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_ChatBM ]
討論串[板務] C洽需要一個公審制度
共 12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像上面翼哥那篇檢舉 他的推文. → fragmentwing: 太狂了吧!真的不出眾怒條款?. 現在板上應該有不少人 對於某幾類文/ID 忍無可忍. 就發出類似翼哥那樣的抱怨. 「這種文章已經犯眾怒了為何還不處理?」. 但是. 眾怒誰說了算?. 沒有一個明確的公審或投票. 哪知道是 10人眾怒 還是
(還有448個字)
內容預覽:
嘴人就很好玩啊。這邊就錯了。. 公審在板務意志與使用者意見 (不必絕對多數甚至相對多數,只要有一定數量即可). 重合的時候,反而是民氣可用。. 至少一半的機率會淪為板務或小圈圈整肅的工具-不是沒發生過。. 也就是說依舊要倚仗板務本身的操守與板規。. 同時,網路使用者的流動性也會使公審的"公"意味模糊
(還有85個字)
內容預覽:
小妹我不夠資深. 也對K島不熟. 但我之前曾經看到有一個網路社群. 也是常常找機會嘴人跟下指導棋==. 不知道兩者有無干係==. 他們共通點也是對一群不滿/看不順眼/原因不明的ID. 猛追狂打 那些人發一篇文 就用該社群軟體公審==. 這種地方好可怕==. 至於你說公審制度很無意義 漏洞太多. 那是
(還有479個字)
內容預覽:
毫無價值的提議。. 因為漏洞太多。. 並不是所有人會看完所有文章. 也就是說會有漏看=漏噓. 而且推或噓累積到一定數量會有放大效果. 所以也有可能只是文章內容不討喜而並非多數人主觀上的廢文. 分身或糾眾也不在話下。. 能作為判斷基準的價值可以說非常低。. 喔對了我忽然想講個古。. 很久以前,C_Ch
(還有245個字)
內容預覽:
: 那麼效法其他板曾有過的作法. : 用公審制度來抑止所謂的廢文如何?. : 一定時間,如發文24小時內集滿一定數量、不同ID的噓就直接進桶(例如X4以上). : 推噓可相抵. : 大家覺得呢?. : 認同請附議,集滿30推就能送去主板進行討論啦. 講個計算上的偷吃步,以前C_BOO那樣手工算是很麻
(還有105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