成大富翁遊戲,應該會得到被綠營...」 這顯然匹配近期時事以及特定陣營對該政治人物的攻擊, 而並非評價該攻擊、或該人物的行為正確性。 * P4 = False * 小結:將其代入 `P_Conduct` 的定義: * `P_Conduct ↔ False` * 因此,`P_Conduct = False`。 * 結論:沒有觸犯「行為違規」。 故我們回到「最上層的核心邏輯: `(P_Scope V P_Conduct) --> V」 可推知在 P_Scope V P_Conduct 的狀況下,這個論述永遠為真。 這意味著,我們無法邏輯地判斷 V 必須為真 故證明流程最後可得:觸發違規條件不滿足。 望明察。 2. 沒有直接出現在遊戲裡面不代表無關 這點在上述的命題 R 的陳述時有提及非嚴格、便於理解的通俗範例。 此處不再多提。 3. 提到人名不等價於進入水桶 見早期判例,另版友提醒可以關注一下當時的板規沿革, 私以為可以當現今板規的參照,畢竟我們現在這個當下也沒有禁字表 #1Sa9GsHB (C_ChatBM) #1SqGZ11u (C_ChatBM) 以及滿足 4-11 I 的文章,以 iWin 系列文作為舉例: #1doNClh- (C_Chat) #1c1LmRiz (C_Chat) .... 等等 族繁不及備載 有鑑於部份版友及版務認為,提到人名就代表必然進入水桶的範例 上述各文章就有反例,以及其存在於 4-11 規定裡的豁免條款, 故可得知 「滿足特定條件下,提及人名並不等價於有觸犯 4-11 的犯意及行為」 綜上所述, 我認為我的 4-11 的水桶判決是不合理的。 且現在 4-11 III 的邊界本來就不明顯,在擁有充足論證的狀況下, 我完全不認為我有任何應當被水桶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9.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50842303.A.591.html ※ 編輯: XFarter (36.230.9.55 臺灣), 06/25/2025 17:09:32

06/25 17:25, 5小時前 , 1F
確認一下 所以你的意思是 遊戲裡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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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政治人物 就討論來說 應該也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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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25, 5小時前 , 3F
討論現在的政治人物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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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25, 5小時前 , 4F
儘管該作品沒有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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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28, 5小時前 , 5F
順帶一提 判決文不是你那篇文 而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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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28, 5小時前 , 6F
你的那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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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28, 5小時前 , 7F
你集合可能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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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28, 5小時前 , 8F
喔喔 判決文的用詞確實錯了 我等等推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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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29, 5小時前 , 9F
不是「以前的政治人物能討論就能論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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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4-11 保證下的議題相關」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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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0, 5小時前 , 11F
柯文哲這人跟主題的連結都在內文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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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0, 5小時前 , 12F
這份連結存在才使得「相關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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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1, 5小時前 , 13F
不是因為「政治人物」短短四個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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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1, 5小時前 , 14F
欸不對 我沒使用「判決文」三個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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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2, 5小時前 , 15F
我是說「被判決」以及「檢舉文」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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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4, 5小時前 , 16F
第一格 就是要讓你放那篇的 不是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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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4, 5小時前 , 17F
放什麼就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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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35, 5小時前 , 18F
當然 你也可以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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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54, 5小時前 , 19F
我看了一下歷屆申訴文 好像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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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54, 5小時前 , 20F
每個都放水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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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7:55, 5小時前 , 21F
反正版務覺得有問題版務會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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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0, 5小時前 , 22F
可以是bm 檢舉的判決文 可以是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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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0, 5小時前 , 23F
的水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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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0, 5小時前 , 24F
但不會是”原本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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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0, 5小時前 , 25F
還有直接拿我舉的例的話 當時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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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0, 5小時前 , 26F
版本內容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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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1, 5小時前 , 27F
拿我補充沿革的舉例說明 卻不提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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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1, 5小時前 , 28F
沿革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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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1, 5小時前 , 29F
避重就輕也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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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04, 5小時前 , 30F
斷章取義別人的推文 還拿來申訴文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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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0, 4小時前 , 31F
人家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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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0, 4小時前 , 32F
你是拿大明律要凹自己不違法大清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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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0, 4小時前 , 33F
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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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4, 4小時前 , 34F
所以我沒有丟原本的文章啊 我兩篇都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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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4, 4小時前 , 35F
還有加上註解哪一篇是哪一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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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4, 4小時前 , 36F
*我沒有只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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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不提也無所謂吧 @Cross 你要不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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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5, 4小時前 , 38F
確認一次我第三點的結論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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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16, 4小時前 , 39F
還是謝謝你丟了個 Ref 當例子 我爬文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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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4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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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iWin 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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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能證成「滿足條件.....balabal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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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56, 4小時前 , 146F
這段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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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56, 4小時前 , 147F
要訴諸感覺是你的自由 但我們要討論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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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57, 4小時前 , 148F
道理 而不是你的感覺 你的感覺也許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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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57, 4小時前 , 149F
但不是這篇文在討論的重點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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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8:57, 4小時前 , 150F
從一開始我就想講邏輯 現在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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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0, 4小時前 , 151F
你能在你的世界觀裡舉幾個對你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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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0, 4小時前 , 152F
來說符合P2或P3的台灣政治人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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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0, 4小時前 , 153F
單純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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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3, 4小時前 , 154F
好問題 要證明 P2 「無關」的話 iff 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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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任何足夠顯著、足以被聯想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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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3, 4小時前 , 156F
假使以原文的總統大選遊戲來說 大概提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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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3, 4小時前 , 157F
胡適就很說它是「相關」了,除非有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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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3, 4小時前 , 158F
跟胡適相關的元素、且這個元素足夠獨特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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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3, 4小時前 , 159F
在遊戲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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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5, 3小時前 , 160F
P2 和 P3 的可選解集合交集和各自集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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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05, 3小時前 , 161F
不多大 就煩請樓上版友自己 pick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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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17, 3小時前 , 162F
我比較愚鈍沒有很懂,但我猜你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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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胡適,所以我簡單查了一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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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17, 3小時前 , 164F
源是國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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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17, 3小時前 , 165F

06/25 19:27, 3小時前 , 166F
欸我還真的不知道胡適有參選過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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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改個隨便一個政治路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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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19:28, 3小時前 , 168F
反正滿足 P2 為真的例子其實滿多的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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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塞個在天上飛的卡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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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0F
邏輯推論本身大致上沒什麼問題,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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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1F
「如果一個人物的行為與遊戲內容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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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2F
(R),那麼他必然屬於被遊戲內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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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3F
暗示」的範疇」這句話為何必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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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4F
【相關】彼此有關係。【暗示】用間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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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5F
、含蓄的方法來表達意思。(教育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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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6F
典簡編版),這兩個詞怎麼看都不像有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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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7F
謹等價的可能。你前提錯了後續推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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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04, 3小時前 , 178F
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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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14, 2小時前 , 179F
我檢查一下有沒有錯字 謝謝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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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XFarter (36.230.9.55 臺灣), 06/25/2025 20:18:14

06/25 20:18, 2小時前 , 180F
改了一下 我原始邏輯結構跟命題沒問題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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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 20:18, 2小時前 , 181F
自然語言太多雙重否定了 我盡量把不必要
06/25 20:18, 181F

06/25 20:19, 2小時前 , 182F
的部份精簡一下 你再看一遍
06/25 20:19, 182F
文章代碼(AID): #1eMxk_MH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eMxk_MH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