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C_ChatBM ]
討論串[問題] an94mod0 九案判B-4原因
共 8 篇文章
內容預覽:
js先出來說那就簡單了,我只需要舉例就好。.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範例:. 17894 S 611/08 瓦特 □ [檢舉] 三位板皇亂政. 17895 S 311/08 瓦特 □ 哈哈. 17896 S 311/08 瓦特 □ 幾個板皇.
(還有599個字)
內容預覽:
超時申訴或者格式不符. 這種在這裡非常常見呀. 可以去翻翻精華去的收錄,裡面有一大堆都是格式或者程序不符合的. 如果每個都比照B-2-1來判,那這邊水桶可能要再多好幾倍. 說到底,除非明確來亂,完全不顧格式或者出言就是瘋狂三字經的. 單單程序或者格式不符,根本不能判B-2-1違規. 你說AN洗板?.
(還有1018個字)
內容預覽:
我會認為判B-2-1違規,不需要用到B-4. z-11-1-23-9. 先是有板友提醒時效已過. 推 tonyxfg: A-2規定判決後三日內才能上訴,所以這幾 220.138.31.120 11/08 00:49. → tonyxfg: 件通通過期了吧,還是有什麼隱藏條款可 220.138.31.
(還有1222個字)
內容預覽:
最後再問兩個問題. 因n板主原來是判B-2-1且似乎不認同B-4. 請問n板主是否認為判B-4為無違規. 兩位板主都提到. =======. 被檢舉人經多次提醒仍以另一篇無關之申訴回應主張未超過時效,且被檢. 舉人身為前板主,明顯不是一般的申訴程序錯誤而是干擾秩序. ======. 請問一下兩位板主
(還有38個字)
內容預覽:
致 馬來板主:. 雖然您處於請假期間,. 仍發揮無人能及的責任心,參與本次合議,. 在PTT各個看板搶發情報文也不落人後,. 想必已經是分身乏術,いっぱいいっぱい。. 但我深怕只有其他兩位新人板主的一面之詞,. 可能會讓眾多板友對您有所誤會,於是想提出這個不情之情,. 能否就這次an94前板主提出多
(還有99個字)