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關於板規的一點小問題...
共 11 篇文章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inlilt (秋山小~~雨)時間15年前 (2011/01/20 14: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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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句建議寫入板規. 對不起 我還沒用過這TAG發文 (艸) (自爆. 這點我覺得需要註明,畢竟 PTT 絕大多數板都有這樣的板規. 這句話是PTT某(前)熱門版版主私下對我說的. 當板規不夠詳細時,執法時更容易被版眾挑骨頭. 可是當你把它弄詳盡後,以後就省事了,丟下一句"我們依法處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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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izardfizban (瘋法師)時間15年前 (2011/01/20 14: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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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不會介入,除非違反目前板規。. 板主們不想把C洽搞成什麼事都要板規有寫的情況。. 已經寫在發文時會出現的說明中了,這就夠了。. 分身和本尊帳號視為同一人,分身再犯規就和本尊的一起算呀! = =. 太詳盡的板規是在虐待板眾和板主。. 愈詳細就會有愈多文字定義上的事情要吵,這只是板規不是法律呀!.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inlilt (秋山小~~雨)時間15年前 (2011/01/20 14: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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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看了下板規. 的確對於 刪/修 推文沒有任何規範. 包含使用者推文違反版規,原作是否可以自行刪除等等. 也沒有把瘋法新公告的 [大推] tag 相關規定寫入. 另外就是分身條款也沒寫明,若本尊被桶用分身上來發文會如何等等. 也許版主群覺得我在雞蛋裡挑骨頭. 但是 板規越詳盡,就越是在保護版主. 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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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5→)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長)時間15年前 (2011/01/20 09: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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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很多板面認為,這樣的做法是必須由板主介入的,. 最主要就是因為這種做法違反了網路禮節,而且也容易引發紛爭。. 我的提議是,對於任意刪修他人推文者,比照引戰處理。. 瘋法如果覺得有異議,請送板主群討論與表決。.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

推噓11(11推 0噓 9→)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IP (VIP先生)時間15年前 (2011/01/20 08:3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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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推文的部分. 因為版規沒有規定是否可以修推文. 瘋法版主也說不需要. 那意思是否是可以任意修改推文?. 雖然版主可以看修文記錄而看到之前的推文. 以此來判斷推文是否違規之類的. 但是問題是"擅自修改推文"這件事情本身是否是需要規範的?. 另外還有關於ACG點的問題. 新版規是說發文要有明顯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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