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Watame B-2-1

看板C_ChatBM作者 (偉恩咖肥)時間3小時前 (2025/06/28 19:35), 編輯推噓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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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規文章代碼 #1eKb0x7Y (C_ChatBM) 二、被檢舉人ID Watame 三、違規內容節錄 經查死亡筆記本漫畫整書中都未提到「證據斷鏈」四個字 使用Google查詢可得以下結果 https://i.meee.com.tw/Q5Gx9XF.png
皆為某補教老師評論台灣政治議題 顯見發文者影射台灣政治議題 且當事人有多次類似舉動 因板主群表示4-11改以主觀犯意判定,故檢舉 四、違反板規條目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Watame到底是在檢舉什麼東西 "證據斷鍊"就是一個法律上的名詞 全名詞叫"證據監管鍊斷裂" 簡稱"證據斷鍊" 他自己貼出的谷歌搜尋圖裡下方還有"最高法院111年台上343號判決"提到這法律名詞 所以他明知這只是"法律名詞" 卻還要硬是說4-11來惡意檢舉 並將責任推給版主 說是因為版主表示以主觀犯意判定才檢舉 難道111年就有柯文哲貪汙案? 這麼明顯只是法律名詞的東西 隨便就拿來檢舉 之後如果有人發文聊"法官""檢察官""勘驗"這些法律名詞 他也能隨便檢舉說查谷歌發現很多是政治的新聞所以檢舉在隱射政治人物嗎 故顯然是個無意義的洗文章鬧版文 此外他亂說我有多次違反4-11類似舉動,我還去特地查我有沒有4-11違規過 除非我漏了不然應該是沒有,至少不可能是多次違反 那是要故意造成混淆嗎 這已經不是普通的錯誤檢舉 而是惡意亂板浪費板務資源! 建議B-2-1處理並加重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34.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51110513.A.E32.html

06/28 19:36, 3小時前 , 1F
小組長開示過,這種不會退文
06/28 19:36, 1F

06/28 19:43, 3小時前 , 2F
那這篇也是亂檢舉
06/28 19:43, 2F

06/28 19:50, 3小時前 , 3F
永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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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9:51, 3小時前 , 4F
羊羊你要戰鬥 你要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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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9:52, 3小時前 , 5F
不要浪費板務資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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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9:52, 3小時前 , 6F
這邊被桶也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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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9:52, 3小時前 , 7F
退文又不可能
06/28 19:52, 7F

06/28 19:59, 3小時前 , 8F
主張檢舉失敗會被桶的已經離職了 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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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9:59, 3小時前 , 9F
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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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0:01, 3小時前 , 10F
他是說類似舉動偷渡,不是說違反4-11==
06/28 20:01, 10F

06/28 20:49, 2小時前 , 11F
這還好吧 歐洲羊大大他只是覺得你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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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0:49, 2小時前 , 12F
個嫌疑而已,並不是斷定你就是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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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0:49, 2小時前 , 13F
#1eME53ck (C_ChatBM) 你看這個更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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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0:50, 2小時前 , 14F
kurtis板友他就只是推了《初戀》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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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0:50, 2小時前 , 15F
詞而已就被該檢舉人斷定就是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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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1:10, 2小時前 , 16F
這篇算亂檢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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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1:25, 2小時前 , 17F
看了一下檢舉人ID,不意外吧
06/28 21:25, 17F
文章代碼(AID): #1eNzDnuo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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